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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敏: 驳袁腾飞的人权、民主胡言乱论

—驳袁腾飞的人权、民主怪论 政治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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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腾飞:我和中国“民主派”不是一伙的》在网上很风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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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腾飞说:中国“民主派”大多没我了解历史,特别是英美民主史,都以为“天赋人权”是指“政治选举权”。都错了!所以我和这类人不是一伙的。不是指“民主选举权”,是指“人身自由权”。无论英国,还是美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都只给上等人民主,给下等人什么?自由!

袁腾飞显然是不懂装懂!

首先,没有任何一个中国“民主派”人士说过,“天赋人权”就是“政治选举权”。这是无中生有!

其次,袁腾飞说“天赋人权”是指“人身自由权”,也是似是而非。因为政治社会的逻辑起点是平等。

从古代说起,“人权”概念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德斯(前480年),他认为,根据自然法则,奴隶和自由民应是一样的,奴隶之所以成为奴隶,不是因为他们愚笨,而是不公正的法律所造成的。因此,人定法并不代表正义,只有自然法才是公正的。这种朴素的平等思想,后来被斯多葛学派发扬光大。斯多葛学派主张:每一个人都是宇宙公民,所以,人人平等。西方学者把斯多葛学派的人人平等思想看作人权思想的起源。可见,平等比自由更重要!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如果父母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又何来子女个人自由?只有父母把子女当成一个平等的主体,子女个人自由才能成长。汉代的“24孝”要求杀子女来报答父母,实际上是取消了平等从而取消了个人自由!

17-18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都把个人权利视为“自然的”,其含义在于:它们是人的本性所固有的、与生俱来的、先于国家而存在的,与外在的权威无关。人在自然状态下就已享有这些人权,所以,人权又被称为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中文翻译为天赋(然)权利。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宪法的形式对人权加以规定的是1776年6月12日通过的《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它宣布:“所有的人都是生来同样自由和独立的,并且享有某些天赋人权,当他们组成一个社会时,他们不能凭任何契约剥夺其后裔的这些权利;也就是说,享受生活与自由的权利,包括获取与拥有财产、追求和享有幸福与安全的手段”。在这里,“自由”被强调,是因为美国人想摆脱英国的管制!

但是,自由不是政治社会的逻辑起点,政治社会的逻辑起点是平等。所以,1776年7月4日,美国发表了政治家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以1776年《独立宣言》为标志,近现代意义上的人权观得以确立。

1789年8月2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对人权概念的最全面和系统的论述。英国学者阿克顿勋爵曾说:“这两页纸的《宣言》,其重量大于多个图书馆,也大于拿破仑的所有军队”。《人权宣言》把人权具体化为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四种权力,确认了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的原则。《人权宣言》说:“对人权的无知、忘却或者蔑视,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

当代学者马利旦认为:人权在根本上是由道德而不是由法律支持的权利。人权不是源于法律,而是源于人的自然本性,来自于上帝的赐予。所以,人权又称为“天(神)赋人权”。正如汉密尔顿说:“人类的神圣权利······是由上帝亲手写在人性的全部篇幅上,宛如阳光普照,决不能被凡人的力量消除或遮蔽”。

袁腾飞说:看看林肯总统解放黑奴就明白了。黑奴不是因为政治上有了选票才变自由的,黑人的自由是从重获“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开始的,简称经济自由。政治上哪怕一时没选票,只要黑人获得经济自由,立刻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成了堂堂自由民!

袁腾飞又在忽悠读者。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内战持续4年,林肯政府在战争中颁布《解放宣言》。1868年7月联邦宪法第14修正案的通过,确立了黑人的公民权,南方各州在1867年10月先后完成了选民登记程序。说明黑人在内战结束后三年多的时间就获得了“政治选举权”,这是何等的神速。袁腾飞对选举权避而不谈,就是误导读者,让人以为是1960年代黑人运动才争取到“政治选举权”。

袁腾飞又说:英国、美国,都是发展在前、民主在后,经济发达之前没一个搞普选的······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同样如此,二战后穷人居多时都不搞民主,只赋予穷人自由——自由谋生权和自由迁徙权,等到几十年后穷人变少、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普遍壮大,分别跻身成为亚洲四小龙后,才放手民主。

袁腾飞又在胡言乱语。虽然妇女投票权在20世纪初叶才获得,这是伟大历史进步。这种伟大进步竟然成了袁腾飞鼓吹的“经济发展在前、民主在后、不搞普选”的证据。特别是他说“台湾、韩国、新加坡同样如此,二战后穷人居多时都不搞民主,只赋予穷人自由······成了四小龙后,才放手民主”,这显然是胡说八道!台、韩、新,二战后一旦成为和平社会,就开始了普选,所有成年人都有投票权,就在搞民主!“不搞民主,只赋予穷人自由”显然是胡说八道!“成了四小龙后,才放手民主”也是不正确的。台、韩、新在1970年代初期就成了富裕社会,台、韩、新并没有“放手民主”,台湾是1996年开始大选的;韩国是1990年代初期“放手民主”的;新加坡至今都是一党执政,对反对派打击很多,何来“放手民主”?

袁腾飞说:人分三六九等,势必存在等级之别,西方人毫不避讳这一点。西方的“人人平等”是一种理想和目标,用来激发下等人求上进。结果,你追我赶,社会发展。中国人也鹦鹉学舌“人人平等”,骨子里还是“不患贫,患不均”,不怕大伙一块穷,只恨别人比我富!导致仇富心态扭曲人性。

袁腾飞自己不懂“人人平等”的涵义,却大发议论!其实“人人平等”是指人在理性面前的人人平等,由此引申出人的尊严和权利平等,并不是指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平等!

袁腾飞鼓吹“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唯物派道德观;说,历史上滥杀无辜的大多是穷人出身······委内瑞拉穷人有了选票,立刻选出查韦斯,沆瀣一气洗劫中产阶级,国民经济大幅倒退。饱受一战之苦的德意志魏玛共和国穷人有了选票,立刻选出希特勒,携手血洗其它民族。埃及贫农有了选票,立刻选出穆兄会,差点重蹈政教合一中世纪专制,差点炸毁金字塔。······农耕国家乌克兰有了选票,乌族、俄族大打出手血腥对峙,都是用拳头和枪杆说话。穷人居多的印度几十年民主,照样贪腐盛行、贫富悬殊,穷人照样沦为轮奸杀人犯。日本穷人居多时,再怎么明治维新君主立宪都没用,只要有人登高一呼,立刻万众一心走上军国主义邪路······

按照袁腾飞的逻辑必然得出结论:穷人是万恶之源或者贫穷是万恶之源,穷了什么正义的事情都做不成!

袁反穷人的观点是错误的!穷人中也有好人嘛!袁唯有富人才能搞好民主的观点是不成立的!能否民主是由人们价值观和品性决定的,而不是财富的多寡决定的。

先看东西方的价值观!东方: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也就是说,管好自己的事情,不管他人的事情、不管社会的事情!因为他人或社会的事情属于国王或者君子管!这就是孟子的“劳心者治人、治社会”之说!社会之事是官僚们的事情,与老百姓无关。西方:各人管好自己的事情,社会的事情是大家的事,必须众人来管!也就是说,关心政治关心社会,人人有责!因为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动物,所以,不关心政治不参与政治的人就不是人!正是这种普遍参与的价值观促成了民主。

再加上西方民族具有海盗般的勇气,宁死不屈!譬如,古罗马人是特洛伊人的后代,他们具有海上难民的开拓精神,不怕死,当罗马贵族搞富人专政的时候,那些平民和贫民都一起离开了罗马城,到荒漠之地过贫困的生活(犹太人也是逃离了埃及富裕生活而流浪到荒漠的巴勒斯坦的);罗马贵族无人来保护他们的城市,只能满足贫民百姓的要求,建立起平民大会和保民官制度,从而使罗马成了民主共和国!可见,民主制与经济上穷富无必然的关系,而是与人的勇敢程度有关!勇敢的民族宁死不屈,哪怕受苦受难也要民主自由的!当冰岛人建立最早的议会的时候,当瑞士人独立于德国实行民主的时候,他们都是全欧洲最穷的地区!他们之所以民主,在于他们勇敢,在于他们“宁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大无畏精神!东方缺乏这种精神,只有好死不如赖活的贪生怕死的乌龟精神,所以民主化就很难!

袁腾飞最后说:民主是全人类的目标,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在社会发展伊始,给上等人民主、给下等人自由,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逾越的必经之路。所以关注民主,须从了解民主进程开始。

关敏说:古希腊罗马的民主,既不是富人民主,也不是贫困人的民主,更不是“上等人民主”,就是普通人的民主!古希腊罗马的民主;穷人都有投票权,只是不能担任高官而已!袁腾飞所说的“民主进程”完全是他自己的伪造,其反民主、反下等人的可耻面目令人不寒而栗!与李泽厚的《告别革命》一样令人生厌!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读者推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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