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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鬼”云亦云 林郑的中国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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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西方所有这些政府的反对意见,都是人云亦云的话,那么我们想到的就是: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叫逻辑,另一种叫中国逻辑。林郑的思维已深受中国逻辑冲洗,特征就是罔顾世界文明规则。

英、美、加及欧盟对特府修订《逃犯条例》表达关注,早前林郑说:“希望外国的组织或政府,要看清楚我们的建议……不能够人云亦云。”

人云亦云这句成语的表面意思是,别人说什么,自己也跟着说什么,形容没有独自见解,只会盲从跟随。

如果说西方所有这些政府的反对意见,都是人云亦云的话,那么我们想到的就是: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叫逻辑,另一种叫中国逻辑。林郑的思维已深受中国逻辑冲洗,特征就是罔顾世界文明规则。

被林郑指为“人云亦云”的意见,不仅是西方政府机构,香港大律师公会,和有权投票选特首的所有法律界选委,都发声明和发动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亲建制的《星岛日报》和《明报》发表社论呼吁撤回或暂缓在立法会强推条例。最新的发展是:人权组织Hong Kong Watch发表报告,不具名地引述多名商界人士的保密访问内容,显示他们均对修例感到忧虑,这些人包括国际银行高管、国际银行董事总经理、对冲基金经理。另外,具名提出法律意见的,就有立法会高级助理法律顾问曹志远致函保安局,提及25项修订草案的法律问题;更有建制派重量级学者、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教授撰长文,对修订条例提出质疑。

如果财经界高级主管、商界翘楚、法律界精英,都是盲从附和之辈的话,那么林郑等对香港国际金融地位和对香港法律的十足信心,又靠什么人来维持?

人云亦云这句成语,典出宋代诗人苏东坡诗句:“我醉君且去,陶云吾亦云。”意思是陶渊明也曾说过“我醉欲眠卿且去”,现在我也这么说了。原没有盲目附和之意,经时代演变,多转引申,就变成形容盲从跟随了。实际上,原典的陶渊明和苏东坡,都是杰出人物,人云亦云也是诗意盎然的境界。

如果说对修订《逃犯条例》提出质疑的,都是“人云亦云”的话,那么我们看到这些有深厚法律学养的“人”,都是“人杰”,是真正的人;而支持修例的人反复讲的就是要堵塞本不存在的“漏洞”,那些话听来就是“鬼话”,他们的嘴脸也是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非人”,重复说的是“鬼”云亦云。

“非人”者口口声声说急于修例是为了一桩在台湾发生的命案,但台湾陆委会一年前就提出可以用现行法例处理引渡,而得不到港府回应,现在硬把修例后将台湾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份去处理,要台湾食死猫,台湾当局已经拒绝,指修例将危及台人在香港的安全,但这些“非人”还是如人肉录音机反复说修例为台湾。“非人”者又满脸悲情地说为受害者家属讨公道,但受害者家属在香港,却不见“非人”者引用家属一句话。

“鬼”云亦云中,鬼拍后尾枕的话是行政会议成员、转軚大状汤家骅说的,他被问及铜锣湾书店之事时说,若我们有合法制度,让人犯可以被移交,并由法庭控制及把关,就可以令他们更少理由,做一些愚蠢及不合法的事。

“非人”者一语道破修例的真正企图,原来就是方便“他们”用合法的方式去做在香港绑架人去大陆这类愚蠢及不合法的事。

铜锣湾书店事件,众所周知是政治事件,但中共说桂民海是犯了不知多少年前在大陆撞车并已经完成刑罚的事。这就是大陆的司法,就是修例说不包含政治犯的“撞车”案件,是修例通过后在香港的所有人要面对的人权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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