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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辜负了香港与人民”「爆眼少女」拒绝医院向警方交出医疗报告

警方就8.11尖沙咀警民冲突女子右眼受伤事件,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医管局索取有关的医疗纪录,但警方至今仍未看到报告,据知是因「爆眼少女」发出律师信,反对医院交出医疗纪录。

据报「爆眼少女」发出律师信,令警方未能取她的医疗纪录。(资料图片)

警方就8.11尖沙咀警民冲突女子右眼受伤事件,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医管局索取有关的医疗纪录,但警方至今仍未看到报告,据知是因「爆眼少女」发出律师信,反对医院交出医疗纪录。

一名女子在尖沙咀冲突中右眼受伤,网上有传是警方的布袋弹造成,究竟她的伤势是怎样的,警方在调查近一个月未确定到;警方早前指透过法庭手令,以取得医疗纪录希望厘清事实。

有消息指,警方先后两度向法庭申请手令向医管局索取医疗纪录,第一次因未能掌握伤者个人资料,院方未能处理,上星期第二次取得手令要求医管局交资料,但警方仍未能取得纪录。

消息透露指,「爆眼少女」委托律师去信医管局,反对医院交出有关纪录,而医管局回应指出,公立医院有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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