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今天(31日)以公众利益守护者身份,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于网上平台包括连登及 telegram,发布任何言论威胁使用暴力或使用暴力及毁坏财物。法庭今紧急开庭处理案件,并颁下临时禁制令,时效至11月15日。法官高浩文指颁下禁令目的之一是要告知大众,网上言论并非没有法律后果。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接受《立场》查询时批评,禁制令涵盖范围模糊,市民有可能因不理解或混淆而误堕法网。郭荣铿举例,如果市民在社交媒体分享含有暴力元素的影片,例如电影《第一滴血》的影片,或分享号召示威行动的「香港人日程表」,甚至分享与暴力事件相关新闻,亦未知道会否被视为违反禁制令。
法官高浩文:表达自由并非绝对
高浩文法官处理禁制令表示,鉴于近日有警员受伤及财物被毁坏,以及网上平台匿名及易于接触,认为在网上平台上威胁使用暴力的言论,在示威者的暴力或破坏行为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不加以限制,相关暴力不会停止。法庭颁下禁制令目的之一是要告知大众,网上言论并非没有法律后果,虽然批下临时禁制令会损害表达自由,但表达自由并非绝对,要有妥协及平衡。法庭认为申请方理据具说服力,颁下临时禁制令亦符合比例。
禁制令申请人是律政司司长,被告为任何有意图在网络平台发布或重新发布,任何可促进、鼓励或煽动其他人士威胁使用暴力的人,包括非法伤害他人及损坏财物,相关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连登及 Telegram;以及任何协助、教唆、促使他人作出上述行为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