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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耀明:《国安法》宣传愚人者自愚 没有最荒谬只有更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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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北京组织众口一声热烈拥护立法,还号称二、三百万人支持,不外说明不单「一国一制」严阵以待,中共宣传文化亦大军压境。其实真的有二、三百万人支持,北京又何须突击立法,更何须鬼鬼祟祟,黑箱作业,违反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所须遵守的《立法法》。结果事实胜于宣传,《明报》委托的民意调查显示,对《国安法》有意见的受访者当中,超过七成反对北京给香港订立该法,赞成者不到三成。

北京以极速为香港炮制《国家安全法》,全程只有宣传,没有谘询,当然更没有真相。

国安法》没有半点内容,连草案的点滴也不允透露,便动员围内组织同声热烈支持。「只要信、不要问」,是他们身为极权体制一部分的习惯以至认证,不足为怪,但单凭统一的宣传口径制造气势,迫使其他人接受现实,未免自欺但不能欺人。

究竟《国安法》是否有追溯力、罪行定义是否清晰、刑责是否必要、执法是否不受香港法律规管、检控是否遵守现行检控规则、审讯是否公开、受害人是否假定无罪、定罪准则是否达到无合理怀疑之处、审讯地是否在香港等等,一概是未知之数,更无任何承诺可言。因此不要说一贯反对政府的六成香港人不禁怀疑,不少政治取向中立以至支持政府者都难免有所疑虑。

不过,亲北京组织众口一声热烈拥护立法,还号称二、三百万人支持,不外说明不单「一国一制」严阵以待,中共宣传文化亦大军压境。其实真的有二、三百万人支持,北京又何须突击立法,更何须鬼鬼祟祟,黑箱作业,违反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所须遵守的《立法法》。

结果事实胜于宣传,《明报》委托的民意调查显示,对《国安法》有意见的受访者当中,超过七成反对北京给香港订立该法,赞成者不到三成。北京眼中所谓《国安法》得到香港人普遍支持,原来等于普遍受到香港人的反对。

类似的宣传谬误,同样见诸特首林郑月娥支持立法的理据。一是多数国家都有《国安法》,反对立法的欧美国家只是双重标准。其实欧美国家是以法治(合规范的执法,检控,司法)和民主,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从而寻求国家安全和人权保障的平衡,眼下的香港如何跟人家比拟,不必多说了。

即使撇开此点,单从二零零三年香港的国家安全立法即可看到,正是当时《国安法》重国安、轻人权,连立法会部份商界利益代表也不收货,最后票数不过半才告拉倒。特区当局应汲取历史教训,加强人权保障再行国安立法,理所当然,而不是寸步不让,再由北京直接发办。当局要搞清楚,问题不在双重标准,不在于订立《国安法》,而在于没有自行立法,也不寻求国安与人权的平衡,却以强权压服商界以至大多数香港人。

林郑又说《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人,若不触犯四项罪行便不用担心。问题首先不在有多少人受罪,更在于这四项罪行是否定义明确,会否侵犯言论自由和抵触人权。例如二零一五年北京709大抓捕维权律师、人士及家属,被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传唤、短期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等的总人数不到五百人,占十四亿人口的极少数。但难道因为人数比例极少,当局就可以为所欲为,镇压依法维权的活动?

中共建国以来打击异己的劣迹斑斑暂且不说,单是近年在法治方面的国际评价已够令人担忧。「全球公义计划」(World Justice Project)今年初的报告指出,在一百二十六个被评核的地区中,中国位列八十二,较二零一五年下降十一位。其中「政府权利的制约」排全球倒数第八,「基本权利」更是包尾第六。反观香港,全球位居第十六名,要一个法治排名八十二的国家替它立法,不作谘询,还可能交由权力受制约程度排名更低的大陆人员在港执法,林郑又管得了他们针对多数人还是少数人呢?香港人拒绝去年的「送中」条例,正是因为害怕中港法制的防火墙受损,眼下的《国安法》更是变本加厉,香港人又怎会接受呢?

最后,有说《国安法》即使千差万错,总能恢复香港的秩序,因此值得支持。但此说不但舍本逐末,忘了社会噪动源于政治体制封闭再加警暴横行,更且是饮鸩止渴,食毒品止痛一样,因为中共出品的《国安法》,一贯视异见为颠覆,把言论当作行动入罪,当铁腕手段禁闭人权,即使可换取社会的鸦雀无声,香港人失去自由,香港也将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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