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中国经济 > 正文

一人就换了2千多万美元!中共外汇局通报十大案例 中国人换外汇夺路狂逃

中共外汇局此次通报案例均与地下钱庄的“非法买卖外汇”有关,共涉及2家企业、8名个人,金额达3685.5万美元,共被处罚款达2454.6万元人民币。

近日,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又通报了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超3600万美元,其中,个人涉案金额最高的被罚1372万,相关违规公司或个人的征信也受影响,处罚信息均被纳入大陆央行征信系统。

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超3600万美元

在大陆,众所周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外汇额度都是有限的,对于个人,每年的外汇额度为5万美元。然而,为了更多换外汇,部分企业和个人冒险转向地下钱庄交易。

中共外汇局此次通报案例均与地下钱庄的“非法买卖外汇”有关,共涉及2家企业、8名个人,金额达3685.5万美元,共被处罚款达2454.6万元人民币

从通报内容来看,10起“非法买卖外汇”案有个共同特征,涉案主体均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交易”,多采取境内外资金对敲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资金运作手法隐蔽化、多样化。

具体看所通报的案例中,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较大,超2千万美元。据通报内容显示,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据称,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大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据报道,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赵某被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 

除涉及的8个个人之外,此次通报案例还涉及两家企业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其中,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6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该公司被罚款248.7万元。

据称,10起案件当事人的相关违规信息均被纳入征信记录。据违规案例通报显示,此次处罚信息均被纳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年仅半年 交易数字惊人

据外汇局官网显示,2017年5月以来,外汇局近三年来不断披露关于企业、个人的外汇违规案例通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0年以来,外汇局配合公安机关重点破获一批地下钱庄大要案,依法查处交易对手500余起罚款8700多万元。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此次通报旨在及时加强宣传警示,揭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远离地下钱庄,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外汇业务。未来将通过三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地下钱庄打击力度,不断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加大以案倒查力度,严惩虚假、欺骗性交易,封堵非法跨境资金渠道。三是加大对涉地下钱庄违规机构、企业和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惩处力度。”

中共外汇局通报的“非法买卖外汇”典型案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被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433.6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2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6.6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74.4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1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12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50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41.2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16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4月至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41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4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1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笔,金额合计54.2万美元。

被处以罚款6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责任编辑: 秦瑞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0704/1473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