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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比不了:民国土匪不奸淫妇女 不越界 分赃有规矩 还有杀富济贫

—民国时期土匪组织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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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盟约”为:1、严守秘密;2、谨守纪律;3、患难相共;4、与山同休。“八赏规”为:1、忠于山务者赏;2、拒敌官兵者赏;3、出马最多者赏;4、扩张山务者赏;5、刺探敌情者赏;6、领人最多者赏;7、奋勇争先者赏;8、同心协力者赏。“八斩条”为:1、泄露秘密者斩;2、执令不遵者斩;3、临阵脱逃者斩;4、私通奸细者斩;5、引水带线者斩;6、吞没水头者斩;7、欺负同类者斩;8、调戏妇女者斩。

土匪是民国时期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当时的土匪不仅人数众多(据有关史料记载,全国约2000万),而且分布全国各地。作为专以掠夺为生的土匪人群,在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时,也需要有组织和纪律。通常在土匪组织内部,设有种种头目,头目之间,各有职守,不相逾越;为了约束成员的行为,他们有各种规范和章法,有赏有罚,界限分明;他们掠夺的方法甚多,分赃也有一定顺序,行动出没,还有特殊的暗号和隐语。凡此种种,构成了鲜为人知的土匪组织内幕。

土匪的组织形式

据有关资料透露,土匪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形式,基本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小股土匪。一般由一两个头领在地方上拉起杆子,聚集数十人,结拜成为匪帮,在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进行抢劫活动。小股土匪内部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每股拥有一两个匪首,成为头目或杆首,头目以下均为弟兄。小股土匪在聚集成帮之初,一般都要举行结拜仪式,在河南一带称为“孤庄”,与帮会结拜兄弟的仪式相仿。据有关资料记载,土匪“孤庄”(结拜)时供奉的是关云长,除了陈设供烛表馔外,桌上还摆着压上瓤子(子弹)的勃郎宁、自来得手枪,几个人按序分列站立,仪态庄严。烧香磕头时,他们口里念的咒语是:关爷在上,弟子某某在下,今晚“孤庄”我某兄弟,从此以后,互相扶持,对待众家兄弟,不准有三心二意,如有三心二意,上前线炮打穿心而过,五狗分尸,肝脑涂地。每人磕头时,先烧一炷香,然后燃着表,端端正正地跪在关老爷面前,口里即念此咒语,念毕,朝关老爷磕三个头,仍旧站进原位(见姚文蔚:《匪窟余生记》,《河南文史资料》第24辑)。最后由土匪头目发誓,加念几句咒语,以表示其诚恳和耿直。这种以结拜兄弟组合起来的股匪,主要依靠首领与成员间生死与共的关系连结起来,但匪首大多武艺高强,勇猛善战,能保护部众;匪众则以其忠诚报效头领,并与头领比较熟悉,因而凝聚力比较强。小股土匪,民国时期遍布全国各地,据王汝桂、王赓熙探报,1912年在河南的宝丰、舞阳两县就有30余支(见杜春和:《白朗起义》)。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九一八”事变以前,仅分布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几个局部地区的马贼匪队,就有百支以上。小股土匪的名称各地不一,在东北地区称“绺子”,在华北一带称“杆”,在华南地区则有称堂或股的。据陆荣廷报告,民国初年,广西匪势猖獗,恭城灌阳一带,“匪据巢穴,共有八馆,有天胜、龙胜、陆大、明胜、到胜诸名目。每馆百数十名至数百余名不等,并携有快枪刀械,抄掳村庄,捉人勒赎,潜藏村内,此拿彼窜”(见陆军部档《1011》)。

第二类是大股土匪。一股由数个或数十个小股土匪联合组成,共推一势力较大、最有胆识者为大头领,也叫总杆首,亦称当家、掌柜。大头领对内有发号施令生杀予夺之权,对外有代表其所部接洽一切之权,匪众称大头领为大爷,以下之头目依次称二爷、三爷、少爷等。大股土匪,少则拥有数百人,多则拥有数千人以至数万人,在广阔的地域范围进行掠夺活动。这种大股土匪总部与分部的建制,各地不尽一样,联合匪股的多少,则根据形势和战略的需要而定。据报道,1913年8月白朗起义进入高潮时,他已联合34支各有几百人不等的股匪,总计二三万人(有的报道称5万人)。白朗为大杆首(总杆首),以下白瞎子、宋老年、张起云、张建德、李鸿等34人为分杆首,“其余小者,实难数指”(见杜春和:《白朗起义》)。大股土匪除了总杆和分杆之间有明确的建制外,一般在他们的总部还有核心领导机构,白朗部就由白朗、宋老年等组成领导核心。山东枣庄抱犊崮的孙美瑶集团则建立了一个六人委员会,其分工通常有寨主、二寨主、军师等不同名目。有的土匪核心中设有相、大都督、先锋、当家官、户部尚书、巡查使等职(见陆军部档《北十一》)。此外,在土匪队伍内部,还设有书写公文的文书、掌管财务银行的会计、刺探情报的侦探等职司名目。这种详细的职责分工,1925年研究土匪问题的专家何西亚在《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一书中写道:土匪“山寨自头领为寨主外,并置有参谋数人,号曰军师,亦曰师爷;书记数人,号曰白扇,亦曰牛一;会计数人,掌管全山银行、出纳事项,号曰账架,亦曰水箱;指挥数人,指挥土匪进退战守事宜,号曰炮头……其组织之严密,实堪令人口噤舌咋。”

第三类是土匪军队。即军队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军队。他们都按照军队的编制组成,设军、师、旅、团、营、连、排,并有参谋、军需、军法、侦探等。其开差、操练、戒严口令等,亦均仿照军队。如山东土匪毛思忠,“其部下积聚一万余人,竟照陆军编制,取名定国军,并设有参谋、军械、执法、秘书、侦察等处”(见《时报》1917年10月2日)。这就是一支军队化的土匪。另据报道,民国初年,四川省许多溃军驻扎各地,充当土匪,他们“有号令,有军服,有教练,有约束,器械精良,营具完备,一如军之布置也”(见陆军部档《北十一》),这就是土匪化的军队。

土匪的组织纪律

从土匪的组织纪律来看,在多数土匪队伍中是有纪律约束的,有的土匪队伍组织纪律还相当严厉。何西亚在《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一书中写道:绝大多数土匪队伍要求遵守的纪律有:四盟约、八赏规、八斩条。“四盟约”为:1、严守秘密;2、谨守纪律;3、患难相共;4、与山同休。“八赏规”为:1、忠于山务者赏;2、拒敌官兵者赏;3、出马最多者赏;4、扩张山务者赏;5、刺探敌情者赏;6、领人最多者赏;7、奋勇争先者赏;8、同心协力者赏。“八斩条”为:1、泄露秘密者斩;2、执令不遵者斩;3、临阵脱逃者斩;4、私通奸细者斩;5、引水带线者斩;6、吞没水头者斩;7、欺负同类者斩;8、调戏妇女者斩。土匪规定的四条盟约,最早来源于秘密社会结盟的誓词,后来被土匪采用。土匪的八条赏规和八条罚规,与青红帮的帮规大同小异。土匪制定盟约和条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约束和协调其成员的行为步调,有效地抗击和躲避官兵的追剿,以保证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然而,各地的土匪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匪所规定的纪律其侧重点、详略情况和严重程度是不尽相同的。一般地说,土匪在刚拉队伍时,规定的纪律都比较简单明了,随着队伍的扩大,其纪律条规也就逐步烦琐起来。如河南王天纵初拉起杆子时,只有三条禁令:一禁奸淫妇女;二禁在保护区内抢劫;三禁私吞公财。后来,他对山寨的守卫、供给、敌情侦察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纪律条规就烦琐起来。在诸多类型的土匪中,社会土匪(侠盗型)的宗旨是劫富济贫,因此,这类土匪的纪律也侧重保证劫富济贫宗旨的贯彻,而且执行纪律比较严厉。例如,白朗队伍规定的三条纪律中第一条就是:“专打大户老财,对贫苦人民则多方体恤,秋毫无犯”,“违者就地正法”(见《白朗起义调查简记》,载《史学月刊》1960年第四期)。河南鲁山侠匪秦椒红,专找富户作对,不惊穷人。他对其部众派粮派款作了相应的纪律约束。有一次秦椒红的表侄,外号“海里怪”,向农民强索了一筐红薯,这事被秦椒红知道了,多次责备其表侄,“海里怪”总是不服,于是秦椒红就把其表侄给杀了。秦对其兄弟们三令五申,不许欺压穷苦百姓,到任何地方,只要能弄到口粮,除供应兄弟们伙食外,要全部分给穷人(见《河南文史资料》第14辑)。

在土匪队伍中,制定的条规纪律最全面具体的要算东北著名马贼张白马部。张白马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北满赭土嘎河流域金矿地带活动的胡匪首领,这里曾出现过乌托邦式的“赭土嘎共和国”,20世纪初这个共和国灭亡后,张白马就为他的部众制定了13条纪律,其中对什么人属抢劫对象,什么人属禁止抢劫对象,对部众的行为准则,对入伙者的选择标准和入伙者的手续要求,以及对掠夺到的财物进行分配的原则,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从条规的内容看出,张白马应属劫富济贫的社会土匪。尽管张白马的13条纪律是全面具体的,但却不能视为各地土匪遵守的普遍条款。即使同是劫富济贫的社会土匪,他们各自制定的纪律与张白马部也不尽一致。例如,张白马禁止抢劫外国人,但民国时期土匪抢劫和绑架外国人却是普遍现象。

综观各类土匪所规定的纪律,其中最突出的一条,就是他们都禁止奸淫妇女。这是何原因?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惧怕女人的“阴气”会带来厄运。也有的认为,民国时期那些土匪首领严禁强奸妇女主要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名声,争取民众尤其是本地民众的同情和支持。如洛宁的丁老八,只要发现其部众有“采花”行为,就将他们身首分家。白朗关于禁止部众侵犯妇女的纪律也特别严厉。据白朗的护卫兵刘绍武回忆:“白朗最忌讳欺负女人,凡欺负女人的,就地正法。他令我亲手打死的,就有十来个。不管他是谁,是兵是官,只要犯了这一条,随即就打死”(见《白朗起义调查报告》,载《开封师范学报》1960年第5期)。尽管这些土匪头领多以严厉的纪律禁止部众骚扰妇女,但实际上当他们的部队扩展到成千上万的规模时,也很难控制他们的行为,即使像白朗这样的社会土匪首领,到后来也约束不住他的部众。据报道,在白朗攻下陕西彬县和河南栾川之后,凡年逾10岁的女子,竟无一不遭奸污。

土匪的生活特征

从土匪的生活状况来看,他们与普通人是不一样的。20世纪20年代,何西亚在《中国匪盗问题之研究》一书中写道:“土匪之生活,杀人放火之生活也;奸淫掳掠之生活也;吃惊受吓、朝不保夕之生活也;饿死饱死、忽苦忽乐之生活也;东奔西窜、飘忽靡常之生活也;见弃社会、不齿人类之生活也;只图利己、不顾他人之生活也;虽生存于社会,而不与社会合作之生活也;简言之,即与人类共存原则极端背道而驰之生活也。”这基本上概括了土匪生活的主要特征。

土匪是以抢劫、勒赎为生的人,因此,暴力抢劫、绑架勒索也就成为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土匪抢劫的方式和规模往往随其自身力量和形势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小股土匪通常是从夜间盗劫个别农户、抢割庄稼、盗掘坟墓等等,开始其犯罪生涯的;其后进一步发展到在当地市场上或在交通线上袭击旅客,抢劫财物,勒索过境的保险费,即“买路钱”。当土匪团体获得了足够的武器、人马,也就是由小股土匪发展到大股土匪时,他们的抢劫活动也就发展到规模更大、更加鲁莽的地步。所以,大股土匪抢劫,其目标一般是远处的村寨和城镇,其抢劫行动、计划部署,极为周密。各杆首均听从总杆首调动,而匪众又受各所属杆首指挥,不得稍有违忤,否则立即处死。在袭击之前,必先放内线,即先派匪探若干,分赴各地调查贫富,对抢劫地点民户之虚实,地理之形势,驻军情况,连进攻之路线、财家之方位、欲抢财物置于何处,都了如指掌,然后回匪巢报告。匪首开会,决定抢劫目标,作出分工,下达命令,有担任把风的,有担任梭巡的,有担任抢劫的,有担任接应的,并指明抢劫地点、时间,以及临时的口令暗号等,然后行动。如果顺利,一般在前半夜可抢劫完毕,后半夜满载而归,回巢喝酒分赃;遇到敌手,必全力以处,解危而止。大股土匪的抢劫方式,以1923年9月2日《时报》报道的河南孟县被匪洗劫的实例说明:“1923年8月4日上午,从黄河南岸窜出大股土匪,约四五百人,迳行渡河,至孟县城,由南门进城,先将巡警局门岗警士打死,入局将枪支全行抢去;又到武装警察队驻处,将枪支抢去;遂将县署付之一炬,将监狱攻开,所有监犯及看守所犯人全行释放;分赴各街挨户抢劫,女校及高小学生全行拘去,共计架去一百余人;绅商之稍殷实者,均不得免。临去牵走牛马百余头,并将‘肉票’财物装载大车三十余辆,从容出城,如入无人之境。”这次大规模的抢劫,土匪事先作出了周密调查,并将抢劫目标都作了暗号。《时报》说:“据孟县公安局长某君之报告,言匪未入城时,先有乔装军队之匪到城,言有军队开到,驻扎城内。城中人以为真军队来,遂不为备。至十二点,匪队蜂拥而至,入城后即大肆抢劫,架去学生四五十人,绅商五六十人,女校学生未与其难,惟女校校长闫某与曾任宝丰知事之毕濯缨君,同时被拉去。事后调查,被劫之户,门上均画有暗记,且未破城之前,即有类似便衣军人者陆续进城,各处暗记,或系该类似军人之匪所记也”。

绑票,即架票勒赎,是土匪索取钱财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它要比抢劫钱财容易得多:首先,劫财必先了解财主钱物藏所等情况,架人而勒其赎命则无此麻烦;其次,暴力抢劫必须出动大队人马,绑架只须三四人或五六人,怀藏凶器,随时可干,所以土匪多乐此为之。同时,由于财主富户有能力替他们的公子闺女付出大量赎金,所以绑票活动开始时直接对着这些人。如果土匪绑架到一户富家女子,就叫做“请观音”;如果绑架到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就称之为“拉肥猪”;如果绑架到财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对赎票的价格和付款时间的限定,匪首一般根据被绑户的经济状况和具体要求而定,各有所不同。在绑架未婚少女时,如果女子要求天黑前回家,那就是一种特殊的“快票”,即当天付款赎回。如果隔夜再赎,婆家就不要了,因此,快票得款最快,索价比较低。赎票除用现金外,鸦片、粮食、武器、马匹等均可抵偿。土匪勒赎票价的高低,无统一规定,主要根据被架者家里殷实状况,同时也随时间地点不同而有变化。据陆军少将钱锡霖1918年报告:“山东土匪抢架勒赎,动辄数万元,少亦数百元。”这个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山东土匪抢架勒赎,后来发展到四处抢掠、逢人即架时,要价就降为三百元、百余元、十元即可,甚至无钱时可用百个鸡蛋赎要。

土匪通过抢劫勒赎搞到钱财后,即行分赃。土匪分赃如同军队发饷,个个兴高采烈。分赃之多少,也有规定,即按人、枪两种股份来分配。“人股”是以土匪在匪队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定。一般说,土匪的大头目大当家、二当家可得五、六份,其次是炮头、军师、粮台等可得三四份,小头目棚头等可得二份左右,一般匪徒得一份,而新入伙又无枪的只得半份。“枪股”是按土匪入股时带来的枪支数而定,如有枪一支,即可得一股,有二支得两股,有枪十支可得十股,无枪者无股。若借用他人之枪使用,还得向枪主缴纳四成左右的租金。由此可见,土匪内部的分赃,等级分明,苦乐不均。土匪分赃的时节,也不尽相同。有的平时每个杆子得到赎款后,马上就按人枪股公开分账。有的,如东北的马贼,到秋后时节才开始分赃。分赃后,匪徒们多下山过年;匪首们则潜入城市,寻欢作乐,食醉终日,任意挥霍。对于大多数土匪的生活水平来说,不一定比一般农民好多少。他们吃的是极普通饭莱;除抢劫分赃后,很少机会吃肉喝酒。土匪生活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东奔西窜,极不稳定。为了逃避官兵追剿,必须跋山涉水,风餐露宿,马不停蹄地转移,弄得筋疲力竭,吃不饱饭,睡不好觉,并经常面临死伤威胁。土匪不仅要躲避官兵追剿,还要防备内部的火并、厮杀和暗算。尤其是对土匪头目来说,他们的日子如履薄冰,时刻有杀身之祸的危险。如鄂西兴山巨匪高冲道,踞徭子岩,官兵捕拿不到,乃重金收买小匪多人,作为内应,即将高冲道等匪首6人拿获,枭首示众。由于大多数土匪首领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在生活中鸦片几乎成了一种不可缺少的东西。因为鸦片可以治病,减轻伤痛,调节神经,尤其对土匪的过度紧张不安能起松弛作用,故一般土匪都染有鸦片嗜好。

总之,民国时期的土匪,除少数头领胸怀抱负,想干出一些出人头地的事外,大多数人是出于生活所迫加入匪伍的。由于土匪生活基本上是抢劫烧杀,颠沛流离,在一个个险境中度过的,所以土匪的感情世界是苍白的,他们的内心深处仍然觉得当土匪是“犯法”、冒险的生涯,一旦有可能,他们就会洗手不干,或脱离土匪队伍,或集体接受招抚,成为政府军和军官。20世纪20年代,山东安邱县一支千余人的土匪队伍,被政府招抚改变为地方保安队以后,充当保安队长的匪首激动地说:“吾辈改变后的收入虽比吃红钱(掠夺人质的赎身金)时少,但我们当土匪是因饥寒所迫,为匪不但自身难保,而且也祸连家族,不得安宁。今官军对我等一视同仁,我辈身家共享安宁,理当尽职,报效乡里”(见长野朗:《土匪、军队、红枪会》)。河南洛宁匪首郑夏礼,在他得势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是土匪,土匪行为都是越礼犯法的”(见《河南文史资料》第14辑)。在土匪的眼里,当土匪不仅政治上没有出路,生活上也没有保障,因此他们接受政府招抚是顺理成章的事。

土匪的隐语暗号

土匪内部通行隐语暗号。土匪的隐语是社会亚文化群发生过程中的产物,它作为一种特种语言,既是土匪自己的习惯和癖好,又是土匪为了维持其系统的生存与发展而创造的交际工具。因此,凡在江湖上闯荡、在土匪中混迹的人,不了解这些隐语黑话,是寸步难行的。民国时期土匪的隐语很多,各地土匪内部流行的一套黑话,多带有地方方言特点。如河南中部的汝州,一向是土匪出入的中心,有人认为河南土匪的隐语黑话,是以汝州方言为基础,混杂各种俚语,因此不经指点不可能完全了解。其它地方土匪黑话的情况也大体类同。土匪隐语的形成,原因繁杂,据学者们研究,主要原因是:

第一,土匪重迷信忌讳。土匪基本上过的是杀人放火、抢劫勒索的生活,经常要冒生命危险,作为心理上的调节,土匪们将一切凶吉归结为天意,因此,他们办事、说话,都讨吉利。每次出发抢劫之前,都要占卜算卦,根据卜卦的吉凶来决定他们的行动。说话要回避不吉利的词语,凡是忌讳的言词,都以代用词来替补。如“吃饭”、“喝茶”这两个日常生活用语,就是他们忌讳的,因为“饭”与“犯”、“茶”与“查”谐音。为了回避这两个不吉利的词,山东一带的土匪称吃饭为“上传子”(东北马贼叫“啃富”,河南土匪叫“填瓤子”),把喝茶叫“上请传子”(东北马贼叫“富海”,红帮土匪叫“受黄莲子”)。又如,“睡”与“碎”、“饺”与“绞”、“烟”与“淹”、“猪”与“诛”同音,为了回避这些不吉利的同音字眼,土匪将睡觉称“搪桥”,饺子称“飘洋子”,抽烟称“啃草卷”,杀猪称“搬浆子”。此外,日常行为姿势也有禁忌,如不准背抄手,因为背抄手和背绑着的姿势相似。玩耍时不准作跪的姿势,因为这是被抓后见官或被砍头的样子。不准将掰开的馍对着别人,因为这类似对口,土匪避讳“对口”二字,“对口”就是“对口供”。不准将筷子架在碗沿上,因为这像受某种酷刑(如压杠)的姿势或像两支架着的指向对面的枪管。土匪特别忌讳网,张网捕鸟捕鱼,被他们碰上,非立即把你打死不可,否则就认为有自投罗网的危险。土匪为了应付类似上述各种迷信忌讳需要,就产生了一系列隐语黑话,这是土匪隐语重要来由之一。

第二,土匪行动诡秘。为防止敌人探知底细,创造了一套隐语,这大多与军事行动有关。如他们把地方官吏称为“古子”,地方衙门称为“威武窑”,称监狱为“快窑”,称官兵为“冷子”或“风”,称警察为“蚱蜢”或“兔子”,称地方团队为“冷码”。土匪会晤叫“碰码”或“碰杆”,放哨叫“把风”,遇敌人行动迫近时,土匪就高喊“风紧”,与官兵接火对击叫“交亮”,被敌人围困叫“幔上来”,被捕叫“滑倒了”,受伤叫“挂彩”、“带彩”或“贴金”,战死叫“睡了”,撤退叫“顺水”、“滑”,赶紧撤退叫“紧滑”,等等。

第三,土匪在其它活动中自然形成的一套习惯用语,也是土匪隐语的一个重要来由。如土匪的一项主要活动是绑架勒赎,因为绑人目的在于勒赎钱财,故江湖上称被绑架勒赎的人为“肉票”。被绑架的本国人叫“本票”,外国人叫“洋票”,新被绑票的人叫“新票”,被绑架已久的叫“旧票”,被绑架的富人叫“彩票”,穷人叫“当票”,被绑架的男票叫“天牌票”,女票叫“地牌票”或“花票”,拘留“肉票”的地方叫“票房”,管理票房的头目叫“票房头”,用财物换回“肉票”叫“赎票”或“领票”,杀害“肉票”叫“撕票”等等。又如投奔土匪的人,大多要隐去真实姓名,土匪彼此交往一般也只称匪号,除非江湖中人询问和碰码时,才用黑话报出姓氏。姓在马贼黑话中称“蔓”,姓什么称做“什么蔓”。有的姓以形取音,如姓丁就称“尖子蔓”(因为“丁”与“钉”同音,钉子头尖),姓王称“虎头蔓”(虎头上有王字)。有的姓氏则借用土匪黑话,如姓刘的称“顺水”(因为溜走、逃跑在土匪中称“顺水”)。再如,土匪对各种行业、人体器官、动物、天体等都有代称,久了就形成隐语。如贩私盐叫“走沙子”,脸叫“盘儿”,狗叫“皮子”,日称“轮子”等(见王希亮:《土匪秘录》)。在土匪的生活中,还有一套联络暗号,大多用于土匪出击和抢劫活动中。如土匪傍晚集合队伍出动抢劫前,一般要打出“对码子”暗号,那就是定更之后,土匪指挥部用手电筒在黑暗野地打出一点两点闪光,以灯光打出暗语,联络到某地集合。再过一会儿灯光全消失,表明土匪队伍已集合齐,然后鸣枪出发。此外,土匪在逃避追捕时及匪部之间的联络也都有暗号。解放前国民党多次派部队清剿,总是扑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了解复杂地形和土匪出没的暗号。土匪的联络暗号,也因时因地而变,相当复杂,不能一一叙述。

炎黄春秋》2002年第3期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炎黄春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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