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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那种能够威胁公共自由的权力 不应托付给任何人

—亚当斯:那种能够威胁公共自由的权力 不应托付给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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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美国政治家,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毕业于哈佛大学,美国第一任副总统(1789年-1797年),第二任总统(1797年-1801年)。1774年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1775年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1776年参加《独立宣言》五人起草委员会,被誉为“美国独立的巨人”。在华盛顿担任八年总统期间(1789年-1797年),他一直任副总统,1796年当选为总统,也是第一位由总检察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被美国人视为最重要的开国元勋之一,同华盛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齐名。

1.“我们的宪法只是给有道德、有宗教信仰的人制定的。它完全不适合治理其他类型的人。”

2.“自由政府的本质在于有效地控制斗争。”

3.“危险来自每一个人。自由政府信奉的唯一格言是:那种能够威胁公共自由的权力,不应托付给任何人。”

4.“事实是冥顽不灵的。无论我们的愿望、倾向或激情是什么,都无法改变事实和证据的状态。”

5.“司法权应当区别于立法权、行政权,而且应该独立于二者,这样,它就能对二者形成制衡,正如后二者应该制衡它一样。”

6.“人民没有普遍的知识,自由便得不到维护。”

7.“尽管所有其他的科学都在进步,政府科学却停滞不前;跟三四千年相比,当代人的见解和实践并没有多少改善。”

8.“恐惧是大多数政府的基础;但这是一种如此肮脏和残酷的激情,它使那些受其支配的人变得如此愚蠢和痛苦,美国人不太可能支持任何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政治制度。”

9.“杰斐逊先生谈论我的政治观,但我和他在宪法问题上没有分歧。……我们在法国革命这个问题上有分歧。他认为这场革命是明智的、善良的,最终会建立起一个自由的共和国。但早在它爆发之前我就看透了,我确信,在法国和欧洲血流成河之后,结局要么是波旁王朝的复辟,要么是军事独裁。”

10.“古往今来,大部分人更喜欢的是安逸、享乐,而非自由。……因此,我们切不可单单依赖人们心中对自由的爱来维系自由。我们必须准备好一些政治制度来协助这份热爱,以对抗自由的敌人。……当无产者感到自己有权力通过多数票来决定所有问题时,他们就会攻击有产者。……因此,不单是贵族,哪怕是民众都必须被制衡。”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新少数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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