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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本社:川普的“政治性死亡”

再看一案例,即著名1960年的沙利文案。

1960年3月,《纽约时报》刊登了一起政治宣传广告,呼吁读者支持黑人民权运动。广告中警察驱逐抗议学生的情景部分失实,蒙哥马利市政专员沙利文代表警察控告《纽约时报》,要求名誉赔偿。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最终裁决沙利文败诉。为什么?

布伦南大法官使用了“实际恶意”原则。他认为,让新闻媒体保证每一条新闻报道真实无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仅是事实错误的言论也需要保护。这个案件是人类新闻自由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沙利文案从此终结了美国关于煽动性诽谤的观念,非主观恶意的“不实信息”(谣言)得到了法律的保护,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个体的充分表达权。

接下来的问题是,互联网是否改变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在互联网上,煽动性谣言和恐吓性言论快速传播是否威胁个人及社会安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是否适合霍姆斯大法官主张的“特定环境”?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

2010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安东尼·埃罗尼斯在Facebook上模仿说唱歌手的方式,写下大量威胁前妻的言辞,并扬言要杀死她。他的恐吓性言论甚至涉及到过去的同事和儿童。这时,联邦调查局的一位女探员找到他,试图调查其真实动机。埃罗尼斯恼羞成怒,在Facebook上称要用刀割破女探员的喉咙。

接着,联邦检察院将埃罗尼斯送上法庭。案件的焦点是,被告在网络上发表的恐慌性言论是否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或许是网络时代的新问题,没有太多的判例依据。法庭决定启用陪审团机制,将判决权交给社会公众与常识。结果,陪审团判处埃罗尼斯44个月监禁。

被告不服上诉,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15年,面对21世纪社交媒体时代的言论自由难题,最高法院作出了关键性裁决。最高法院以7票赞同的绝对优势,推翻了下级法院对埃罗尼斯的有罪判罚。

到这里,我们基本清楚了。大法官们认为,互联网不是霍姆斯所指的特定环境,社交媒体没有改变言论自由的边界。在网络时代,美国的言论自由的边界依然是“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

美国开国者为言论自由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众多杰出的联邦大法官给言论自由设置了清晰而严苛的边界,所有的谎言与真理、谣言与真相都可以在思想市场中自由充分博弈,让再卑微的个体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

然而,社交媒体及科技巨头手握审查权,成为了信息的仲裁者、真理的仲裁者。他们利用算法传播对自己有利或自认为真实的信息,限制对自己不利或自认为不实的信息。但美国宪法不赋予巨头们这种生杀大权:

第一,根据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社交媒体并不具备限制言论自由的权力。川普上台后一直批判社交媒体的舆论审查权。如今三大社交媒体大肆审查信息,大量删帖和封号。这已经涉嫌违宪了。CNN等传统媒体更是如此,过去几年他们随意掐断民选总统的直播和采访,只因这些言论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第二,对川普及其团队封杀都需要满足以上苛刻的条件。需要审查川普及其团队的推文及演讲原文(非网络媒体转述)是否有煽动暴力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与示威者攻占国会,存在必然的、直接的、而且是“紧急违法”的关系。按照过往最高法院的判例,这几乎是不成立的(下文分析)。

所以,美国的言论自由边界大到令人吃惊,但建制派的社交媒体的力量同样大到令人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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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头的权势

美国科技巨头封杀川普,令欧洲老政客们都不寒而栗。德国默克尔发言人批评说:“言论自由的权利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这项基本权利可以通过法律和立法机构进行限制”,“有鉴于此,总理(默克尔)认为总统账户被永久停用是有问题的”。

欧盟内部市场专员布雷顿发文说:“一位首席执行官可以在没有任何制衡的情况下拔掉美国总统扬声器的插头,这一事实令人困惑。这不仅证实了这些平台的力量,也显示出我们社会在数字空间中存在深刻的弱点。”

他们原以为掌控了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怎知这个权力在媒体权力面前,在科技巨头面前就是个渣渣。他们也可能跟川普一样顷刻间就“政治性死亡”。虽然他们是建制派,但美国的科技巨头不由他们掌控。欧洲老政客的言论针对的是科技巨头,而不是建制派。意思就是限制言论的权力应该在我们手上,而不是科技媒体手上。可以预测,谷歌、Facebook等巨头将在欧洲遭遇更加严厉的反垄断制裁。

从欧洲老政客的恐惧中,我们可以看到,21世纪存在一个超越国家的超级统治势力——全球建制派以及跨国金融科技巨头。在这次事件中,科技巨头的媒体统治力已经覆盖了美国最高行政权力。这足以让世界上所有人警惕。因为信息垄断是社会奴役及内卷的三大权力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统治权力。

我曾在《内卷化焦虑》中分析,过去几千年农耕社会形成了三大内卷化制度,即阶级固化、产权限制及信息垄断。与中世纪欧洲相比,古代中国的科举考试及文官制度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阶级固化和产权限制,但是因为历代王室掌控了最后这一道门阀——信息垄断,从而无法摆脱千年停滞与千年内卷。

根据英国枢密院的记录,从1542年起,枢密院即不断地以“煽动性言论”等罪名,惩处了一大批“反对者”。改革期间处死数达7万多人,约为当时英国人口的2%。亨利八世之后,都铎王朝以国家安全之名,使用文具商垄断报业,每周对伦敦大小印刷所实施检查。

真正打开人类“天灵盖”的是16世纪末开启的宗教改革,但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极为艰难。直到光荣革命后的1694年,议会正式宣布《许可证法》停止生效,人类第一次打破了新闻管制。接着,斗争转移到北美殖民地,才有曾格案。此案后,北美迎来了新闻自由时代。

人类文明源自主观世界的创造,打破信息垄断是一切文明与创造的来源。欧洲宗教改革解锁了人类的主观世界,新闻自由打破了信息垄断,开启了人类的智慧之光。杰斐逊在制宪会议期间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新政府的目的是保护民众才干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各类财产权的起源。【4】”判断一个政府的好与坏,仅以此为标准即可。

如今,建制派领导的科技巨头是否正在关闭人类的智慧窗户?

首先看审查权。

过去几年,美国科技巨头的信息审查权备受诟病,被认为是违宪的。

我讲个案例。2018年犹太裔社会运动家Laura Loomer(推特粉丝60万)在推特上攻击明尼苏达州的穆斯林众议员。随后,她被推特及多数社交媒体封杀,甚至包括Uber打车软件。这个事件引发了保守派的愤怒,不少人转场到Parler。

推特是否具备审查权?

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不赋予任何机构以信息审查权,包括联邦政府、推特。1917年的《反间谍法》不违宪,但其行为主体是政府。在申克案中,霍姆斯大法官给这部法律的执法者套上了严苛的枷锁。即便是政府以该法指控他人,也必须严格遵循“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

有人说,推特相当于电商平台,在上面发表错误的言论相当于卖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平台不应该管理吗?

再看另一部法律,1996年的《通讯规范法》。该法第230条是免责条款,推特、Facebook等社交平台不需要对用户发表的信息负责。根据责权对等的原则,这些平台也没有任何权力审查和管制用户的信息。

其次看虚假信息。

2020年5月初,推特变本加厉推出“公民诚信政策”,其依据居然是《通讯规范法》。接着川普发布了一道相关行政命令:如果社交媒体不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也就无权审查信息。如果社交媒体作为出版人负责审查用户所发布的信息,政府就必须严格限制社交媒体的审查权。这就强化了责权对等。

推特声称“公民诚信政策”的目的是打击虚假信息。其创始人杰克·多尔西发推:“我们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指出有关选举的不正确或有争议的信息”,辩称推特不是真理仲裁者。然而,推特却扮演了真理仲裁者的角色。对此,马斯克也暗讽推特。

这项政策推出的5月,川普的一篇推文被打上蓝色叹号的警告标签。推文说的是,邮寄选票可能导致严重欺诈、操纵大选。这条质疑邮寄选票的推文并不构成虚假信息。

根据沙利文案,最高法院保护非主观恶意的虚假信息。大法官们设置了言论自由的广阔边界,旨在将谎言与真理、谣言与真相的裁决权交给自由竞争的思想市场,而不是政府、企业或任何个人。推特无权对任何所谓的虚假信息进行审查、标识、限流及删除。推特临近大选推出该政策,对一些信息进行审查和限流,是否涉嫌干扰大选?

第三看封号问题。

且不论推特无权封号,根据霍姆斯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川普及其团队的推文必须对暴力的产生具有直接的、即刻的、紧急状态的关系,而且暴力必须是相当严重的。

具体看推文。1月6日,攻占国会日,川普的推特账号被禁言。第二天解封后,川普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是要求示威者保持冷静,承认20日过度到新政府。8日的两条推文是:“让美国再次伟大”,“不去参加20日就职典礼”,没有涉及煽动暴力的信息。但紧接着,推特就永久封禁了川普的账号。

推特给出的理由是,川普最近的推文,“特别是这些推文在推特内外是如何被接收和解读的之后——因为存在进一步煽动暴力的风险——我们已经永久停用该账户”。推特判断标准不是原文,而是被人解读后的“子虚乌有的信息”,且是“进一步”煽动暴力的风险,这些还远远触及不到霍姆斯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如果此举允许,推特可因此禁言所有人。他可以说,你的言论被人解读后存在煽动暴力的风险。

川普在个人账号被封后,用白宫总统的官方账号发推,抨击推特打压言论自由。这篇推文也未涉及暴力,更未触及言论自由的边界,但被推特秒删。注意这个账号是白宫的官方账号。在二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每天都通过广播激励民众勇敢战斗。很难想象,如果丘吉尔的广播线哪天被人拔了,这个国家会发生什么?

最后看科技巨头作恶。

我在《信息茧房时代:偏见、撕裂与群氓》一文中揭示了这一问题。这些科技巨头利用算法为每一个人编制了一个舒适的信息茧房。在自己的信息茧房中,每个人看自己想看的,听自己想听的,宛如回音壁一样不断地重复那些悦耳的声音。然而,这种舒适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人越来越封闭与愚昧,社会越来越撕裂与群氓,且任由这些巨头掌控与玩弄。

我在《算法即剥削》中指出,科技巨头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无偿地占用且滥用了用户的个人数据。有些人认为,网络上的数据应该归属政府(公共)或平台,而不是私人。

有些经济学家认为这是数据初始产权的确权问题,并以科斯定律“谁用得好回归谁”为由将数据产权划归给平台。这是错误的。数据在线下已存在,而且产权都极为明确。

比如,线下的一笔交易,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时都会附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数据(姓名、电话等)在线上购物时也会提交到平台,它是私人数据。线下签署合同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会标注“仅用于此合同”。这就限定了个人数据被滥用。即便不标明,这些信息被滥用(不管是线下还是线上)也是违法的。但个人信息却被平台私自滥用。

又如,我们在逛宜家时,每一个动作都是数据,这些数据属于个人,是用户花了时间成本创造的,不能被宜家偷录并滥用。但是,网络平台把用户的每一个动作录下来滥用于算法营销。

我讲个案例。2014年推特公司状告美国联邦政府,理由是联邦政府强迫他们交出用户数据。最开始推特公司以保护用户数据为由多次拒绝,最终还是迫于压力交出,之后推特状告联邦政府。

这又是一起关系到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之间的案件。政府关注国家安全,推特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反驳。最高法院最后裁决推特胜诉。很多人庆幸,宪法第一修正案再一次抵御了政府以国家安全之名的打击,推特顶住压力捍卫了用户数据及言论自由。

但是,用户高兴太早了。推特替代了民选政府成为那个干涉言论自由的更大的“恶龙”。这里有一组数据:推特2017年上半年的《透明度报告》显示,从2015年8月到2017年6月,推特总共封禁了93.5897万个涉嫌宣传恐怖主义的账户。其中,政府要求封禁的帐户占比不到1%【5】。

表面上推特是反恐先锋部队,背面是推特掌控了比政府更大的生杀大权。英国大数据专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中就预言,大数据权将挑战民主政府的最高权力【6】。

如今,大数据权被科技巨头掌控,他们在这件事情上展现出了凌驾于政府最高行政权的控制力。如果你在推特上注册一个新账号,推荐关注的账号大部分是民主党或建制派的,如希拉里,极少保守党人的账号。如果你在Facebook、推特上看到一篇川普或拜登的负面信息,接下来推送的大部分是相关的负面信息。科技巨头控制了信息源和信息传播,用算法给个人“投喂”信息,极可能操纵大选。

在这起事件中,社交媒体都限制了“停止偷窃”、“爱国者党”、“选举欺诈”等标签的流量分发,这些标签的背后是对大选的反对声、质疑声和控诉声。每一届大选都有质疑声,2016年大选民主党指控川普的“通俄门”一直在网络上传播。科技巨头扮演了信息控制者、真理仲裁者,他们传播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限制、禁止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其背后站着的是全球性建制派势力。

过去四年,川普一共发了2.5万条推文,最疯狂时一天200条;高级官员的任免都由推特发布。这就是推特治国。推特治国是这位政治素人最为简单粗暴的斗争方式。推特治国最大的好处是撕破建制派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虚伪面纱,国家大事直接在推特上向民众公示。川普曾发推称要“抽干沼泽”,挖出幕后控制的“深层国家”,剑指克林顿家族及其建制派势力。如今,推特一举抹去了这些痕迹,川普瞬间被“政治性死亡”。

我在《美国的真相》中指出,这场斗争超出了两党、种族、宗教及国家的范畴。这是一场21世纪反全球建制派的斗争。除了舆论集体封杀,苹果、谷歌等科技、金融巨头停止政治献金的支持,以施压共和党参与川普的弹劾行动。共和党建制派麦康奈尔乐见其成。有些人说这些是阴谋论。要理解这个问题,确实需要一定的经济学、法学知识及抽象逻辑,如货币扩张的逻辑等。我在下一篇文章中会详细讲解。

从“动物庄园”到“1984”,世界每一个人都应该对建制派及科技巨头的封杀行动引起足够的警惕,任何站在国家、党派角度上沾沾自喜的人都可能遭到同样的对待。人类的“天灵盖”一旦被算法关闭,麦迪逊所说的“民众才干的多样性”以及人类文明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信息茧房中的温和奴役。

如果不能发出异见,那么说话就没有意义。诚如杰斐逊所说:“异议才是爱国的最高形式。”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智本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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