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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六四遭起诉 黄之锋等五人拟认罪

李卓人、杨森、何俊仁、梁国雄、蔡耀昌等人在开庭前高呼口号,抗议港府政治检控。(摄影:郑铭)

香港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等人因去年继续在维园纪念六四,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星期五(5日)再开庭。当中黄之锋等五人表明将会认罪,法庭押后至四月听取求情。其余人士除黎智英及胡志伟继续还押外,均继续保释,六月再提讯。

香港警方去年以防疫为由禁止每年都在维园举行的六四烛光集会,但支联会及大批港人坚持到维园纪念六四。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多名常委以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24人其后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以及“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星期五下午,李卓人、杨森、何俊仁、梁国雄、蔡耀昌等抵达西九龙法院应讯,他们手持“悼念六四无罪”、“抗议政治打压”等标语,高喊“追究六四无罪”、“平反六四”、“政治检控可耻”等口号。李卓人重申悼念六四无罪、燃点烛光无罪:“人民有权利和自由悼念六四”。

有关案件涉及24名被告,当中23人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13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李卓人另被控“举行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案中有5名被告,包括朱凯廸、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透过律师向法庭表示,拟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认罪的5名被告将押后至4月30日作答辩和求情。朱凯廸、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离开法院时均没有回应记者提问。

至于其余19名被告皆不认罪。辩方指,因为各被告在此案将会提出的法律和宪法争议,与前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所涉集结案的争议相似,所以希望押后案件,先等待前一案件明朗化再作答辩。

法官郭启安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案件押后至6月11日再讯。由于本案是由裁判法院转移到区域法院审理,法官郭启安在庭上一度质疑控方将传票案件交到区院审讯,浪费公帑。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希望之声记者鄭銘采访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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