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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肉味和衣服恶臭弥漫证人室 死囚坐电椅14分钟

美国一名流浪汉埃文斯(John Louis Evans III),在1977年1月于阿拉巴马州的莫比尔(Mobile),残忍杀害一名典当商人爱德华(Edward Nassar),事后也坦承犯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和杀人等罪行,加上对于犯行毫无悔意,最终被处以“电椅”极刑。

据英国媒体《每日星报》(The Daily Star)报导,埃文斯在1976年12月到1977年1月,分别在7个州犯下30起持械抢劫、9次绑架和2次敲诈勒索,这期间还杀了爱德华,当时负责案件的检察官拒绝了埃文斯的认罪协议,并交由陪审团来定罪和确认处刑,而埃文斯犯后不仅毫无悔意,甚至威胁陪审团若不判他死刑,他将会谋杀陪审团的每位成员。

最后埃文斯被判处极刑——电椅,并于1983年4月行刑,报导提到,埃文斯在14分钟内被缓慢的电击致死,这是历史上最拙劣的处决之一。当时见证这场极刑的拉塞尔(Russell F. Canan)在《Burning at the Wire : The Execution of John Evan》一书中写道,埃文斯在受刑时,身上绑著将其固定在电椅上的绳子,晚上8时30分,1900伏特的电流第一次通过埃文斯的身体,时间持续了30秒,火花和火焰从埃文斯的左腿上迸出,埃文斯双拳紧握,疯狂撞向电椅。

拉塞尔表示,一阵灰色的烟雾和火花从罩在埃文斯头上的头套下喷涌而出,“一股强烈的焦肉味和衣服的恶臭,开始在证人室弥漫”。不过埃文斯并未当场死亡,随即又接受了第二次30秒的电击,他的头部和腿部冒出更多的烟,接着医生再次检查他的生命迹象,发现他的心脏还在跳动。

拉塞尔见状,以埃文斯正在遭受残忍且不正常的惩罚为由,要求典狱长致电给当时的州长,希望给予宽大的处理,但是请求遭到拒绝。晚上8时40分埃文斯受到第三次30秒的电击,一直持续到8时44分,医生才正式宣告埃文斯已死亡,这场极刑一共耗时14分钟,而埃文斯也是阿拉巴马州恢复死刑后第一位死于电椅的囚犯。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ETtoday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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