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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田:国家战略层面三次分配是彻底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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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中国百姓,不能认同政府擅自的扩大权力,制定新的分配调节方案。因为这样的先例一开,政府,尤其是独裁专制的政府如中共之流,就会变本加厉、雪上加霜、乘胜追击,会推出“第四次分配”、“第五次分配”、“第六次分配”,中共的苛捐杂税会无穷无尽,中国百姓的苦难也会没有尽头。

国家战略层面的三次分配,是彻头彻尾的邪恶。图为2017年3月的中共人民大会堂内部

中共在开启其新版的打土豪、分田地之际,还声称要推进“第三次分配”。中共喉舌大言不惭地声称,三次分配的再度提出,并且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意味着下一步围绕慈善事业,中国要完善相应的激励体系、保障体系及立法机制。”并且,这个激励体系“必然包括捐赠涉及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同时,中国还会有一些更细致、更具体的监管举措,比如审核资金来源,看是否符合慈善标准、慈善法”等等。

所谓的收入再分配(二次分配)(Redistribution of income and wealth),就是政府通过税收、福利、公共服务、土地改革、货币政策、政府没收、甚至离婚法等社会机制,来进行收入和财富的转移。

收入的再分配(二次分配),还不总是把财富从富有的一方,转移到贫穷的一方。比如说,离婚法的关于婚姻财产的分割,可能是平等的分割和财富平等的转移。再比如说,如果政府大肆印钞导致通货膨胀,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对穷人的影响大,对富人的影响小,其实是相当于把财富从穷人转到了富人手中。中共政府的印钞、灌水在中国造成的效应,就是如此。

经济学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财富的“预分配”(predistribution)。财富的“再分配”(Redistribution)和“预分配”(Predistribution),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预分配”是指政府在事先就设法预防贫富悬殊的发生,而不是在发生之后用税收的方式来修补,而是在其政策中,事先加以预防。比如说,政府可以要求雇主给每一个员工支付一个“可以生活的薪水”(living wage),而不是“最低薪水”(minimum wage),以消除贫富的差别和贫困率的高企。其实呢,中国社会所需要的,除了合理的再分配,还需要有合理的“预分配”。

为什么说中共的所谓“第三次分配“是非常邪恶的呢?这是因为政府根本就没有权力去在已经征税、课税、收税之后,再随意的继续克征新的税,主导新的分配。因为这没有任何合法性的基础,而只有共产党打家劫舍的内涵。因为这些财富已经是纳税人尽了其社会义务、扶持了政府运作、帮助了更加贫困的人群之后,自己的所得的剩余部分,这已经是私人的财产了。如果政府要干预和进行第三次的分配,就必须进行第二次暴力的掠夺,那就是地地道道的、再一次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再一次的共党土匪抢劫了。这在其它正常国家,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中共下一步的险恶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中共要求看慈善捐款“是否符合慈善标准、慈善法。”这样的说辞看起来堂而皇之,但其背后的用意,就是中共政府可以拒绝、禁止、没收它不认可的捐款。中共说,要“审核资金来源”,就是说,不是中共官方认可的资金来源,都不可以进入任何慈善和非营利机构。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那些不合中共口味,宣扬民主和人权的理念,宣传自由的精神,哪怕是没有中共参与和许可的任何文化事业、艺术团体、政策研究机构、民间研究中心,都可能没有办法接到捐款。这些公民社会必备的非营利组织,在中国本来就没有什么生存的空间。而扼杀所有民间的、自由的、不受中共箝制的组织、团体、机构,赶尽杀绝所有百姓生存的空间,正是中共的险恶意图。

中共所谓的“三次分配”,按照中共正式的定义,是“有别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如果真正是在高收入人群“自愿基础”上的,政府完全不必以官方政策的方式予以界定。如果政府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需要“有益补充”,那只能说明,政府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合法,或者根本没有真正公正的实施。如果承认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是“不合理的”,那么,需要调整的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机制”,而不是叠床架屋、扩大政府权力、再制定新的分配调节的办法。所谓的新的分配调节的办法,就是中共目前所说的“第三次分配”。

公民社会、中国百姓,不能认同政府擅自的扩大权力,制定新的分配调节方案。因为这样的先例一开,政府,尤其是独裁专制的政府如中共之流,就会变本加厉、雪上加霜、乘胜追击,会推出“第四次分配”、“第五次分配”、“第六次分配”,中共的苛捐杂税会无穷无尽,中国百姓的苦难也会没有尽头。

慈善捐赠是个人的、私人的、自发的,在正常社会,这是人们善良本性的体现,是宇宙的特性、大善大德的美好体现。这也是为什么慈善机构在正常社会,都是以非营利组织的形式、独立于政府之外运行的,并且不受政府税收、拨款的局限。政府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确保捐赠的款项不会被盗用、挪用,公众的利益不会受到损伤。

中共在强调什么“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的时候,是又一次把独裁者的黑手伸向了民间的资本,民间的财富,并准备利用政府暴力,进一步的去干预和掠夺这些出自于善心、善念、善意的善款。中共对中国社会的掠夺,对国库予取予求的挥霍,已经登峰造极,如今中共还要把其黑手伸向百姓心底的善念,掠夺民间最后的善款,真是岂有此理!

中国古代的盗贼,尚且盗亦有道,有许多不能去碰的财富。比方说,第一类是出家人,如和尚、道士的钱不能抢,因为土匪们认为抢劫了出家人,就是在抢神佛的钱。第二类孤儿寡母的钱不抢,因为那不仗义。第三类是红白喜事不抢,土匪都怕遭报应。第四类是学子不抢,因为寒门出身不易,也没有钱。而中国共产党呢,干脆直接把寺庙和道观给共产党化了,透过处级局级的假和尚、假道士,直接抢夺属于神仙的钱。中共透过城管抢钱的时候,孤儿寡母照抢不误。中共对红白喜事抢了没有尚未可知,但从计划生育、强制节育、还有新的限制避孕以达到生三胎的目的,中共不仅侵害了新人的利益,甚至还谋杀了被堕胎婴儿的生命!中国年轻学子的钱中共抢没抢呢?当然在抢。中共限制、勒令关闭了民间的辅教机构,现在又要以官办的机构取而代之,不正是在抢莘莘学子的钱、抢他们的前途吗?

所以,中共国家战略层面的三次分配,以虚无和伪善的面目出现,却是彻头彻尾的邪恶。

谢田博士是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艾肯商学院的市场学教授暨约翰奥林棕榈讲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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