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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把你这些经历写本书,太感人了!

对得起良心,愿好人一生平安。

清晴是生活在中国大陆黑龙江省的一名普通教师。去年7月份,刚放暑假,学校新调来的校长应县政法委要求,要找她谈话;在这之前的6月份,县政法委曾经通过当地派出所和家人多次找过她。

原来,清晴从1998年初就开始修炼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那是一种佛家上乘修炼方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据中共官方统计,当时的法轮功修炼人数已达7千万至上亿人。尽管从1999年7月中共就掀起打压法轮功的政治运动,20多年过去了,清晴现在仍在修炼法轮功。

那么,在中共的政治高压下,清晴是如何面对困境,初心不改的呢?我们从她和校长的谈话中可见一斑。以下是清晴的讲述:

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见到校长,他说:“国家不允许修炼法轮功……”针对此,我告诉校长,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目前,没有一条法律条文说是法轮功违法。您可以从网上查到以下三个内容:公安部颁发的公通字2000号文件,此文件中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和国务院认定的7种邪教,共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制晚报》于2014年6月2日重申了这个文件,显示出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2011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签发的第50号令中的第99和第100条有关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已经被废止。

他问:那为什么说法轮功是某教?我告诉他,那是1999年江泽民出访时对法国一家报社记者说的,国内的媒体马上就跟风、渲染,那只是江泽民个人的说辞,没有法律依据,媒体的宣传也不是法律。

我接着问他,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什么?他说,当然是宪法。我问,当一些法律法规等与宪法相矛盾时,以谁为准?他说,当然是以宪法为准。我说,我们上中学时都是这样学的。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内容您记得吗?他问是什么内容?我说这两条中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权利,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不准强迫公民信仰什么和不信仰什么,不允许歧视任何信仰的人。前几天,我们全校教师学的民法典中新加入了公民人格不受侵犯内容。这大暑假的,你只把我一个人叫来谈话,与别人不一样,这是不是侵犯人格?是不是因为信仰?你看看谁在违法?

校长忙说:是政法委让的。我说:那是你帮着政法委一起违法。今天,我不追究谁违法,因为你们也是被蒙蔽的,我只想告诉你事实真相。他说,政法委也是执行上边的命令。我给他讲了“枪口抬高一厘米”、“良知高于恶法”的故事。

他又问:那现在炼法轮功的被判刑,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一直以来都是依据所谓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来定罪。法轮功不是什么教,也没有花名册,谈不上组织,更没有妨碍什么法律实施。现在有大量正义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做无罪辩护,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的辩护词比我说的有力度得多,法官都无言以对。这不明摆着是迫害吗?欺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吗?

校长点头,原来是这样,那你是怎么炼上的法轮功?

修炼前家里的钱都给我治病了

我给他讲,我主要是因为患有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增生性关节炎,胳膊和腿严重变形,不能上、下楼梯,当时的校长把我的办公室特设在一楼,500米远的商店都去不了。20多岁的我,犯了病就不能下地。地区医院说没有办法,要想恢复原型,得做矫形手术,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严重得截肢,安假肢。我到省城医院去看,专家说没的治,能维持现状就不错了,开了药方;并说,以后不用再来医院了,来也没用,犯病了,就照这个方子买药,最多35岁就瘫痪在床了。我当时听了大脑一片空白,木头人一样。买了一大编织袋中草药,回来喝,喝出胃病,喝进去什么,便出来什么。什么偏方、奇方都用,江湖郎中也看,针灸时,因变形和增生,穴位找不准。修炼法轮功前,已经连续5年没有脱过棉裤,无论是春夏秋冬。家里的钱都给我治病了。

我炼法轮功一个多月,就停药了,到5月份,棉裤换成毛裤了;不只是三大关节炎好了,过敏性紫癜、胃病等所有的病都好了。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一粒药没再吃过,今年都54岁了。

修炼后善待出轨的丈夫

校长又问,除了祛病,还有什么好处吗?我说,还能使人的道德品质提高。修炼前,我身体不好,加上丈夫有了外遇,我们是上大学时谈的恋爱,我只身一人跟他来到这里,放弃了原有的亲情和友情,所以,我承受不了压力,曾自杀3次,都没有成功。在1997年9月下旬离婚了,当时丈夫不同意,但错在他,拗不过我。离婚之后,丈夫离家几天,又回来了,怎么也赶不走。

丈夫走的那几天,就我和7岁的儿子住在独门独院的平房,还没有邻居,晚上有骚扰电话。既然他不走,就当是一个佣人吧,不用给工钱,还能对儿子好。

3个月后,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法轮大法的法理让我渐渐地放下了对丈夫的恨,接纳他成为家庭的一员,复婚了。而且我从来不提他过去的丑事,对他比以前还好。当时身患重病、无依无靠的我都容不下他,在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了,却能不计背叛而原谅他、善待他,这就是法轮大法的威力,彻底改变了我。

后来我炼法轮功被无端打压,丈夫又有了外遇,导致那个女的闹到我家里来,是我帮助丈夫面对,一起解决的。是法轮大法使我这个家没有破碎,儿子没有成长在单亲家庭,且考了好大学,有了如意的工作。

校长说,原来听说一点儿有关你的事,今天才知道更多些,你在家庭问题方面处理的超理智,真的是从内心佩服,很感人。我说,不炼法轮功是绝对做不到的。

我又讲了在单位评优、晋级方面的高姿态。又告诉他曾经他不解的问题:受到那么多(他知道的还有不知道的)不公正对待,怎么工作还那么认真?对学生还那么负责?对伤害过自己的人还那么好?这是因为法轮功的主要书籍《转法轮》我每天都读,书中都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比如书中说:“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领导分派什么活儿从来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处处考虑别人”等等。前几任的一个校长曾说过:老师有一半儿炼法轮功的,他这个校长可好当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全市都得第一。

对得起良心愿好人一生平安

校长说,他虽然是党员,那是为了个人前程,他什么也不信,就信父母、信良心。我说:现在讲良心的人不多了。

他说,他和政法委人说没看见我炼法轮功,也没给学生讲过法轮功。我告诉他,我给学生讲过。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说,我是这样讲的:做人要诚实,同学、家人、朋友之间以诚相待,不能欺骗别人;与人为善,善待他人;人与人之间不要斤斤计较、挑剔,要谦让,宽容别人。校长说,这样教学生对。我说,这就是法轮功讲的“真善忍”在学生层面的涵义。校长说:这很好呀!既然这功这么好,你炼你的,但不能吃眼前亏,别影响了你的工作和儿孙的将来发展。

我告诉他,自己曾经在2000年初被强迫放弃过法轮功,但受到良心的煎熬生不如死,身体原来的顽疾也渐渐表现出来。后来我又走回了修炼。您信良心,从您信的良心说,法轮大法使我身心收益,我能昧良心说半个不字吗?那我良心何在?还是人吗?至于工作和未来,我努力工作也对得起良心,你也信良心,那你一定相信“祖上积德”的说法吧,你也说我是难得的好人,这是不是在给儿孙积德?儿孙会因为我修炼法轮大法而受益的。相反,那些迫害善良的坏人给儿孙留下了什么?是不是祸殃呢?

校长显然心被触动了,他最后说:“我希望大姐幸福,耽误大姐时间了!”在这期间,他提过两次:把你这些经历写一本书,太感人了!

(根据明慧网文章改编)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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