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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在法庭作决前 港府强硬取缔支联会

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对行政机关抢在法庭就该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裁决前来取缔或解散支联会,是既不合理,亦无必要,但该会却无处申诉。

已在清盘中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遭当局强行以其行事俨如社团,而“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是要推翻中国的根本制度,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类似英国内阁的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26日天决定,将支联会剔出公司登记册,并即日刊登宪报生效,令支联会实时解散。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对行政机关抢在法庭就该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裁决前来取缔或解散支联会,是既不合理,亦无必要,但该会却无处申诉。

行政会议秘书处发给支联会的信件又指出,支联会的董事、高级人员和成员如有法律责任,将仍然持续并可强制执行。意味支联会各常委现时面对的不同检控会继续。

成立32年的支联会,成立以来便以“担保公司”形式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但保安局长邓炳强早前引用《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以支联会“假若是《社团条例》所适用的社团”,而有关之“社团”之注册可因维护国家安全或该社团“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而根据《社团条例》取消其注册或禁止其运作者,港府便可命令剔除其公司注册。邓上周表示,已将有关建议提交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决定。

行政会议昨日通知支联会剔除其公司注册的附件解释,支联会自1989年成立以来,一直推动包括“结束一党专政”在内的五大纲领,而“结束一党专政”的“客观涵义”是终止中共的领导,而根据中国宪法,中共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禁止破坏;而《港区国安法》规定,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推翻中国根本制度者,即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保安局认为,“这无可避免会威胁或削弱”中国维护国安和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能力,适用上述社团条例条款剔除其公司注册。

林郑月娥:过往指“结束一党专政”由法庭裁决今定性违国安法

不过,当局的解释未有指出,支联会曾使用何种武力或非法手段去达致其指控的推翻中国根本制度。未知法庭面对有关缺失,会对支联会及其正副主席被控煽动颠覆政权有何影响,亦不知行政会议的决定会否影响法庭的裁决。然而,行政机关的决定,显然与特首林郑月娥和邓炳强今年5、6月时的说法相违。当时,邓炳强表示,不会因为一句“结束一党专政”便裁定支联会触犯国安,要看行为和动机;而林郑月娥则多次重申,事件应交由法庭作最后决定,但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却抢先在法庭作出裁决前,了结支联会的命运。

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对行会的决定表示遗憾和难以理解,“想象不到合理理由(为何要解散支联会),可能唔做一啲嘢,就不是维护国家安全吧”。他不同意支联会危害国家安全,强调该会纲领的涵义仍在法院审理当中,现时指支联会纲领触犯《国安法》而取消其公司注册,并不合理;而且支联会正进行清盘程序,完成后就等同解散,看不到行会有必要作出等于取缔支联会的决定。

他又说,支联会被解散后,其清盘工作将由破产管理署署长接手,全权处理已遭冻结的支联会物业和二百多万元银行存款,至于会内文件和数据,过时的已没有保留,余下的已在早前的警方行动中被检走。

因应中国八九民运成立的支联会,被中共视为眼中钉,成立初期已有左派传媒发表文章,要求港英政府以公司法予以取缔,但当局未有处理。及至香港九七回归,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曾透过“中间人”劝喻支联会自行解散,亦曾公开呼吁该会“放下历史包袱”,但支联会继续运作,直至中国驻港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6月一次会议讲话中,不点名地指“叫嚣‘结束一党专政’的人”是“香港繁荣稳定的真正大敌”,剑指支联会,支联会解散的压力来得日益严峻和猛迅。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法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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