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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社会调剂”,明摆着就是变相拐卖人口

图为中国北京一家婴儿护理中心。示意图

5日,一份全网热转的“广西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告知书”显示,当地两位信访居民唐某和高某因孩子被拐卖一事请求立案侦查,当地县卫生健康局应信访部门要求做出回应:两人超生的孩子已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未留任何记录,否认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对于信访事项不予处理。

这份官方落款的文件被曝光后,引起大量网民的关注、愤怒,迅即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网民普遍批评此事是政府机关进行变相的人口拐卖

据大陆媒体“天目新闻”报道,这份网传的告知书中写道,根据20世纪90年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严格执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区、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全县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作出的决定。并称唐某和高某夫妇“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展开,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

为了解“社会调剂”政策是否真实存在,“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桂林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邓科长。邓科长说:“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有过这个政策,由当时的桂林地区下发。因为年代久远,现在正在查阅档案找具体的政策内容。”

“天目新闻”记者又就此事咨询了相关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无权把小孩抱走,进行社会调剂的,这种行为显然是逾越职权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巨大的家庭伤痛和人间悲剧,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此事属实,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为“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网民评论:

“人犯子叫拐卖,官方叫社会调剂!”

“抱走活人社会调剂!!竟然还公然写在红头文件上!”

“每天都在刷新著认知的下限,没救了。”

“现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

“敢不敢公开承认错误,不要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时代,错了就是错了。”

“低情商:拐卖儿童高情商:社会调剂请问我这是穿越了吗,笑话!!”

“不仅专业能调剂,孩子也能调剂。”

“拐卖又出新词:社会调剂。”

“既然没有任何记录,又怎么证明不是拐卖呢?”

“编辑了几十个字评论,一个一个删了。回头再看红头文件右下角大红的印戳,脑中只浮现出一个词:‘吃人’!”

“那四个字,浸泡着多少血泪。”

“孩子被抱走,不留记录,官方拐卖?”

“官方搞的怎么能是拐卖呢,建议把这两人拘留。”

“以后也别打击拐卖儿童了,这不就是国企和民企的区别么?”

“真不敢相信,2022年7月1日。”

“原来人贩子都在计生办。”

“这个事情很快就会被掩盖,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深挖不得,牵扯出来的东西太多了。”

“不用惊讶,能有百日无孩,为什么不能出现社会调剂?”

“任何编剧都想像不出‘婴儿统一社会调剂’的戏码,人贩子以后可以骄傲的说出新身份‘民营人口调剂师’。”

“有没有官员的多余财产、房地产也给我们调剂调剂。”

“也许已经‘人工结束’了。”

“《不知去向》《但不是拐卖》。”

“现在的一片天儿/是晴朗的一片天/孩子在光明的天空下/再也找不到爹/不知道爹是谁/不知道娘是谁/”

“反人类的地方,全世界的笑话。”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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