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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只要出事,那就不可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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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乾隆要的效果:你们当奴才的,就得服从服从再服从,特别是在悖逆案上,警惕性要提高提高再提高,不能让哪怕是一个有问题的字从你们眼皮底下溜走,不然的话,轻则丢官,重则丧命。 就这样,一本自编字典,至少导致八个人头落地,处理了两江总督、江西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封疆大吏、省级要员。

乾隆四十二年,一本字典出事了。

事发江西新昌县(时属瑞州府,今宜丰县)。该县有一个叫王泷南的,曾因教唆他人打官司被判发配。他从发配地潜逃回家,被该县举人王锡侯举报,面临着再次发配加重刑期。王泷南遂对王锡侯心怀怨恨,反告他擅自删改《康熙字典》,另出一本《字贯》,还在序言中说《康熙字典》有问题,实属“叛逆”。

估计是想戴罪立功,王泷南还说他“愿与圣祖作抱告”(大清律例,诉讼官司中,原告可委托亲属或家人代理出庭,称为抱告)。也就是说,王泷南自告奋勇,要替《康熙字典》的版权拥有人康熙皇帝出庭,跟王锡侯对簿公堂。

乾隆治下,文字案从来都是大案,事涉“圣祖”康熙,新昌知县更是不敢怠慢,即将案情上报江西巡抚海成。海成会同各司一起查阅《字贯》,发现该书序言在赞扬一番《康熙字典》之后,来了一句转折语:“然而穿贯之难也”(很难融会贯通),还说《康熙字典》收字太多,使学者“查此遗彼,举一漏十”,看到最后还是看了个“茫然”。(《清代文字狱档》之《王锡侯〈字贯〉案》,《海成奏王锡侯辑刻〈字贯〉狂妄不法折》,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康熙字典》,由康熙皇帝钦点多位学者根据《字汇》和《正字通》两本字典修订而成,康熙亲自作序,序中自夸它“无一义之不详,一音之不备”。可想而知,字典当然就成了最权威的皇宝书,所以海成认为,“圣祖御纂《字典》,集字学之大备,为千古不易之书”,而王锡侯本无学问,《字贯》实属模仿之作,但他放肆批评《康熙字典》,“虽无悖逆之词,隐寓轩轾之意,实为狂妄不法”。

一句话概括,就是没文化还要挑战“圣祖”权威,实在狂妄。

于是,海成将查抄到的头版《字贯》一部共四十本“粘签恭呈御览”,并“请旨将王锡侯革去举人以便审拟具奏”。

“狂妄不法”听起来很吓人,实际上,它比王泷南说的“叛逆”轻多了,所以海成只是建议将王锡侯革去功名。至于王泷南,海成认为,连奴才都不配当的人,居然说要替“圣祖”抱告,也是“慢渎不敬”,“均难姑容”。

乾隆看了奏折,一开始也以为“不过寻常狂诞之徒妄行着书立说,自有应得之罪”,即“批转大学士、九卿议奏”。可是,就跟上一件案子一样,乾隆过后再细看《字贯》,发现了更大问题:在该书第一本之序文“凡例”中,“竟有一篇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就是将康熙名玄烨、雍正名胤禛、乾隆名弘历赫然印上去,令人发指,“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

从“狂妄不法”到“大逆不法”,二字之差,性质全变。

两天后,以大学士阿桂为首的六部九卿共四十三位大臣联名上折,秉承乾隆旨意,将王锡侯定性为“大逆之尤”,即大逆中的大逆,除了请旨将主犯即速解京讯问外,被株连的家属亦应解押进京受审,所有《字贯》版片及刷印出来的书,一并解京销毁。

这么一来,不但王锡侯千刀万剐逃不了了,江西巡抚海成的命运也急转直下。乾隆在上谕中骂完王锡侯,将矛头直指海成:

……海成仅请革去举人审拟,实大错谬,是何言耶?海成既办此事,岂有原书竟未寓目,率凭庸陋幕友随意粘签不复亲自检阅之理?况此篇乃书前第十页,开卷即见,海成岂双眼无珠茫然不见耶,抑见之而毫不为异,视为漠然耶?所谓人臣尊君敬上之心安在,而于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之义又安在?国家简任督抚,厚给廉俸,岂专令其养尊处优,一切委之劣幕,并此等大案亦漫不经意,朝廷又安借此辈尸体持禄之人乎?海成实属天良尽昧,负朕委任之恩,着传旨严行申饬。(《将王锡侯迅速锁押解京严审治罪谕》)

排比句排山倒海,如连珠炮发。骂还不够,两天后他又下旨对海成严加申饬,再次强调,逆书《字贯》中的不法之处显而易见,之前海成在查办辖区内逆书时没有及时发现,等到有人告发才上奏,这说明他之前查办逆书时“以空言塞责,并未切实检查”,更严重的是,海成竟说《字贯》并无悖逆之词,这足以证明他“视大逆为泛常,全不知有尊君亲上之义,天良澌灭殆尽,着再传旨严行申饬”。

申饬,相当于内部严重警告。同时,着令海成仍要按前旨速办此案,若再懈怠,将受严惩。

才过三天,乾隆越想越怒,再下一道《着将海成交部严加议处谕》。惩处升级,前途凉凉,小命难保,海成接旨,自然是“战栗恐惧,汗流浃背,无地自容”?(《海成奏搜查王锡侯家并将人犯押解赴京折》)

但他在极度恐惧中,还得遵旨办案,先派人押王锡侯上京,又亲自带人再次将王家翻了个底朝天,抄出旧书三百多种,还新发现一些有问题的书和文章,将所有带字的东西全部封存,又将他儿子等家属先行收监,再派人“分起”解京。

分起,因为涉及人数较多,单家属就有二十一人,无法一次性押解。

海成办完这些,几天之后,乾隆即下旨,“将伊革职,差人送京”,移交刑部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道上谕中,乾隆再次强调,“海成系满洲世仆,经朕加恩简任巡抚,乃于此等大逆之书,恬不为怪,且称其语无悖逆,实属昧尽天良,负恩蔑理,莫此为甚”(此谕《清代文字狱档》漏载,见《清实录·乾隆朝实录》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戊辰谕)。

在连续几道上谕中,乾隆至少重复三遍说海成丧尽天良,可见他对海成多么痛恨。而从《字贯》的被发现,他又觉得,几年前启动《四库全书》工程,在全国进行拉网式查抄逆书,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足证江西地方官员是多么不靠谱。为此,再下旨暂署江西巡抚的两江总督高晋,要他即派员“通行访查,如有与《字贯》相类悖逆之书,无论旧刻、新编俱查出奏明解京销毁,如有收藏之家此时即行缴出者仍免治罪,若藏匿不交后经发觉断难轻宥,即该督抚亦难辞重谴矣”。

总之就是要斩草除根,将所有异端思想清零,哪个官员再敢敷衍,从严从重惩处。

王锡侯被押到北京,严刑拷打之下招认,他是觉得《康熙字典》内容太多太杂,才删减、修订为《字贯》,方便后学。至于书中最悖逆的内容,“将庙讳、御名排写也是要后学知道的避讳,实是草野无知,后来我自知不是,就是将书内应行避讳之处改换另刻”。只是,“王泷南将我前刻未改之书呈出,我从前不知道忌讳妄编妄写,就是我的狂悖实迹,还有什么辩处”。

到这时候,辩与不辩其实已没什么用,所谓的审讯,不过是走过场。至于列名王锡侯书中的序文作者,涉及已故原刑部侍郎钱陈群、已故前大学士史贻直等,王锡侯招认,因为他中举那一科的主考官是钱陈群,副主考是史贻谟(史贻直之弟),钱、史都是大家,他希望两人能以恩师的身份给他的书写序撑门面,但他们都推托了,他只好自己写,然后署上他们名字。

话虽如此,钱、史两家的后人还是吓得不轻。乾隆虽然开恩表示“不加究治”,但还是勒令这两家自查,家中是否还藏有王的书,有的话“即行缴销”。

最后,刑部给出的量刑是:主犯凌迟,子孙斩决。乾隆再次玩起了皇恩浩荡的把戏,主犯王锡侯“从宽”改为斩决;王的三个儿子和四个孙子,也“从宽”改为斩监候,活多几个月,秋后再处决。被连坐的王锡侯的弟弟、侄子们,“俱着加恩宽免”。

而“丧尽天良”的江西巡抚海成,也被乾隆“从宽”由斩决改为斩监候,秋后再处决。

乾隆还以“失察”的罪名,将两江总督高晋除一级留任,并将江西布政使(约等于常务副省长)周克开、按察使(省司法一把手)冯廷丞革了职,送刑部治罪(后开恩发往江南,给高晋当副手)。

至于那些同样有失察问题的府、县官员,乾隆就觉得没必要再处理了,因为杀鸡儆猴的目的已达到,省级以下小官估计吓都吓尿了,乾隆只是告诫他们说,不处理,是我格外开恩,你们要感恩,更要提高警惕,“务时刻留心查察,倘所属内或有不法书籍刊布流传,即行禀报督抚严拿重治”,如果再敢敷衍,“必当从重办理”。(《〈字贯〉案内失察之府县各员俱不必革职治罪谕》,乾隆四十三年正月三十日)

也许因为海成毕竟是“满洲世仆”,自家奴才,两个月后,乾隆认为“海成虽拟重罪。亦不至死……俱着宽免释放”,被发往新疆乌什,在派驻新疆的参赞大臣属下当个临时秘书,以观后效。半年后,乾隆加封他为头等侍卫,着令他前往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负责当地事务,一年后又诏令回京,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以上据《清实录·乾隆朝实录》),一直活到乾隆五十九年。

虽是捡了一条命,可以想象,海成在生命的最后十五年肯定是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假如人生可以重来,他一定会在给乾隆的第一份奏折上写:“王锡侯悖逆不法,令人发指,非极刑不足以申国法。”

这正是乾隆要的效果:你们当奴才的,就得服从服从再服从,特别是在悖逆案上,警惕性要提高提高再提高,不能让哪怕是一个有问题的字从你们眼皮底下溜走,不然的话,轻则丢官,重则丧命。

就这样,一本自编字典,至少导致八个人头落地,处理了两江总督、江西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封疆大吏、省级要员。

所以,满清官员在文案上惯于捕风捉影、深文周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那都是因为他们的上面,有一个目光如炬的皇帝。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后现代聊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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