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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位诉江律师:我们不会停止起诉江泽民

听闻江泽民 死讯,于2003年将江泽民告上西班牙 国家法庭的人权律师说,“我们不认为江泽民死了,迫害就结束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个罪恶集团。”

来自西班牙的人权律师卡洛斯‧希门尼斯(Carlos Iglesias Jimenez)(右)。(李景行/大纪元

听闻江泽民死讯,于2003年将江泽民告上西班牙国家法庭的人权律师说,“我们不认为江泽民死了,迫害就结束了,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个罪恶集团。”

“江泽民是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他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在中国持续了23年之久。”人权律师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希门尼斯(Carlos Iglesias Jimenez)补充说。

19年前将江泽民告上西班牙国家法院

2003年10月15日,希门尼斯律师代表七位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将江泽民、罗干、薄熙来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吿上西班牙国家法院。这是首个海外诉江案。

该案于2007年11月28日被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接受,并进行调查。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院做出裁定,受理起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一案,被告分别是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

谈到江泽民犯下的灭绝种族罪,希门尼斯说,中共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610”办公室,1999年7月20日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江泽民亲自下令的,所以他是群体灭绝罪的罪魁祸首。”

希门尼斯解释说,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成立洗脑班和劳教所。以洗脑班灌输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转化”思想;以劳教所等非法监禁手段,施以酷刑折磨,虐待致死,甚至与军医院合作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直接导致大量死亡;以上符合1948年公约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述的“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定义的行为。

“我们不会停止诉江”

希门尼斯律师回想当年一群法轮功学员向他讲述她们的亲身经历时,他当时觉得真的令人难以置信。“我发现中国人正经历着可怕又恐怖的悲剧。面对受害者的证词,我感到无比的绝望。”他说。

“群体灭绝罪,是对全部或部分的少数族群,为达到灭绝的目地而进行的迫害,这是在中国正在上演的真相。”希门尼斯说,“这23年发生在中国的罪恶,是真正的群体灭绝罪。”

虽然西班牙国家法院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人,也发出传讯令,但后来西班牙政府因受到中共政权巨大的压力,不得不改变了“普世管辖权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 Law),以至于审判无法持续。

希门尼斯律师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我们不会停止诉江。”“因为中共一直把非法监禁在劳教所里的法轮功修炼者当作活体器官库,将器官高价卖给西方人。”

人们需要分清善恶

23年来,面对中共的邪恶,国际社会大多噤声不言,主流媒体沉默不语。希门尼斯说,西方长期以来一直被操控、被欺骗。“中国共产党所设下的骗局和战术,就是利用市场商机为诱因,以贿络收买、欺骗操纵着西方各国。”

希门尼斯认为,每个人要清楚自己可以扮演的角色。“世人不能再继续看着那些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和其它少数族群,每年被折磨、被杀害、被活摘器官,仍置之不理。”他说。

他认为,重要的是人们要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明确地拒绝这个邪恶政权”。他希望每个人“在心底深处分清善恶,了解邪恶的中国共产党所犯下的罪行,明白中共是罪大恶极的。”

“中国共产党即将解体,即将倒台,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它一定会倒台,一定会解体。”希门尼斯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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