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动态 > 正文

杜耀明:香港式法治对上市公司的三重伤害

作者:
联交所宣布“壹传媒”除牌的公告只有寥寥几句。公告说,由于该集团在2021年6月17日停牌后一年半后,未能恢复买卖,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上市委员会取消其上市地位,有该公司股票者如对除牌涉及问题有何疑问,务请寻求专业意见。联交所只须考虑上市公司逾期未复巿,即可决定除牌,无须因公司主要股东被剥夺财产权、决策层被迫悬空丶财政来源被封锁等等,导致人财两空,无从运作,而予以特殊考虑,更无须为股票价值清零负责。

苹果日报》母公司“壹传媒”今日(1月12日)正式在香港联交所除牌,象征《苹果日报》覆亡之余,更代表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凭靠的所谓法治保障,原来只是执政者的政治工具。

“壹传媒”除牌,是香港联合交易所和特区当局左右夹击的结果。《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停刊,联交所于2021年7月去信“壹传媒”,要求解释能否有足够的业务和资产,以维持上市地位。九月底,财政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将“壹传媒”清盘,法庭鉴于公司董事先后离任,无人处理余下的业务及官非,遂委任临时清盘官,再于12月中颁令清盘。被清盘的“壹传媒”当然无法满足联交所的复牌要求,终于上月难逃除牌的厄运。

官员、法官、联交所都依法办事,但细看清盘及除牌的原因,都令人看到眼下香港式法治的利害。第一个原因是没有足够业务和资金,但《苹果日报》被警方国安处搜查那天开始,便无法正常运作。七名高层人员被捕又不得保释,警方并取走数十部电脑,员工人心惶惶,业务又如何继续下去?同时该报的银行户口被冻结,集团其他户口的资金也不能用来支付《苹果》的开支,没有现金流,又怎会有业务呢?结果,撑了一个星期,也不得不结束营业。

其实《苹果》读者众多,单是付费订阅者已超过五十万,每月有五千万左右的现金收入,另外创办人黎智英亦不时运用私人资金注入该报。若非国安行动堵截资金,吓走员工,该报应有足够资源营运下去,亦可因应时势,将业务转型或迁移外地,以维护股东利益。

然而,警方一次执法行动,即使被告人仍未定罪,甚至还押候审两年多,正式审讯才开始,却足以拖垮一间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过,联交所决定除牌之前,无须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亦无须等候审讯结果,即可将市值7.65亿元化为乌有。试问此举是否有损对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又是有亏法律制度保障私有产权的声名?

第二个原因是公司陷入无政府状态,更是政府一手造成,却由股东及公众承受后果。黎智英持有71%股权,但在《苹果》停刊一个月前,时任保安局长的现任特首李家超便引用《港区国安法》,冻结黎的全部股权,等同废除其最大股东的地位,因此不能召开董事会,及早应对新局势。在警方搜查行动后,其余董事不是被捕,就是辞职或离港,正是集团最动荡也最需要高层决策的时刻,董事局却变成无人驾驶。政府更以此为由,向法庭申请清盘,换入临时清盘官全权处理“壹传媒”业务,最后决定结束,当然是意料中事。

不错,清盘官也是依法办事,如出售余下业务、处理资金、应付官司等等,但不作公开交代,又如何确保符合股东及持份者利益?清盘官获法庭委任一年有多,有否接触包括黎智英在内的股东,咨询他们对公司去向的意见?拿着“壹传媒”股票者,包括占七成股份、总值超过五亿元的黎智英在内,难道对自己有份拥有的企业,连发言权也没有?

联交所宣布“壹传媒”除牌的公告只有寥寥几句。公告说,由于该集团在2021年6月17日停牌后一年半后,未能恢复买卖,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上市委员会取消其上市地位,有该公司股票者如对除牌涉及问题有何疑问,务请寻求专业意见。联交所只须考虑上市公司逾期未复巿,即可决定除牌,无须因公司主要股东被剥夺财产权、决策层被迫悬空丶财政来源被封锁等等,导致人财两空,无从运作,而予以特殊考虑,更无须为股票价值清零负责。

“壹传媒”的遭遇清楚示范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障。当局认定任何上市公司有违国安的话,随即可堵截资金流动,拘捕疑人不得保释,因此弄得业务停顿,财政司长可接力申请将公司清盘,由清盘人代管公司,再由联交所以业务及资金不足为由,启动为期一年半的除牌程序。

当时限到临,审讯仍未开始,联交所可如期除牌,由停顿、清盘到除牌的三次连环伤害圆满结束。主要股权人未开庭先损失超过五亿元,股票顿成废纸,而《国安法》的威力以至香港的法治,于此可见一斑。

(以上评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台立场。)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3/0113/1854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