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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三种人”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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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给这样的人物划了一个圈,于是乎,全国各地开始清除或抓捕“三种人”。轻则在单位里接受大家的批判、洗心革面、夹紧尾巴、老实做人。重则戴镣铐,进监狱。

1966年夏季到1968年夏季,两年时间,造反派经历了促生、被利用、遭淘汰三个过程。促生是毛泽东一再号召、鼓励、煽动,当时你不造反根本不行,于是大家就汇集到他的旗帜下一起折腾。被利用是大家由“无限忠于”开始,然后被毛泽东诱导着去斗人、抓人,乃至整死人,组织、参加武斗。遭淘汰的过程最严酷,很多人因为整人、武斗当中弄死了人,直接背了人命债而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被抓捕,被判处死刑,最后喋血刑场。

这之间,另有一些人积极响应“文革”,积极“造反”整人,但是没有直接杀人,因此而被当做“文革成果”受到厚待。“革命委员会”成立,这些人被吸收进去。小则在地方上、企业单位里混个“委员”、“副主任”,大则混个中央的“委员”、“副主任”。上海的小瘪三王洪文大家知道,居然混到中央副主席,名次一度排到周恩来之前。

1976年毛死,他的妖妇江青及其三个最大的“五毛”被抓。过了几年,1982年和1984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中共中央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开始彻底清理、清除王洪文式的人物。

邓小平给这样的人物划了一个圈:

一、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靠造反夺权升了官,干了坏事,情节严重的人。

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竭力宣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拉帮结派,粉碎“四人帮”以后,明里暗里进行帮派活动的人。

三、打砸抢分子,诬陷迫害干部、群众,刑讯逼供,摧残人身,情节严重的人,砸机关、抢档案、破坏公私财物的主要分子和幕后策划者,策划、组织、指挥武斗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子。

于是乎,全国各地开始清除或抓捕“三种人”。轻则在单位里接受大家的批判、洗心革面、夹紧尾巴、老实做人。重则戴镣铐,进监狱。在我们淮南不乏这样的例子:土坝子玛钢厂“革委主任”兼书记张某,造反派出身,因为吹嘘文革武斗时杀过人而被逮捕(此人前几年去世)。淮南钢铁厂副县级的“厂革委”副主任龚关余(今健在)因为在“大批判”中给淮南煤矿机械厂的党委书记杨哲上过刑,被杨哲检举而遭逮捕。淮南市“革委”主任兼书记张旭东,也因为被一个部级的老干部检举是“三种人”而失却前程。

一时之间,“三种人”成了过街老鼠,人人鄙视,人人厌恶,人人喊打。但凡当过造反派头头的人,无不见人矮三分,点头哈腰、哈腰点头,生怕得罪了人,被人家检举揭发。他们的子女亲属,自然也是夹紧了尾巴做人。

“三种人”再次抬头应该是最近这几年。当代谁是“三种人”?无须多说,大家看看自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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