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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许志永的了解与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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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怀疑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甚至是参政议政,让共产党放弃自己的绝对权力,哪怕只是看似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当这个政府连发生过的事情都不愿意承认的时候,一个具备基本思维能力的人怎么去相信它会为发生过的事情承担责任?又怎么去相信它会为今后将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

"政治少数派顿悟系列No.13:我最应该支持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的时候就是现在,把他们的事迹传达给更年轻的人的时候就是现在。毫无保留、毫无矫饰地说出我对许志永的了解与不了解,就是现在我为许志永他们、我为我自己、我为年轻人、我为文明史中国所能做的最恰如其分的事。

作为一个关注中国公共事件超过20年的人,我自然很早就听过许志永这个名字。4月10日,他和他的同伴丁家喜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被判处了十四年和十二年有期徒刑。这个意料之中的坏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去读了许志永的法庭自辩词,去迎接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痛苦。

上一次我听说许志永的消息,是他2020年因为和跟其他政治异见者聚会又被抓了。再上一次,是他发表了给习近平的《劝退书》。至于丁家喜,很惭愧,他的名字都是在我了解许志永2020年被捕原因的时候才知道的。那个时候,或者在那之前的什么时候,我就知道许志永肯定会被逮捕,大概会被重判,或许不会有被释放的一天。然而,坏消息真正到来的时候,我还是不能不比我预料中更痛苦一些,也不能不感到应该说些什么。

我在2003年就通过孙志刚事件第一次知道了许志永这个名字,但并没有特别关注或支持过许志永此后组织的公民行动。

这并不是因为我反对他,或者我当时还"不关心政治",而是因为一些现在看来恍如隔世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许志永当年只是庞大的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中的普通一员。

2004年,《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了"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这个榜单当时并不包括许志永,也不包括梁文道,更不必说后来被网民视为著名公共知识分子的柴静罗永浩韩寒、姚晨等人了。这固然是因为这份榜单自身的局限性,但也是因为可供选择的候选人实在太多,领域发展的速度实在太快。

如果说现在的中国找不出一个可以关注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话,当年的中国就是公共知识分子多得关注不过来,因此没有哪个关心社会和民生(用《南方周末》的说法就是"国脉与民瘼")的网民会只是某一个名人的粉丝。刻薄一点说,成为某一个人的粉丝简直是种不入流的表现。因为那时吸引网民关注的是公共事件,而当时的大量公共知识分子都会积极围绕公共事件发表言论,甚至展开多轮论战。人们既不可能也不需要只靠关注某一个人、某一个渠道去了解相对完整可信的事件全貌和背景知识。

如果说现在的公共事件必须依靠无数网民同时关注,与删帖员拼人数、拼手速,绞尽脑汁编写隐语黑话,不断把事件顶上热搜,才能得到寥寥数语蓝底白字官方通告的话,当年公共事件的解决其实并不特别需要网民的大量关注。因为只要媒体集中报道,公共知识分子纷纷发声,有关部门自然会立刻回应。假如这份回应过于拙劣,就会迎来更多媒体追问和专家驳斥,更上一级的主管部门就坐不住了,会出面提供更能服众的回应。直到这时,事情才能告一段落。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早早放弃了在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前提下支持政治改革的希望,而许志永早年则属于温和改良派。

我前面提到的曾经短暂存在过的"舆论监督—当局整改"模式,在新生代政治少数派看来或许美好得如同中国梦,只要坚持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反党反政府,我们写在宪法上的公民权利就能落到实处,中国社会就会变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抱着这种理念的许志永在《2003:孙志刚案开启的公民权利道路》一文中提到,当时公共知识分子的努力目标不仅是解决具体的"冤案",更是为了推动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消除侵害公民权利的制度存在。具体到孙志刚案,其目标不仅是追究殴打孙志刚致死的凶手的刑事责任,甚至也不仅是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更要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阻止违反宪法精神、侵害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继续出现。

我并不怀疑以上目标的正确和必要,然而,我很怀疑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甚至是参政议政,让共产党放弃自己的绝对权力,哪怕只是看似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我的理由很简单:巴金老人和无数有良知的中国人希望建立的文革博物馆在哪里?1989年的学生运动,乃至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历次运动的完整公开记录在哪里?涉密的东西不让看,那曾经印在《人民日报》上的那些东西为什么也不让看呢?过时的东西不让看,那某位藏族作家和某位土家族作家新编新写的东西为什么也不让看呢?当这个政府连发生过的事情都不愿意承认的时候,一个具备基本思维能力的人怎么去相信它会为发生过的事情承担责任?又怎么去相信它会为今后将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

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政党,在对前述任何一起大规模悲剧负有直接责任的时候,唯一符合文明社会标准的担责方式就是下台。倒不是说人民或别的什么势力一定有办法让这样的政府立刻下台,而是说,出了这种事还不下台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汲取教训,永不再犯",只可能"就这样吧,下次还敢"。

也许这个政府有时会表现得像个"明君",然而它还是把自己当作毋庸置疑的"君"。只要在这一点上没有改变,所有接受批评、接受监督的表现就都可以是毛泽东式的"引蛇出洞"。我没有许志永那样舍身开路的觉悟,也无从预知他将来会从政府与民意的协调人转变为公开劝退的颠覆者(至少这是当局的看法),遵循本心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第三个原因,在意识到需要去做的事太多,我能做到的事太少之后,为了避免无所作为或是陷入绝望,我选择只专心去做不会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的事;许志永所做的那些直接跟当局对话或对抗的事不在其中,自然也远离了我的关注中心。

我这里说的负面影响,不只是被约谈、家人被威胁之类的影响,还有我本人承受不了英雄包袱的因素。举例来说,我做过的事有长期献血,还有通过自己信得过的渠道给贫困学生捐过一些小钱,均摊到每个受捐者身上就更少了。我反复衡量过,觉得这样的付出是我可以接受的:我不需要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会产生什么期待,无论对方将来是辍学了还是怎么了,我都不会感到他们对我有所亏欠,或者自己做了无用功;就算某一天出于偶然或对方的善意有机会再打交道,对方顶多再请我吃顿饭也就扯平了,不至于给Ta构成什么负担。

我这样的人,跟以天下为己任,不怕为他人命运负责的许志永,从行动逻辑就开始出现分歧了,对他关注得越多,我心里的怀疑和忧虑就越多。只有选择被动关注,必要时声援,才能维持我自己的心理健康。

这就说到了第四个原因,毋庸讳言,我当年不能认同许志永的一部分言论和行为。

跟很多关心政治的年轻人一样,我曾因为某个公共知识分子的某些言论,对那个人"一票否决",哪怕没到那个程度,对那个人的认同度肯定也会下降。在我看来,许志永在几件事上或者表现出了不专业,或者表现出了思想上的极端保守:

影响最大的一件是《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我的看法与郭玉闪《公民社会该如何行动?——对许志永调查报告的简单诊断》中的数位公共知识分子基本一致。另一方面,滕彪在《谁是许志永?》中针对此事的批评和辩解,我也都同意。许志永是一个英雄主义的人,这是他的行动动力和人格魅力之一,也是他有时会犯错、犯错之后有时不能及时改正的原因之一。在当年的我看来,许志永认为公民调查团应当发布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真相",仅这一点就离法治原则相去甚远了。毒树的果子不能吃,程序正义是最大的实体正义,不能坚持不违背这两条基本原则的人,无论主观意愿如何善良,在法律和政治上都是不专业的。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Matters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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