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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 李庄律师旁听遭驱逐…

中共司法黑暗,法官法警驱逐恐吓律师事件屡见不鲜。近日,大陆维权律师李庄进法院旁听,遭到法警驱逐。法警还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近日,大陆维权律师李庄进法院旁听被法警驱逐。李庄资料图。(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中共司法黑暗,法官法警驱逐恐吓律师事件屡见不鲜。近日,大陆维权律师李庄进法院旁听,遭到法警驱逐。法警还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律师方庆在微博上披露,5月11日8点51分,李庄来到某法院,刷身份证、拍照、安检……之后尾随律师团进入法庭,坐到了空无一人的旁听席。

审判长吃惊地问李庄:“你干嘛的?”李庄:“旁听。”

审判长:“去楼上视频旁听。”李庄:“法律规定可不是看视频。”

不一会,一众法警全副武装的冲进法庭,质问李庄:“谁让你坐这的?”李庄:“刑诉法188条让我坐的。”

注:中共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庭宣布理由。

之后,法警驱赶李庄:“这里不让坐。”李庄表示,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案件庭审),都应该是公开的。

法警叫嚣:“不要给我讲法律,我只听审判长的。”

李庄表示,审判长他爹、他爷爷,也得听法律的!

之后一众法警离去……半小时过去了,审判长、第一公诉人迟迟不进入法庭……

(李庄微博截图)

随后,李庄发微博,对该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却不允许任何一人包括家属旁听的做法提出质疑。

他说,3月27日开庭至今,你们每天的笔录记载都是“公开审判”。有一天公开吗?旁听席0人,家属也被阻拦在外,为此还发生过冲突!这样的谎言写在庭审笔录,恐怕将来还要写进判决。这已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犯罪。

中共法官法警驱逐律师事件长期存在

事实上,中共法官法警驱逐代理律师出法庭的事件长期存在。

2021年,有知情人向大纪元记者提供的一段电话录音显示,吉林省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狂言:“不管他(法轮功学员)有没有罪,就是不让他(律师)上庭!”

他叫嚣:“杀人犯都可以(请律师辩护),啥犯都行,就法轮功不行”;“在吉林就别想做无罪辩护!就不存在!”

他还说:“合不合法现在你别谈这事,法轮功案件就特殊,就这么要求的。律师,就告诉你,休想上庭,别做那个梦了!”“违法就违法了,你可以随便告。”

据明慧网报导,王荣富是原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已被列入恶人榜名单。

明慧网过去报导过无数起有关中共法官、法警恐吓、驱逐代理律师的事件。

比如,当年上海宝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夏海珍、罗蛟龙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徐敏芳在律师陈述辩护意见时恼羞成怒,把两位北京律师当场逐出法庭。在律师依法和她辩论时,她叫嚣:“你不要跟我谈法律。”

再如,天津市司法局一个黄姓工作人员曾对法轮功学员黄礼乔的妻子叫嚣:“我看哪个律师敢接你家的案子,我吓死他……”

还有河北省高阳县法院公诉人蔡立功,曾在法庭驱赶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两名律师,并拍桌子叫嚣,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用不着什么法律规定!”

大陆人权律师程海曾对大纪元表示,律师和辩护人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有权独立辩护,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他指出,对那些穿着法袍的犯罪份子(驱赶恐吓律师的法官、法警),要坚决地予以控告,要广泛地、持续地来做,就会起作用。希望更多的人来采取这样的行动,才能制止他们的犯罪行为。

明慧网在一篇评论中说,法轮功于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从中国东北的长春市传出,因其袪病健身、净化身心的奇效,迅速传遍全中国,修炼者上亿,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然而中共江泽民集团出于妒忌,自1999年7月发动迫害法轮功,中共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当今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看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评论指出,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参与迫害者终有一天被清算。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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