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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3丰:反对第34条,就是为未来的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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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只要自己不穿和服,就不会有事。但是,如果和服被全国各地禁止,下一个攻击物件,可能是西装——看这名字就伤害了中国人感情。实际上,80年代我还很小的时候,确实痛恨穿西装的人,因为那个时候普遍的衣服是中山装。后来我了解了一点历史,知道“中山装”也不是中国自古以来的服装。如果完全正确,或许是该穿汉服?中国历史上对服装、发型非常在意的时候,往往都是“历史的坏时刻”。

中国历史上对服装、发型非常在意的时候,往往都是“历史的坏时刻”。(美联社

我说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正案的第34条。既然还在征求意见,每个中国人都可以表达意见。

这一条修订,新增应处罚的事项,包括了“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感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处罚方式包括拘留和罚款。

有关法律角度的讨论,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在澎湃新闻的文章《法治的细节|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几个问题》。我完全赞同这篇文章的意见。

如果一个人在前两天穿和服,大概率已经“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了。如果这个法律在去年修改,苏州警方就不为拉扯一个穿和服的女孩上门道歉了。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只要自己不穿和服,就不会有事。但是,如果和服被全国各地禁止,下一个攻击物件,可能是西装——看这名字就伤害了中国人感情。实际上,80年代我还很小的时候,确实痛恨穿西装的人,因为那个时候普遍的衣服是中山装。

后来我了解了一点历史,知道“中山装”也不是中国自古以来的服装。如果完全正确,或许是该穿汉服?

这种逻辑延伸有一点无聊。但是,历史已经证明,它不是完全荒谬的。

中国历史上对服装、发型非常在意的时候,往往都是“历史的坏时刻”。这条修改意见的出台,也不是凭空想像的,而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味道。

就在前两天,一个读高中的小朋友告诉我,学校要求他们剪短头发。在微博上搜索一下,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有的学校有“标准发型”推荐,男生是平头,女生也是短发——如果是长发,就伤害了老师的感情?

很多人都害怕这一条的前半部分,我个人却对后半句感到恐慌,因为散布“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言论”的,也算违法了。

我想起就在前几天,我还写了一篇《我还是想吃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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