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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耀明:既设新制度排除异己,又要立民主贞节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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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问题,当局只须放下身段,即可迎刃而解。市民看不到这样的选举有何意义,所以不投票,随他吧;不相信区议会有公信力,随他吧;不支持新制度而导致投票率低,也随他吧,反正新制度下,最重要是所有议会席位都收归“爱国”阵营,民主派在议会内的反对声音则销声匿迹。

区议会换届选举提名期开始,当局本应轻松走过场,反正选举方法“完善”了,民主派再无立足之地,但众目睽睽下,“完善”的制度一旦操作,从三方面令当局无法解释,尴尬不堪。

一是无法说服市民为何投票。八年前,区议会除27个当然议席,其余全数由直接选举产生。下届开始,区议会470个议席之中,不到两成(18.7%)由全港选民一人一票决定,其余有近四成(38%)由政府委任,另外四成(37.4%)由政府委派的三个地区委员会(地区委员会丶防火委员会、扑灭罪行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团,推选区议员。如此选举,与其说是间接选举,不如说是间接委任。

区议会直选比例由95%骤降至不到20%,亦反映当局眼中,民选议员只是聊备一格,甚至可以说,当局断定选民的自由选择并不可取,才需要复辟类似四十年前的殖民地体制,大幅增加委任议员的比例。既然政府视选民的选择不可取,市民不投票,不是更符合政府的心意吗?政府抱着如此轻视民意的心态,试问又有何正当理由,要求市民踊跃投票呢?

二是政治清一色,无法确立区议会的公信力。新一届区议会的所谓直选,参选者需要先取得起码三名地区委员会成员的提名,等于由政府信任的一帮人,决定候选人名单。如此做法,当然可以杜绝反对派参选,提高“安全系数”,却直接损害官民互信。因为地区委员会成员没有民意基础,却可拣定候选人,等于贬斥市民自由选择的权利,更有政治歧视之嫌,而民主派过去有接近六成选民支持,若被拒诸门外,也使区议会的政治取向流于清一色,沦为欠缺代表性的亲政府组织。

其实民主派参选,当局本应倒屣相迎,因为既可提高不民主体制的认可程度,甚或引发民主派内部分裂。但奇怪是,政府不按牌理出牌,连地方委员会成员的联络方法也不主动提供,变相阻截民主党派向他们直接游说,争取提名。无疑,政府此举有效封杀民主派,但也完美显示“完善”之后的区议会选举,是过滤民意多于代表民意的政治机关。

区议会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民意组织,沦为直接或间接委任的亲官方机构,加上民主派候选人连入闸也成问题,选举顿时失去竞争意味。不要说占大多数的民主派支持者觉得不对劲而袖手旁观,亲政府支持者也同感乏味,因为选举只是例行手续,“爱国爱党爱港”候选人早已稳操胜券,并无悬念,投票与否,并不影响大局,大大削弱投票的积极性。结果,就形成第三个尴尬位:投票率低,代表市民不接受新制度。

下月区议会选举投票率低,已近乎可以预知的事情,真正的问题只是投票率会有多低。历来区议会的投票率都低于立法会(2019除外),2021年“完善”之后的立法会“选举”,投票率仅及三成(30.2%),眼前的区议会选举欠缺政治竞争,重要性也不如立法会,投票率有25%已经不错了。果真如此,结果不但无法高攀2019年的七成投票率,甚至比起四十一年前第一届区议会的市区投票率(35.5%)(新界是51.3%),也远远不如。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曾国卫认为,上次区议会选举投票率破高位,香港正处于“最黑暗时刻”,问题是,现在“由治入兴”了,何以支持选举制度的香港人反而不及“黑暗时刻”的一半?若说“由治入兴”,社会到达完美境界,无须政治竞争,那么何不索性取消选举呢?若选举真的重要,何以不追求选举制度得到多数人的支持?若多数人支持是目标,特区官员是否有何遗漏或过失,导致选举未到却要打定输数,预期投票率将跌破低点?

上述三个问题,当局只须放下身段,即可迎刃而解。市民看不到这样的选举有何意义,所以不投票,随他吧;不相信区议会有公信力,随他吧;不支持新制度而导致投票率低,也随他吧,反正新制度下,最重要是所有议会席位都收归“爱国”阵营,民主派在议会内的反对声音则销声匿迹。

大权在握了,公共资源到手了,其他笑骂由人便好,何须强自己所难,明明是国安法治港,一切从严,还要抱住不放民主选举的贞节牌坊?

(以上评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台立场。)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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