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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群:辩护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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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中共搞从重从快的脱离法律的严打,就是凭中共中央的一纸文件,而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当时也有着大于法律的威力,此前三年时间建立的整个程序法瞬间遭到了破坏,法律服从了“红头文件”和个人意志,辩护人和律师开始成为摆设。刚刚开始恢复和走上正轨的辩护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记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起十几个被告人的团伙案,法庭审理完全是走过场,当中有几个人直接被判死刑和死缓,辩护人的意见完全没有被采纳。

(编者按:在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十周年之际,为了纪念中国人权律师饱经风霜的这十年,该律师协作平台发起征稿,收到海内外人士的一系列投稿。大纪元陆续刊登此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时光荏苒,自中国人权律师团成立至今已满十周年了!与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的结缘,让我想起了——四十四年前的我,当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成为中国恢复辩护人制度以后第一批公民辩护人。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共建政以后被摧毁的辩护人制度开始恢复。刑事诉讼法规定,经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委托、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公民,可以成为该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受一位被告人(那时候还没有犯罪嫌疑人一说)家属委托帮他写辩护状。我开始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辩护状送到法院以后,法官问家属是否可以让这位写辩护状的人出庭辩护。家属来求我,我完全没有底气,我当年二十岁出头,只是在电影里看过律师辩护,很酷的样子。于是答应去试试。

谁知道这一试一发不可收拾,从1979年到1983年中共开始从重从快的严打期间,我做了差不多三年半的公民辩护人,代理数十个刑事案件。

经过十年的文革,中国民众尤其是年轻人对辩护制度非常陌生,尽管如此大家对法院的案件庭审却都乐于去旁听,每次法庭公开审理案件,都有非常多的人来参与旁听。当我在法庭上完全站在被告人立场为他们做各种辩护的时候,常常引来旁听人员的鼓掌和惊叹。记得一个抢赌台的团伙案,被告人被以抢劫罪定案起诉。我在法庭上首先指出赌台上的赌资是赃款,不受法律保护,抢赌台是黑吃黑的行为,应该定性为流氓罪。陪审团采用了我的辩护意见,改抢劫罪为流氓罪,刑期大幅减轻。旁听民众议论纷纷,觉得“犯罪分子”也可以获得辩护的权利,这在当年是非常震撼和新奇的事情。

当然,也遇到过被“嘘”的事。有一次公开审理,来了十几位居委会干部,当我为被告人辩护时,台下十几个居委会干部突然喊起了口号,“不准为犯罪分子讲话!”,而且用非常凶狠的眼光逼视我,法警面对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如何办,法官只好宣布暂时休庭。经历了十年文革,人们已经习惯了各种群众运动、各种批斗,对应用法律来审判一个人有控告方,竟然还有辩护人为“坏人”辩护,让民众倍感陌生,而且很多人难以接受。

那时候,公民辩护人可以去法院阅卷,可以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可以走访证人。甚至可以和法官一起谈论案件。

1983年中共搞从重从快的脱离法律的严打,就是凭中共中央的一纸文件,而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当时也有着大于法律的威力,此前三年时间建立的整个程序法瞬间遭到了破坏,法律服从了“红头文件”和个人意志,辩护人和律师开始成为摆设。刚刚开始恢复和走上正轨的辩护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记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起十几个被告人的团伙案,法庭审理完全是走过场,当中有几个人直接被判死刑和死缓,辩护人的意见完全没有被采纳。书记员向我透露,判决书在开庭前就打印好了。这事情让我无比震惊。

文革结束以后1979年恢复的辩护人(律师)制度就在1983年从重从快运动式打击刑事犯罪的所谓“专项斗争”中被践踏。我因为同时参与国内的民主运动,被警方严密监控,处处设置障碍刁难我。

我在一场二十余名被告人的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因公诉人当庭斥责我是“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两非分子”(七九年参与民主墙运动,所谓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成员),我依法给予驳斥,惹恼了公诉人。在1983年以后我就被限制辩护,难以担任公民辩护人。

时隔三十余年,发生了709律师大抓捕事件。源于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基础快件,建议去掉《刑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颇有争议的第35条,同时暂缓增补第36条。律师团指出第35条的入罪主体有四类诉讼参与人。正视目前法律现实,此条款很可能成为为辩护人量身定制、构成入罪的理由。应增加“但律师在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的除外”,以此作为律师职业保护的平衡条款。这一正当的讨论意见成为了当局镇压律师的导火索。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律师一家三口失踪开始,一百余位律师陆续被抓捕、被失踪、被判刑,被吊销律师执照,制造了震惊世界的迫害律师“709”事件。从居委会干部喧嚣法庭高呼口号,到公诉人当庭斥责我为“两非分子”;从法院审判前就已打印好判决书,到用公权力剥夺我的公民辩护权;从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试行到1983年一纸红头文件“从重从快”的严打运动,中国所谓的“法制”的轨迹其实中共都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大于法、政策大于法律、文件社论大于法律。

可贵的是今天中国有了中国人权律师团这样一个法律人群体,他们始终都在为公平、公正、公义努力奋斗,以法律为武器与公权力践踏人权的行径作艰苦卓绝的抗争。十年多来他们中许多人遭受了中共不同程度的迫害——拘留、判刑、吊证等,尽管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们一直面临着中共的残酷打压,但是他们始终坚强勇敢地面对,始终坚守在捍卫人权与普世价值的战斗一线,他们是一群中国政治文明的先行者。中国要破局,要变局,法律必须是先行的。如果没有他们这一批为法律,为人权,为公义勇于冲锋在前,敢于献身的法律人,中国破局以后的局面将不堪设想。也因为如此,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律师一定会在中国政治文明的历史上留下他们不朽的见证。

2023年10月2日

(文章只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转载RFA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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