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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政法委迫害 厦门德高望重的医师李建西被非法判刑5年半...

—11月份统计 至少95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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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李建西

医师李建西旦昊诊所

2023年11月获知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95人遭非法判刑。示意图。(明慧网)

厦门市德高望重的医师、法轮功学员李建西被非法判刑5年半、罚款5万元。

甘肃庆阳市庆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立群因控告江泽民,被“天网”监控而遭绑架,近期被枉判12年。

广东茂名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钧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1万元。

明慧网今年11月份获知,在中国大陆至少有95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其中包括以上的三位。

这些学员分布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岁以上的有39人,其中80岁至90岁的有5人。

11月份,中共勒索法轮功学员121万元,其中法院勒索89万2,000元,警察及社保部门共勒索31万8,000元。

今年1月至11月,至少1,10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中共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仍在执行针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迫害政策。

遭政法委迫害厦门医师李建西被非法判刑

李建西现年54岁,是大陆已故著名老中医李可的弟子,在医学界有一定知名度。他修炼法轮功十几年,不仅严重的胃病、关节病不药而愈,而且开智开慧,医学上的疑难问题很快能弄懂,使许多同行觉得神奇,不少人来找他学习交流。

他从医三十多年,看诊十万多人次,救治了许多患者。

中共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他当年就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自此每逢“敏感日”他就遭到骚扰。

2021年2月23日,新上任的厦门集美区政法委副书记吕火渠带人到他的医馆骚扰,还派特务装扮成病人接近他,取得其信任,暗中收集医馆信息。

2022年6月19日,厦门市集美公安警察将他、妻子及儿子全家绑架,还带走医馆工作人员。他被非法监视居住14天后,被关进厦门第三看守所;8月10日,被非法批捕。

公安警察从医馆非法查走患者病例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他们,询问李建西是否给他们讲了法轮功真相,以收集所谓“证据”。

2023年11月23日上午,李建西被厦门市集美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当庭被非法判刑。

王立群被“天网”摄像头监视被非法抓捕判刑

王立群今年约六十一岁,是甘肃庆城县驿马镇个体户,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做生意从不偷工减料,助人为乐,口碑很好。他连年被评为五星级个体户,还被个体协会选为会长、工商联副会长。

2000年,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3年,家里的玻璃装潢店被迫关闭,损失十几万元的材料。

2015年7月,王立群因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而被庆阳市“610”、公安局骚扰,被迫离家出走。他因没有身份证只得在工地上打工,干最累最苦的活。

庆阳市“610”把他的照片放进“天网”数据库,只要他出现在一个摄像头里,通过AI人脸识别,就可以识别他的身份,查到他的行踪。

2022年9月底,他在一家商场工作,在换衣室里摘掉口罩,被摄像头拍到,随后被庆城县国保大队抓捕,劫持到庆城县看守所。

2023年2月27日,他被非法庭审,检方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加给他罪名。律师和他本人据理力争反驳荒唐的罪名,使检方哑口无言。

近期获悉,他被庆阳市镇原县法院非法判刑12年。

广东七旬老人被法院违法枉判

李钧出生于1951年12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人。今年2月14日晚上8点左右,他被十多个穿黑衣的国保警察闯进家绑架,并被抄走了许多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

李钧被绑架后,他女儿多次去找警察要人。警察说如果他签字不修炼了,就可以放他出来。李钧拒绝签字,当天就被非法形式拘留了。一个多月后,他被检察院非法逮捕。随后他被以《刑法》300条罪名构陷到法院。

8月22日上午,李钧被非法庭审。律师问公诉人,国保警察没有法律依据,闯入私宅,抓人、抄家、立案、刑事拘留,都在同一天发生。“这不好笑吗?这是违法犯罪。”公诉人无言以对。

11月8日,李钧被非法庭审宣判。他戴着脚镣手铐被带进入法庭。律师要求法官给李钧解除戒具,法官让法警把他的手铐解开。律师要求把脚镣也解开,“不解开,就不要开庭。”僵持十几分钟后,脚镣被解下来了。

法官非法宣判,对李钧判刑5年。律师要求会见一下李钧,被拒。律师不得已赶到看守所去见李钧,让他在上诉状和二审委托书上签字。

中共以《刑法》300条违法判刑

在非法庭审中,王立群否认强加给他的《刑法》第300条罪名。他说:“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作为一个农民,我没有做破坏法律实施的事情,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能力。”

二十多年来,中共法院普遍使用这一所谓罪名给法轮功学员定罪。2022年11月16日,美国国会-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布《2022年中国人权与法治报告》时,呼吁中共“废除《中国刑法》第300条”。

中国旅美人权律师吴绍平曾向大纪元表示,《中国刑法》第300条本身就与中共所说的宗教信仰自由相冲突,这个条款具有“违宪”性。它把人约束、管控起来,以“剥夺他们宗教信仰的最基本人权”。

他还说,他在国内代理过法轮功案件,这是一个和平、理性的,坚守信仰的群体。中共给这个群体贴上邪教标签,是“欲加之罪”。

(案例源于明慧网。)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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