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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附录四(最终章)国家竞争力到底是什么?

—台湾的自由经济坎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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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焦的“国家竞争力”

自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提升国家竞争力”就成为台湾的重要政策,由行政院主导组成行动小组,期盼在政府与民间同心协力之下,合力提升台湾的竞争力。当时的行政院长连战并希望到公元两千年,将台湾竞争力提升到全球第五名。

这项工作的政府部门部分系由经建会主导,结合各有关的政府机构,找出竞争力指标,再由各部会将所属业务,在相关指标下定出目标值,再配以各种促成目标的策略,并定期评估检讨,以期提升竞争力。

至于评比国家竞争力标准的抉择,行政院官员表示,是参酌国际指标,再加上台湾特有的“两岸关系”,经过多次协商、挑选、增删,终于分成总体经济组、国际化与企管组、财政金融组、基础建设组、生活品质组、人力科技组,以及两岸关系组等七个组,依序各有23、24、15、19、24、20,以及14个细项指标项数,共计139项,这是从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的224项中抽出100项,再衡酌台湾国情增加39项编成。经过半年多的运作,迄一九九七年三月IMD公布一九九七年世界竞争力初步报告,台湾排名竟然又下掉好几名,引起舆论哗然,民间抨击政府提升竞争力失败,政府官员则多方辩解,且有不必太在意IMD排名的声音出现。至四月七日波特(M.Porter)教授来台湾演说,也对IMD指标不太认同,一时之间,竞争力课题成为罗生门。也让我们有机会冷静下来思考一个根本性问题,此即,由数字加加减减得出的所谓竞争力指标,捕捉了多少所谓的“竞争力”?它们对于我们的行动有什么指引作用?更重要的是,所谓“竞争力”的课题究竟在辩论什么问题?

国家竞争力指标之提出,滥觞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合编的《全球竞争力报告》,而由一九九六年起两个机构分道扬镳,且各自发表排名相差颇大的结果来看,所谓“国家竞争力”指标,是随计算公式的选定、资料的取舍不同而有差异,而且还会有天差地别结果。它们想告诉我们什么?或是想回答什么问题?

二、五花八门的国家竞争力定义与问题

在对这些疑问提供解答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目前最常被国人引述的各种“国家竞争力”定义。

首先,既然国家竞争力评比以IMD最具权威,就看它是如何定义的:“国家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创造附加价值,并增加国家财富的能力。”

其次,一九九六年与IMD分家的WEF,它的定义是:“国家竞争力是一个国家能够达到持续高经济成长率的能力。”

接着,一九九七年四月来台讲演被称为“竞争力大师”的波特教授,他对国家竞争力的定义是:“一国在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一个国家能否创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使该国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

最后,台湾的行政院长连战指出,提升国家竞争力是行政院致力国家现代化的一项全面性的努力,因而认为“我们所界定的竞争力有其宽广的概念,它不仅是指一个国家创造财富的能力,更是要营造一个可以投资、生活、发展的大环境。它也将超越过去所强调的经济的生产力,而是指国力的全面提升。”

在这里,我们要郑重提醒读者注意,各种“定义”都只是为了方便陈述和讨论问题。就此而言,“定义”本身并不重要。我们在乎的是IMD、WEF、波特和台湾行政院长到底问了什么问题,以及怎样回答问题。

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波特指出,许多人在所谓“国家竞争力”的名称之下探讨:一国怎么样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成功(或者说,怎么样才能持续繁荣进步)?他认为这是问错了问题,因为它导致许多人把研究的焦点,摆在适用于国内多数产业的所谓“全国性特征”,然而“在实际的竞争当中,那些全国性特征的影响,却远不如特殊的,而且往往是仅适用于特定产业的情况、抉择和结果来得重要”[1]。他也不采取总体经济分析的方法,他认为那个方法虽然不无可取之处[2],但就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3]。他认为,若想深入了解企业成败乃至国家整体经济荣枯,该问的问题不是“一整个国家如何在国际竞争中成功?”,而是“为什么某一个国家会是某些国际性企业竞争成功的基地?”[4]换言之,他从企业个体或个别产业的观点在看问题,亦即,看某国的环境是否适合某种产业或某一企业的生存发展。他说:“我的理论是以个别产业及其竞争对手的分析为基础,逐步将整个经济模型建构起来的。真正检验一国竞争优势之所在的,是其国境内诸如小汽车、传真机、会计师事务所、滚珠轴承等等个别产业的荣枯。国家特征影响国内企业在某些产业中竞争的成败,而从数以千计个别产业的竞争结果,又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进步能力。”[5]他区分四种国家特征、“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进步能力”,或者说四个国家竞争发展阶段:生产因素导向阶段[6]、投资导向阶段[7]、创新导向阶段[8]、富裕导向阶段[9]。“从数以千计个别产业的竞争结果”,波特本人也许“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进步能力”,但他并没有设计出一套容易应用的公式,以便随时诊断一国“整体”的经济状况和进步能力或一国“整体”的竞争发展阶段,更没有编制任何指标衡量“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对于为什么某一个国家会是某些国际性企业竞争成功的基地,波特所给的答案——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整体主义的(holistic),其复杂性也许会让一些人觉得不舒服[10]。一般的理解是波特提出一个所谓动态的“菱形或钻石体系”理论,而国家整体发展之良窳,则可以归结或还原(reduced to)为钻石体系发展是否完整[11]。

其实,所谓“菱形或钻石体系”理论,原则上和十八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D. Ricardo,1772–1823)的“比较利益法则”(the 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并无不同,尽管除了李嘉图所着重的生产因素之外,波特还强调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援产业、企业策略、企业结构和同业竞争等影响国际产业竞争的因素。但是他所谓的“国家竞争优势”,基本上就是李嘉图所谓的某国在某些产业上的比较利益,尽管波特本人夸大他们之间的差异。为了维持国家整体经济繁荣进步,波特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据他所言,“和传统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哲学观点有些出入”[12]。他赞同传统自由派,“坚决反对托拉斯、要求严格的卫生与安全管理法规、重视人力资源的大量投资等”。但,他强烈质疑传统自由派“政府干预、振兴产业、限制竞争的法规、限制进口的措施,和对长期资本利得课税等观点”[13]。

在我们看来,尽管波特说他自己给的答案是整体主义的,但他问的问题却不是国家“整体”的问题。尽管他说“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是“以个别产业及其竞争对手的分析为基础,逐步将整个经济模型建构起来”,但实际上他只回答了,什么产业以什么性质的国家为发展基地,比较容易在国际市场上生存下去。至于国家整体的问题,则不能说是他所论述的焦点。事实上,波特这一部分的论述予人循环论证的感觉[14]。例如,他说,“国家特征影响国内企业在某些产业中竞争的成败,而从数以千计个别产业的竞争结果,又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进步能力。”[15]但,他所谓的国家特征和国家的经济状况以及进步能力,只是名称上不同而已。对于有些国家为什么在产业的国际竞争过程中,能够得到“菱形体系”逐步完善的结果,而另有些国家的“菱形体系”则长期停滞不完整,甚至于倒退零碎,波特并未提供理论解释[16]。

如果说波特是采取一般教科书所谓“产业经济分析”的方法在讨论问题,那么有人也许会说IMD、WEF以及经建会似乎是采取“总体经济分析”的方法在讨论问题。我们认为,他们都真的企图使用“总体经济分析”,然而所谓“讨论问题”只是一个幻觉。事实上,IMD、WEF以及经建会都只是提出了一些定义,却没有提供任何命题,因此我们根本无从猜测他们在讨论什么问题。他们的情形,就好比是有一个人说“A是张三、B是李四、C是王五”。如果我们问他,“然后呢(and then what or so what)?”他只接着重复地说,“A是张三、B是李四、C是王五”。如果有人还不死心地问,为什么“A是张三、B是李四、C是王五”?他顶多只会说,“也许A是李四、B是张三、C是王五,不过无论如何,待我把命名的公式调整一下,看看排名的结果,大家满不满意?”

我们认为,科学家是不会去问IMD或WEF,为什么它们评定的台湾竞争力排名是第18,而不是第11,就好比人们平常是不会问自己为什么叫做某某某。我们这样的想法可能不普遍,然而它却是了解IMD或WEF等所谓“竞争力”排名制作机构其实只是“命相馆”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先来厘清这一点,再来谈为什么我们说,IMD、WEF以及经建会“没有提供任何命题,因此我们根本无从猜测他们在讨论什么问题”。台湾行政院经建会编撰的《199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摘要》,提到IMD的“评比细项如何分至四大类别,常引起争议,因为分类的差别影响权重,最后会影响到竞争力的排名结果。因此,IMD每年都会针对评比项目作一调整分析,期望能提高报告的准确性”[17]。对于负责宣传的人们而言,会影响其所属单位竞争力排名的评比细项分类方式,当然是一个关注的焦点。但对于只关心事实的描述和解释的科学家[18]而言,只要不致于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混淆沟通,排名或名称本身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描述和解释事实的理论是否接近真实,或是否有其它更接近事实的理论。在这里,有一个再怎么强调也不会过分的关键——即使是描述事实,科学家逻辑上也需要应用某种理论,遑论解释事实。因此,科学工作基本上是理论发明与辩驳的工作[19]。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了解,和IMD或WEF争论排名方法是毫无科学意义的,因为他们的排名方法和“相命师的法宝”一样随意(ad hoc),同样没有可以明确分辨的事实涵义,因此也就无法科学地加以批驳或肯定。因此,前面引述的经建会《摘要》文中,所谓“针对评比项目作一调整分析,期望能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其实是不懂科学之语。除了IMD提出的排名报告这种主观的想像发明之外,难道另有其理论上隐含的事实论断,足资客观比较,可以切磋出准确性或真实性较高的理论作为排名的依据?答案是否定的,因为IMD制作的所谓“竞争力”排名毫无理论依据。果然如此,又怎么会有提高报告准确性的问题?

有些人会误以为IMD或WEF有理论根据地编制“竞争力”指标,也许是因为那些指标是将大量的总体统计资料套入某种公式而得到的。大概没有人会误以为总体经济统计资料等于总体经济理论,然则是否还有人会以为IMD或WEF采用的公式等于或隐含某一总体经济理论呢?在我们看来,那些公式的性质和总体经济学教科书里的Y=C+I+G+Ex-Im丝毫没有两样,都只是定义恒等式[20]。如果IMD或WEF想主张他们的“竞争力”排名工作有科学意义,就必须针对,类似“那个被排名第18或第11的国家会发生什么事情?排名第18或第11对于某国会发生什么事情、有什么样的影响?”这样的问题,提出原则上可以事实否证的明确陈述或命题(refutable propositions)[21]。然而在他们的报告里,我们看不到任何可以验证的命题;他们不仅毫无章法可用,甚至也不敢预测竞争力排名落后的国家,其经济成长率会如何低于排名领先的国家。因此,我们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样的事实问题,顶多只能说他们只是舞弄着某一套随时可以更改的命名公式,他们只是“命相馆”而已。也因此,我们认为,讨论他们制作的指标是否有意义,是无意义的事,反而不如探究为什么有人认为“这些指标就好像我们做健康检查中的各个项目,代表了我们在某一方面的健康状态”[22]来得有趣。这一段身体健康的话,让我们不由自己地想起另一段也是有关身体健康的比喻。对于总体经济统计资料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197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耶克(F.A. Hayek,1899~1992)曾有如下引人莞尔的观察:“从解释经济体系自发运作的观点来说,统计资料之于经济学,就好比是解剖室里各个形状和大小不同的胃或肝脏之于人类生物学。如果人类生物学志在解释不同的人体内的胃或肝脏的大小和形状,在解剖室里得到的那些事实上千差万别,而且难得和教科书所载标准一致的大小和形状资料也许有用。但这些资料显然和(人体器官或经济)系统的功能运作没有多少关系。”[23]

其实IMD、WEF或其它邯郸学步者没有讨论到任何问题,一点也不令人觉得意外[24]。他们都用错了方法,都误以为可以倚靠“总体经济学”来谈他们所谓“国家竞争力”的问题,然而“总体经济学”其实无关他们所关切的财富创造过程,结果他们当然谈得牛头不对马嘴,就好像有人企图依据解剖室里取得的形状和大小资料去谈胃或肝脏的功能运作那样。关于这一点,前面提到的波特虽然有些认识,但不够深入。他虽然注意到,整体“国家竞争力”不是一种由汇率、利率、财政赤字、劳动成本、自然资源、国家政策等等总体变数所驱动的现象[25],因为总体经济理论不能回答他所谓的“国家竞争力”基本问题——国家整体生产力如何提升,或有显着商业价值的技巧或科技,为什么以及怎么样被创造出来的问题。虽然他还注意到,“在现代国际竞争当中,攸关特定产业成败的因素是拥有高等特殊技术的人力资源。这种高级技术人才,和商业上成功的科技一样,并不光是一般教育体系的产物,而是和产业竞争密切相关的某种过程的结果。它们是个别产业和国外竞争者进行数以千次的缠斗,以争取竞争优势的结果。我所描述的国家生产力提升过程,就是这种许许多多的个别产业,在产品和制程的创新与改进上,不断同国外业者竞争的过程。”[26]简而言之,波特虽然看出,所谓“总体经济分析”的方法不能用来讨论国家整体生产力如何提升的问题,但他却也没提出其它研究国家整体的方法。受限于“产业经济分析”的方法,他分析了一个虽然相关但终究不是国家整体的问题。对于国家整体问题,他勉强提供的一些答案,正如他自己的预期,真让我们觉得不舒服。不过,我们觉得不舒服,不是因为他的答案太复杂,而是他没有合理的“社会整体”理论,以致他的事实论述部分不免落入唯物机械论(mechanical materialism)[27]的窠臼,以致未能窥见事实全貌,而他的政策建议部分则未免夸大企业与政府(或任何权威机构)凭借理性抉择,以维护“社会整体”的能耐。

三、国家竞争力的消长是什么问题?

毫无疑问的,在“国家竞争力”这个标题之下,大家想讨论的是某种“社会整体(social whole)”何以兴衰存废的问题。这一类的问题,就像波特说的那样,是“打从人类历史出现政治、经济或社会单位以来,……就是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等,不同学术领域不断研究”[28]的问题。然而从IMD、WEF、经建会和波特等人论述的方式看来,我们不禁要怀疑,他们是否由前人相关的讨论中学到了任何经验?或得到了任何启示?在讨论问题的方法上,举凡前人点出的各种错误,例如methodological objectivism(or positivism)、collectivism、historicism[29],他们都不知道应该避免。

讨论“社会整体”问题,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方法论上的基本认识:任何一种“社会整体”都不是像石头、树木、猫、狗或人类身体那样,只要我们张开眼睛就可以察觉到它存在的实体(entity)。任何一种“社会整体”(或者说,任何一个集体名称,例如国家、军队、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制度等等,所对应的社会现象)都是我们事先根据某种理论所设想的某种关系结构(structure or pattern of relations)。我们所谈论的“社会整体”,事实上是否存在(或有多少真实的成分),端看我们建构该种关系结构所依据的理论是否正确(或正确到什么程度)[30]。经济学教科书中,大家耳熟能详的“竞争均衡”模型便是一个此处所谓“社会整体”的例子。在此一例子里,无数的个人和企业组织,在不知道“整体”(市场)所面临的环境条件下,遵循“整体”价格的引导,运用自己片面的知识追求自己最大的利益,无意中促成最大的“整体”财富产出,而在不得任意牺牲他人利益的“整体”规范限制下,每一个体也都获得最大的满足。暂且不论此一市场模型捕捉到多少真实,它至少清楚例示了一个形成复杂的“社会整体”所必须的条件[31]。若要形成任何人都设计不出来的“整体”,那么众多个体就必须具备遵循某种(也许可以称之为道德价值的[32])行为规则(rules of conduct)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某个意义上优于个体所拥有的理性算计能力,亦即,它让个体能够对本身无法直接意识到的“整体”问题情况,于无意中做出促成“整体”持续存在的努力,而如此获得维系的“整体”,也正是个体企求的许多私人目标得以达到的事实条件[33]。因此,探究任何“社会整体”的兴衰存废,首要的问题就是:形成与维系“整体”的行为规则是怎么来的?怎么得到保存延续(或摧残)?按十九世纪奥地利经济学宗师Carl Menger的说法,首要的问题就是:在没有共同意思要求创立的情形下,事实上怎么会有那些造福社群、对提升社群福祉极其重要的行为规范或制度呢?它们是怎么产生的?[34]对于这一类问题,采用古典机械论的方法,企图寻找少数几个变数间的单向因果关系,用来解释“社会整体”的形成与持续存在,是决然行不通的。我们现在可以很笃定地说,从最简单的原子开始,以迄各种动物的脑和社会,所有耐久的整体结构都是各种演化选择过程的结果,而且也都只有透过探究它们的演化过程,才能给予充分的解释,[35]而所有演化选择理论共同的一个基本认识就是:构成“整体”的众多个体所遵循的行为规则,并不是纯然由先发生的因素所决定的,而是经由某种无意识的自生自列过程,联同“整体”一起形成的;对现代演化知识论(evolutionary epistemology)的发展,有显着贡献的美国心理学者Donald T. Campbell称这种决定过程为“由上而下的因果关系(downward causation)”[36]。熟悉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的经济学者对此不应该觉得陌生,因为他所谓“看不见的手”指的正是这种人们无法意识到的整体秩序自列过程[37]。很不幸的是,目前许多经济学者似乎认为亚当.史密斯已经是博物馆里的东西了,不流行了,或者说是太过于简单了,因此谈论他的东西是过时的、甚至是不入流的事,更不用说延续他的创见了。如此的经济学者讨论“社会整体”或“国家”兴衰,除了不知所云之外,还有更糟的后果。关于最后这一点,我们不好意思说得太仔细,有兴趣追究的读者可以参考海耶克于1974年领取诺贝尔经济学奖时的演讲文——“The Pretense of Knowledge”[38]。

四、重回亚当·史密斯的世界

经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国家竞争力”的问题又回到两百多年前经济学鼻祖亚当.史密斯所要探讨,却又往往被曲解的老问题,此即:财富的起源,也就是如何以既有资源创造源源不断、愈来愈多的财富。史密斯提出分工、市场、无形之手等等概念,并要人类在市场伦理的规范下发挥勇于尝试与学习、自由与自主的精神,他的竞争概念实际上就是“协作”,亦即分工或李嘉图随后阐释的“比较利益或优势法则”的运作。不幸的是,史密斯的旷世经典钜着《原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竟然被广泛认定为“一个国家”追求财富的过程,因为该书的中译被定名为《国富》,不只是使用中文的人有此种误解,这也是举世的通病。就只因为〝nations〞中后头那个〝s〞被忽略掉,于是原本是在探索财富的起源,而财富是要造福全人类,但因被误导为只为“某一国”追求财富,于是助长“以邻为壑”的“国家主义”之兴盛,有的学者甚至将几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也将此书名字的盛行列为因素之一。在台湾,该书通译为《国富论》,而“保护主义”的猖獗及自由化开放脚步的蹒跚,或许就与之有密切关联,如果以最初始译者严复的《原富》之译名就很贴切,也不会产生误导了。

此外,素有“国民所得之父”称呼的顾志耐(S.Kuznets),为了明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情况,乃发明“国民所得会计帐”。原本只单纯的藉以记录一国经济活动概况,那知由国民所得所引发的各国“竞逐”经济成长率高低,强调“本国”的经济实力,导致与史密斯的《原富》一书相同后果,这也是完全出乎顾志耐的意料之外吧?!

经由这两则历史的回顾,再对照台湾今日举国重视“国家竞争力”的热潮,似乎在重蹈历史覆辙。追求国家竞争力名列前茅若在尽情发挥本国的比较利益、进而藉国际分工合作来促进本国住民及他国人民的生活福祉,是一件好事,若走向“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甚至“保护主义”、“重商主义”的老路可就不是人民之福了。因此,IMD、WEF的指标只是供作参考的资讯,终究还是每个人找寻自己的比较利益所在,认清经济无国界的理念,让本国人民以及其他国家人民同享幸福快乐人生。在此种认知下,波特教授强调的“政府角色”,以及其在创造良好商业环境的观点应是正确的方向,这也才是台湾“亚太营运中心”跨世纪计划的基本精神,也应是连战强调的创造可投资、生活、发展的大环境,而此环境最根本条件是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保障、民众活得有尊严,人人乐观进取发挥自身的比较利益之优势,这也才应是“国家竞争力”的真义,不要再走入求取“数字业绩”的魔障了,让我们回归到亚当.史密斯的世界去吧!

参考文献

中文部分

1.波特原著,李明轩、邱如美合译(1996),《国家竞争优势》,天下文化出版公司。

2.谢宗林、吴惠林(1997),〈家庭伦理、市场伦理与“社会安全”〉,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第一届家庭与社会资源分配学术研讨会。

英文部分

1.Ayala F. J.& T. Dobzhansky(eds,1974),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Biology, London.

2.Hayek, F A(1952), 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Indianapolis: Free Press.

3.Hayek, F. A(1967),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4.Hayek, F.A(1978), 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5.Hayek, F. A.(1979),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3: 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 London: Routledge.

6.Hayek, F.A(1988), The Fatal Concei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7.Nishiyama C.& K.R. Leube(eds,1984), The Essence of Hayek, Stanford: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8.Porter, E. M.(1990), The Competitive of Advantage of Nations, New York: Free Press.

9.Popper, K. R.(1957), 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London: Routledge.

10.Popper, K. R.(1963/1989),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 London: Routledge.

11.Popper, K. R.(1972), Objective Knowledge: 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London: Routledge.

12.Popper, K. R.& J.C. Eccles(1977), The Self and Its Brain, London: Routledge.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1]Michael E. Porter(1990),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New York: Free Press), xiii。

[2] Porter(1990), xiii。

[3]前引著作,p3。

[4]“Why does a nation become the home base for successful international competitors in an industry?”Porter(1990), p1。

[5] Porter(1990), xiii。

[6]根据许士军的解读,“在这阶段中的国家……几乎所有在国际上表现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都是依赖基本的生产因素”。许士军〈一部贯穿理论与政策的巨著〉,《国家竞争优势》(中译本导读),页31。

[7]“此一阶段的国家,(其产业)竞争优势几乎都奠基于政府和企业积极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其)生产因素、企业策略、结构和竞争环境持续改善。”前引文献,页32。

[8]“在这阶段中的国家,其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乃建立在较完整的钻石体系上。此时,一般性生产因素的重要性相对降低,创新能力来自有利的需求条件,坚强的供应商产业基础和专业化生产因素,使企业朝差异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前引文献,页32。

[9]“此一阶段的国家经济目标乃放在社会价值上面,人们失去冒险精神和竞争的热情,持续投资和创新的行动不再,导致一国经济走入衰退的局面。”前引文献,页32。

[10]“The theory presented……is a holistic approach whose level of complexity may be uncomfortable to some.”见Porter(1990),xiii.

[11]例如连战就以〈从“动态竞争”中厚植“国家竞争优势”〉为题,为《国家竞争优势》(中译本)作序。另外,许士军也认为,‘“钻石体系”模式与前此一些类似理论相较,乃是动态性质的’。见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译本)导读,页31。

[12]对于所谓传统自由派或保守派的“意识形态”或“哲学”,波特似乎颇为不屑。许士军赞扬波特,指其政策建议,“不是出于一种意识形态的宣言,而是获自……伟大研究的结晶”。然而根据许士军的了解,波特认为“一国经济的发展……深受一国国民的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见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译本)导读,页34)。我们对此前后矛盾的说法颇觉困惑。

[13] Porter(1990),xvi。

[14]他会不会误将循环论证(circular argument)当作整体论证(holism)?

[15]见前注5。

[16]对于影响国家特征的因素,除了循环论述的产业竞争之外,波特似乎只考虑历史偶然和政策干预——两者皆不适合选作一般化理论解释国家特征的因素。

[17]所引《摘要》,页4。

[18]科学探究‵What happened?′而不是‵What is?′的问题,关心“发生了什么事?”而不是“什么是什么?”之类的问题。

[19] Karl R. Popper(1963/1989),“On the Status of Science and Metaphysics”in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London: Routledge), pp184–200, esp. pp188–189。Also see“A Realist View of Logic, Physics, and History”in Karl R. Popper(1972), Objective Knowledge: 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pp285-318, esp. pp309–310。

[20]值得附带一提的是,光和IMD或WEF争辩其所引用的统计或调查资料或分得的权重是否适当,是毫无科学意义的。科学只问事实是什么,不问名称是什么。

[21] Karl R. Popper(1963/1989),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London: Routledge), pp33–66, esp., pp33–37。

[22]连战,〈从“动态竞争”中厚植“国家竞争优势”〉,《国家竞争优势》(中译本)序,页8。

[23]‘……but for the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of those patterns which restore themselves, the quantitative data are about as significant as it would be for human biology if it concentrated on explaining the different sizes and shapes of such human organs as stomachs and livers of different individuals which happen to appear in the dissecting room very different from, and to resemble only rarely, the standard size or shapes in the textbooks. With the functions of the system these magnitudes have evidently very little to do.’ F. A. Hayek(1979),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3: 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London: Routledge), p158。

[24]其实,类似IMD、WEF想以一个公式或一套公式衡量出一国财富的做法,滥觞自顾志耐(S.Kuznets)所发明的“国民所得会计帐”,历年来不时有学者或研究机构做修正或提出新公式、新指标。这在大部分的基本经济学的总体经济学部分一开头就记载了,而使用不同公式或指标,做国际比较时排名次序也不同,甚至于南辕北辙呢!

[25] Porter(1990), pp3-6。

[26] Porter(1990), p9。‘The human resources most decisive in moder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for example, possess high levels of specialized skills in particular fields. These are not the result of the general educational system alone but of a process closely connected to competition in particular industries, just as is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ly successful technology. It is the outcome of the thousands of struggles for competitive advantage against foreign rivals in particular segments and industries, in which products and processes are created and improved, that underpins the process of upgrading national productivity I have described.’

[27]关于唯物机械论的缺憾,请参考K. R. Popper& John C. Eccles(1977), The Self and Its Brain, chapter1&3.或“Of Clouds and Clocks”in K. R. Popper(1972), Objective Knowledge, pp206-255.

[28] Porter(1990), xi。

[29]参考F. A. Hayek(1952), 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和K. R. Popper(1957), 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30]见前引Hayek(1952), pp97–98。

[31]在这里,“复杂的”一词绝不是规避详细论述责任的一个推托之词。然而,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无法在此详加说明。有兴趣的读者应该参考 F. A. Hayek(1967),“The Theory of Complex Phenomena”, in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32]请参阅谢宗林、吴惠林(1997),〈家庭伦理、市场伦理与“社会安全”〉(中央研究院社科所主办第一届家庭与社会资源分配研讨会论文)。

[33]见前引Hayek(1952), pp144–146。

[34]‘How can it be that institutions that serve the common welfare and are extremely significant for it development come into being without a common will directed towards establishing them?’此段引文摘自F. A. Hayek(1988),The Fatal Conceit。又,海耶克称此为最重要的社会科学问题。见前引Hayek(1952), pp146–147。

[35]见F. A. Hayek(1979),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3: 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London: Routledge), p158。

[36]“Downward Causation in Hierarchically Organized Biological System”, in F. J. Ayala and T. Dobzhansky(eds),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Biology(London,1974)。

[37] F. A. Hayek(1983),“The Origins and Effects of Our Morals: a Problem for Science”in C. Nishiyama and K. R. Leube(eds), The Essence of Hayek(Stanford: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1984), p319。

[38]收录于F. A. Hayek(1978), 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p23–34。海耶克虽然没有拿天文学(astronomy)和占星术(astrology)的分别,来比喻他心目中的经济学和目前还颇流行的所谓“总体经济学”,不过我们觉得,拿占星术来比喻IMD、WEF等所凭借的伎俩,倒也颇为贴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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