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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家及国际组织对香港"二十三条"立法深表忧虑

北京在港强推《港区国安法》后,港府再计划推动被指更严苛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在咨询期届满前夕,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及国际人权组织均发声表达忧虑,担心含糊不清的条款将进一步危及香港人权。而曾经百家争鸣的香港,却只剩一个政党就二十三条立法公开抗议。

香港民主派政党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主席陈宝莹连同两名党员周二(27日)到香港政府总部外抗议,成为香港现时唯一敢于就二十三条立法公开抗议的政党。

港府全力推动涉及国安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工作,一个月的咨询期周三(28日)届满,联合国人权捍卫者特别报告员玛丽・罗勒(Mary Lawlor)周一(26日)在社交媒体X上发声,批评港府的立法咨询文件条文模糊。她更在帖文中特别标注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要求中方关注。

玛丽・罗勒说:“我们关注香港重新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提出立法,当中的含糊条款将使和平行使人权的行为被列为刑事犯罪,并对人权捍卫者带来不利影响。我敦促香港政府确保立法工作符合其国际法义务。”

不少联合国专家早前已指出,北京在港强推的《港区国安法》及香港刑事条例中的“煽动罪”不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建议港府废除或停用。然而港府不单未有理会,更推出被指比《港区国安法》更严苛的《基本法》二十三条,并建议加强“煽动罪”的刑罚。

香港监察再交意见书促港府遵守《中英联合声明》

总部设于伦敦的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上周联同85个海外及国际组织发表声明,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批评条款含糊不清。而在立法咨询期届满前夕,“香港监察”再向港府递交意见书,担心二十三条将对香港人权和自由带来更严重后果,远超北京于2020年在港实施的《港区国安法》。

“香港监察”建议港府废除《港区国安法》、停止以此起诉港人,并遵守《中英联合声明》及其他国际公约的义务。

“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说:“虽然香港监察多次被香港政府利用《港区国安法》谴责及骚扰,但仍然渴望与当局展开具建设性的政策及立法对话。我们促请香港政府在草拟23条立法时考虑我们的忧虑,并保证遵守香港在《中英联合声明》和国际人权法下的法律义务。”

三人全程被大批便衣警员包围

香港本地只剩一个政党敢于公开抗议

港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国际社会反对声此起彼落,然而在香港本地,公开的反对声音却几乎被禁绝。

“先有普选制!再谈二十三条!没有民主人权!谈何国家安全!”香港仅余的民主派政党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主席陈宝莹连同两名党员周二(27日)到香港政府总部外抗议,并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提交意见书,成为香港现时唯一敢于就二十三条立法公开抗议的政党。而曾经是香港民主派最大党的民主党,只是以电邮方式向港府提交意见书,未有组织街头抗议。

陈宝莹感慨道:“其实我们今天能够站在政府总部前,是非常之不容易。我们这段时间仍是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期,财政司司长也不断说,希望我们市民表达意见,所以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阻止我们用一个和平的请愿形式去表达意见。”

几十名便衣警员在场戒备,并全程拍摄三人抗议过程。而早在他们抵达政府总部以前,已有超过五十名警员在附近地铁站外严阵以待。

社民连希望当局在立法时充分保障香港人的权利及自由,并厘清新增的“隐匿叛国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罪”等涵盖范围,以免传媒或市民误堕法网。他们又表示,周三是“民主派初选案”被告被捕三周年,呼吁当局检讨已实施三年多的《港区国安法》,修订或废除为人诟病的条文。

评论:香港社会已鸦雀无声

移居英国的香港社会学者钟剑华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港人动辄得咎,社会变得鸦雀无声。而港府在2003年首次就《基本法》二十三条提出立法时,整个社会激烈讨论,官员亲身解说,不同民间团体积极举办活动发表意见,与现时肃穆的社会环境完全不能相比。

2002年,港府提出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引来社会各界不满,更触发2003年“七一”五十万名市民上街游行,最终因自由党“倒戈”不支持政府,使政府未能在立法会取得足够票数,最终撤回方案。

然而当下的香港立法会已“清一色”排除所有反对派议员,预计港府的《基本法》二十三条草案将顺利通过,民间仅剩的反对声也难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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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吕熙、董舒悦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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