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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棉被强压女婴17分钟逼午睡 结果她死了

台湾新北一家托婴中心发生女婴死亡憾事!2022年4月12日,A保姆为了让感冒的女婴午睡,竟以棉被盖头让她趴睡,还为了避免躁动,她侧躺后将女婴头抱怀里控制,并用脚横跨女婴腿部,17分钟后才松开,同教室的B保姆、C保姆也都未关心,直到2个小时后,才被发现失去呼吸心跳,紧急送医抢救仍不治。

法院审理,托婴中心林姓负责人曾在案发前的会议,要求受雇的托育人员在午睡时,特别注意孩童情绪,以安抚慢慢入睡为主,若有不睡的孩童,就不勉强入睡,并注意安全,留意睡眠情形,6个月以下不趴睡,其余睡觉时不以棉被盖头,并随时注意体温。

法官勘验,托婴中心教室里的监视器,画面显示,A保姆用强制的方式哄睡女婴,在17分钟后才松开,随即起身照顾另名婴幼儿,之后就未再关注查看女婴情况,B保姆有直击A保姆的危险举动,但并未予以制止,也未再查看女婴情况。

A保姆下午4时20分返回教室,坐在女婴的位置附近,依照她当时的视线,应可见女婴趴躺且静止不动,却也未上前查看情况,直到下午4时52分,C保姆发现女婴有异样,但此时早已失去生命气息。

法官审酌,女婴在案发时才9个月大,保姆仅图照料上的方便,以不当之方式,安抚女婴入睡,未注意于合理时间内,要不定时查看睡眠状态,导致女婴被棉被覆盖加上通气不良,因而身处二氧化碳堆积高浓度的环境里,最后造成“呼吸性酸中毒”死亡,保姆的疏失情节严重。

林姓负责人身为托婴中心主任,负有监督、管理保姆与处理行政事务等业务之责,虽于案发当日未在场,也曾要求托育人员不得以棉被覆盖婴幼儿头部,或让婴幼儿趴睡,但未能贯彻执行该等要求,未善尽监督管理之责,最终招致女婴死亡之不幸结果。

法官考量,4人犯后均坦承犯行,深感悔悟,虽无法就和解事宜与女婴之父达成共识,但4人仍愿意设法筹钱弥补或赔偿,态度尚非恶劣。

日前依法宣判,负责人依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刑5月,可易科罚金。A保姆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刑3年。B保姆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刑8月。C保姆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处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中时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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