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世界,有许多国家在经济现代化程度上尤其是工商业发展方面,早已超过了1787年的美国,但却不能像后者那样被称为“现代国家”。为什么这么说呢?
想像一下这样的历史场景:1787年的费城,从5月25日开始到9月17日结束,来自北美13个州的代表(实际到会的是12个州的55名代表),坐下来一起商议修订原有的《邦联条例》。商量来商量去,代表们觉得,索性制定一部新宪法会更好。于是,经39名与会代表的签署,一部新宪法文本出现了。该文本又经过各州批准,于1789年4月30日正式生效。就根据这么一个文本,建立了我们今天熟悉的美国。
这一过程,完美地回答了当时的会议代表、后来被尊称为美国国父之一的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所提出来的问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显然,这个新诞生的国家,也不是凭借赤裸裸的强力,而是经过平等谈判、仔细协商,然后再由民众投票选出的代表表决才诞生的。就是说,它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而组建,所以被认为是现代国家。可见,工商业经济代替农耕经济虽然常被认为是现代国家的标志,但像美国这样取得政治上的进展似乎更加重要。
那么,在政治上究竟什么才是现代国家?国家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与繁荣而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创建的共同体。我们所说的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主要的不同在于,它的权力比较充分地实现了公共性。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是因为在现代国家,权力明确地来源于组成共同体的民众授权。这种授权,不是虚拟的及一次性的授权(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禅让制),更不是君主统治时期的那种世袭或者王朝革命,而是通过常设组织与定期选举来表达民众的同意与授予。其次是因为在现代国家,日常治理中权力的行使,由受选举制约的公共组织公开进行,委托分工明确和高效协作的理性化行政体系来具体操作。另外还因为在现代国家,权力行使的目的一定是指向公共利益,致力于向公众提供服务。
1789年之后的美国在政治上的状况正是如此,权力来源于民众,使用目的指向民众,并由理性的制度公开有效地运行。当然,众所周知的是,此时在美国所谓的民众不包括奴隶和其它一些遭到排斥的人。但此时这个国家的权力相比于欧洲大陆大体还是实现了公共性,并支撑起整个现代国家制度。正因如此,马克思在19世纪才赞叹道:“现代国家的最完善的例子就是北美”。
说到这里,有必要简单交代一下我对国家类型以及对国家发展阶段的划分,由此才能理解国家转型问题。所谓国家转型,其实就是国家类型的转换,即从一种国家类型转向另外一种,这样的转型大致上也构成了国家的阶段性演变或者说国家的升级。
在我看来,国家可以分成三种类型,即城邦、帝国、现代国家,也因此构成三个发展阶段。国家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划分,依据的是国家组成的必备要素以及支撑点的不同。国家组成的必备要素有人口、土地、公共权力三个,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三个要素的重要性不同,其中发挥最重要支撑作用的要素可以称为支撑点。
先来看城邦。这是国家发展的早期阶段,此时的国家基本上都是一个个散落的人口聚居点,土地有的是,相比之下人口就显得特别稀缺。所以,城邦国家的支撑点就是人口。谁能笼络住更多的人口,谁就掌握了最宝贵的资源,谁就能发展得更好。而所谓发展得更好,标志就是人口能够不断地生存和繁衍。城邦的领袖都是什么人呢?是宗教领袖、家族长辈、军事首领、特殊贡献者或者具有特别管理才能的人,总之是一个人群中具有人格魅力的人在行使公共权力。这样的公共权力结合了统治权和个人魅力,我们一般称它为权威。那自然而然地,城邦时代的公共权力就具有高度的私人性,与统治者个人的人身紧密相连。
到了城邦后期,随着人口繁衍,土地相对于人口来说开始变得稀缺,于是对外夺取更多的土地,对内更有效率地使用土地就成了国家发展的内在逻辑。这样,就出现了以土地为支撑点的新国家阶段,这就是帝国。这个时候,君主的统治权实际上来自对土地的所有权,所谓“打天下者坐天下”。这种结合了(土地)财产所有权与统治权的公共权力,我把它称为君权。君权具有公共性,但仍保留很强的私人性,和统治者家族结合在一起。
到了帝国晚期,事情又开始起变化了。经过长年累月争夺土地的战争,国家和国家之间的领土边界逐渐确立,人口也相对固定了下来。此时帝国很难再依靠向外扩张获取土地了,于是用制度来更有效地配置人口与资源,从内部寻求国家的发展就成了应有之义。在部分国家率先开始的工商业经济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它让整个共同体慢慢超越了农耕经济的层次。工商业经济活动高度依赖于个人的努力,这就需要国家用公共权力去确立并保护私人产权关系和自愿交易行为,而由君主来行使公共权力的帝国制度显然无法承担这样的使命。
于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口就要求,得有一个经过公众同意后形成的组织(代议制机构)来行使公共权力。这样,公共权力就逐渐脱离了统治者个人,而由一个经民众选举确认的组织来承载,现代国家就出现了。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那就是:越是在现代国家,最高领导人被暗杀越不可能引发政治混乱,因为它的公共权力脱离了个人而由组织来承载。这种结合了代议制组织的公共权力,今天一般把它叫做主权。显然,相比之下,这样的主权最具有公共性,也是我在前面说现代国家实现了公共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