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出售海外港口,似乎令中共很不高兴。昨日,港澳办与中联办再度转载大公报文章,对李氏的千亿大deal猛烈抨击。该文以“伟大的企业家都是铮铮爱国者”为题,质问为何如此轻易将重要港口转让给不怀好意的美国势力、所谓“精明”的交易是否顾及国家民族利益等。文章又说:
“历史早已给出答案: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伟大的企业家从来不是冷血投机的逐利者,而是热诚傲骨的爱国者!”
我没兴趣谈论财经,但这篇〈伟大的企业家都是铮铮爱国者〉提及历史,却立刻勾起我对几个故事的回忆,不妨与大家分享一二。商人有没有义务牺牲利益为国家服务呢?在中国古典文献中,恕我想不出相关论述。就算有商人自愿如此,那也仅仅是个人抉择,而非必然之责。
例如西汉富人卜式,为助朝廷抵抗匈奴,主动上书表示愿意捐出一半家财。汉武帝派人问他是不是想当官,卜式否认;又问他是否想申冤,也答不是。汉武帝觉得奇怪,便告诉丞相公孙弘。公孙弘是否如大公报文章作者那般,称颂卜式为“热诚傲骨的爱国者”呢?没有。他反而提醒武帝小心:
“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见《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
公孙弘的意思是:“此举不合人之常情。不循常规之臣,不可用来教化百姓而扰乱法制,希望陛下不要允许。”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没答应卜式,之后还把他遣返故里(不过后来朝廷财政窘迫,终究还是接受了卜式的捐款)。商人逐利根本天经地义,为了所谓“国家民族利益”而牺牲钜利,才是悖常。汉朝丞相亦深知,不合人情之事“不可以为化而乱法”,但今天的共官似乎不懂。
伟大的企业家不见得都是爱国者,也不一定要爱国,但伟大的政治家必然尊重本国商人的利益,愿意捍卫他们的私有财产和交易自由。你听过郑国子产不送玉环的故事吗?
晋国权臣韩起有一只玉环,另一只在郑国商人手中。韩起想集齐一对,便向郑定公索取商人的玉环。郑国当政的子产反对,理由是玉环并非国家府库之物(“非官府之守器”),而是商人的财物。一心只想着“国家利益”的子大叔、子羽,都劝子产应允韩起,以免得罪晋国。但子产坚持不给,认为这违背了治国和外交原则。
韩起见子产不给,便自己跑去跟郑国商人deal,商人无奈跟他达成协议后,要求韩起告知君大夫。子产得悉此事,再次义正辞严拒绝韩起,指出郑国先君与商人家族曾有盟誓:
“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
翻译成白话就是:“你不背叛我,我不强行买你的东西,也不乞求强夺。你做什么好买卖,拥有什么宝物,我都不会干预。”
子产跟韩起说,若你来这里强迫商人交易,等于令郑国背弃盟誓,恐怕你会失信于诸侯。韩起最终退回玉环,表示不敢为此招致罪过。(事见《左传.昭公十六年》)
这个历史故事,在过去的读书人中无人不知,它阐明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伟大的政治家(如子产)必定坚守原则,保护本国商人免受外国欺凌,而不是反过来要求商人舍弃自身利益来保卫国家。只有像子产治理下的郑国,才有资格说“国家是人民的后盾”。
幸好,李嘉诚早已未雨绸缪,根本无需依赖什么“后盾”。上世纪80年代末他已开始分散投资,全球布局,现在长和的收入仅有12%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大部分收益则来自欧洲、北美和澳洲。正如Bloomberg的报道所说,"Li Ka-shing has little to lose as China threatens Panama deal"。
顺带一提,李嘉诚是加拿大人。批评一个外籍商人没有考虑中国利益(其实李没有卖香港和中国的港口,已经充分保护了中国的利益),实在令人费解,不知逻辑何在?或许又是“回南天”作怪,残害了大公报作者的头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