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惊人之语 > 正文

(被封杀文)|中纪委请注意:退休副省长被“管家”盗卖243万元名酒

作者:

然而,一审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

法院根据李鹏的供述、车辆出入记录、小区监控视频、陈家人的陈述等证据,认定陈家人没有授权李鹏代为保管酒水等物品,李鹏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青岛市黄岛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5年9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发后,李鹏家人曾主动退赔20万元。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已于2025年12月15日提起上诉。二审暂未开庭。

副省长以“诽谤”为由报案

当事人陈某明,1945年生,1987年起任县级市市长、市委书记、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地委书记,1997年起相继任省长助理、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8年,63岁的陈某明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位置上卸任。

此案看似普通盗窃,却因陈某明的特殊身份及涉案物品的异常情况,至少存在三大疑问有待中纪委调查通报:

第一、名酒来源是否涉及违纪?

陈某明曾任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属于中管干部。其家中囤积大量名酒,若系他人赠送,可能涉及受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若这些酒系陈某明与女儿自购,则需提供购买记录以证清白。

第二、假酒泛滥暴露监管漏洞,酒厂是否该担责?

假酒比例之高令人咋舌。若系购买,陈某明作为高级干部,买到大量假酒却未维权,不合常理;若系收礼,则送礼者“以假乱真”的行为可能涉及欺诈。茅台酒厂曾宣称假酒率不足1%,此案却显示高端市场假酒猖獗,监管部门需追溯假酒链条。

第三、司法程序为何“避重就轻”?

黄岛区法院判决仅追究管家盗窃责任,未对名酒来源开展调查。根据《刑法》,盗窃案需查明涉案物品性质,但判决书对赃物权属、真伪背景的回避,削弱了司法公信力。

随着案件细节在社交媒体上传播,陈某明于2025年12月13日以“诽谤”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舆论侵犯其隐私。公安机关已向其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然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需接受舆论监督,尤其涉及公共利益时。陈某明未澄清名酒来源,反而起诉网民,被批“转移焦点”。

北京律师赵琮对此分析指出,自媒体从业人员如果只是对一审判决书内容进行摘取、分析和评价,没有捏造事实,其内容来自司法文书,则不构成法律上的诽谤。

此案已超出盗窃案范畴,涉及干部廉洁性、市场监管、司法公正三大问题。鉴于陈某明为中管干部,地方纪委监委无权调查,必须由中纪委直接介入。

一桩盗窃案,撕开了退休高官家中隐秘的角落。假酒与真权交织,此案不仅是法治的试金石,更是反腐的放大镜。中纪委不能再拖了,必须尽快启动调查,要么还陈某明一个清白,要么让腐败分子接受惩罚。法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网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5/1220/2323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