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邢台工程承建商方圆建设为国企邢台旺农农业承建道路景观工程,被拖欠逾2,000万元。尽管先后赢得一、二审判决,法院执行时却查无可供执行财产,陷入“胜诉等于白赢”的尴尬局面。(网络图片)
河北邢台一家工程承建商为国企承建道路景观工程,按合同应于2020年收清工程款,但至今仍被拖欠逾2,000万元。承建商先后赢得一、二审判决,法院执行时却查无可供执行财产,陷入“胜诉等于白赢”的尴尬局面。
据“新黄河”10月26日报导,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承接邢台经济开发区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4,236万元,2019年竣工。合同约定2020年结清款项,但发包方邢台旺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仅支付约2,302万元,仍拖欠2,000多万元,包括质保金。
方圆建设于2024年、2025年先后经过诉讼,并获一、二审胜诉判决。但欠款方旺农公司及其全资母公司河北中融万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仍未支付欠款。据报导,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未查到两家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存款、不动产或股权资产,最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国务院办公厅9月10日发布清欠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对违约拖欠“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并要求地方国资监管部门监管的企业参照执行。通知还提出,引导大型企业承诺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后60日内以现金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但方圆建设至今仍未追回这笔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方圆建设表示,为支付工人工资,公司不得不借款并抵押个人房产。2025年4月,旺农公司最后一次支付10万元,此后未再付款。旺农公司负责人对“新黄河”表示,目前没有人能确定付款时间,并称上层曾表示,若承建商确实困难,“可想办法先付十万八万元”。
对于胜诉也拿不到钱的情况,民商事律师、前民商法庭法官蒙雨春提醒,追讨欠款前应先查明欠款企业的核心资产,包括应收账款、股权、不动产及项目结余资金等,再依法采取追讨措施。
蒙雨春还表示,对未履行生效判决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措施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及融资合作,这种压力往往就比单纯赔一笔钱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