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18日,黄之锋(中)在荔枝角收押所。(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正在服刑的香港民主人士黄之锋,11月5日再次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10年,预计2036年11月刑满。消息一出,引发各方谴责。黄之锋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罪,香港高等法院《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谭耀豪裁定案件属于“罪行重大”类别,以监禁13年为量刑起点,在考虑认罪扣减等因素后,最终判处黄之锋监禁10年。
上个月刚满30岁的黄之锋,至今身在狱中服刑超过六年,原有望于2027年1月刑满获释。再度被判刑10年后,预计2036年11月刑满出狱。
这是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后,第二宗在香港被起诉“勾结外国势力”罪的案件,今年78岁的黎智英2026年2月被判囚20年。
黄之锋案被宣判后,各界人士对中共当局发出强烈谴责。有评论人士认为,“曾经的自由港,已经被中共独裁者习近平的国安机器变成关押异议者的牢笼。”
六四民运领袖王丹在X(前推特)平台发帖说,这是一个极为无耻的判决。一个自称强大的政权,要对一个年轻学子如此追杀,凸显了这个政权的心虚和残暴。
“黄之锋为了香港的自由奔走呼吁,如果说这是罪,那么真正的犯罪者,其实是迫使一个年轻人走上街头的当权者”,王丹说,“这个判决,再次戳破了中共的面具,证明了这是一个下定决心,要与普世价值和自由理念为敌的政权。”
独立时评人蔡慎坤表示,中共对待黄之锋的方式,就是不断追加罪名、延长刑期,让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消磨在牢狱之中。
蔡慎坤说,一个自诩强大的(中共)政权,竟然如此忌惮一个手无寸铁、依靠言论和政治倡议表达诉求的年轻人!黄之锋为香港的民主、自由与自治奔走呼吁。他的政治主张不应成为长期剥夺个人自由的理由,更不应让国家安全成为无限扩张权力的借口。
帖文说,随着民主派人士接连入狱、政治参与路径完全阻断,香港失去的不只是政治人物的自由,更是曾经支撑香港繁荣与活力的基本信任。
黄之锋因积极参与香港民主运动,多次被捕,他是2014年香港雨伞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并于2016年参与创立香港众志,2018年,被提名角逐诺贝尔和平奖。2019年,他曾与何韵诗到美国国会作证,呼吁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中共当局将黄之锋视为“反中乱港”分子。
美国国会议员和国际人权组织此前谴责对黄之锋的相关起诉是政治迫害,并呼吁释放黄之锋。但中共控制下的香港当局则坚持以维护国安的名义对黄之锋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