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近期指示全球签证官,在审查赴美签证申请时,将肥胖及多类慢性健康问题列为可能拒签的依据。除肥胖外,被点名的状况包括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癌症、糖尿病、新陈代谢疾病、神经疾病与精神健康问题等。国务院认为,这些疾病可能导致美国需承担高额医疗成本,金额可能达数十万美元,因此应作为评估申请人是否可能成为社会负担的重要因素。
《华盛顿邮报》取得并查证的一份11月6日国务院电报显示,国务卿鲁比欧已通知全球使领馆实行此项政策变更。这项新措施扩大了原本仅限于传染病的健康筛检范围,使签证官在公共负担评估中拥有更广泛的拒签依据,被视为川普政府进一步收紧移民政策的动作。
电报同时建议签证官将肥胖列为重点考量,强调肥胖可能诱发睡眠呼吸中止症、高血压与忧郁症等问题。新指令要求官员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足够财力,以在预期寿命期间自行负担潜在医疗费用,而不依赖美国政府的现金补助或长期机构安置。
鲁比欧采取这一动作的法律依据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规则,该规则允许美国政府拒发签证或绿卡给可能严重依赖社会福利或需长期照护的外国人。新指令适用于各类临时及永久签证申请者,包括 H-1B工作签证及基于家庭或工作的移民;但难民等少数人道项目不适用,尽管这些项目已被川普政府大幅削减。
电报还指示签证官依据新的标准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境资格,包括申请人是否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拥有过多受扶养亲属,以及其受扶养者是否具有特殊需求或残障。这些因素都可能被视为潜在经济负担。
移民律师指出,健康因素过去虽在公共负担评估中占一定地位,但主要限于需政府承担长期安置费用的严重情况;此次电报却广泛列出常见慢性病,并强调其长期成本,将评估范围大幅扩大。前美国移民官员也表示,领事官原本就拥有相当大的裁量权,而新指令进一步提供更多可拒签的理由,使政策倾向更趋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