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共产! 港共修订国安法实施细则 研拟没收黎智英财产
2026年2月9日,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遭重判20年。图为黎智英资料图片。(宋碧龙/大纪元)
日前,香港政府修订国安法实施细则。有消息透露,当局正在研究援引新修订的《港版国安法》,没收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资产,引发外界对港人私人财产安全的担忧。据香港无线电视新闻引述消息称,香港当局正在了解被判囚20年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资产水准,研究是否有机会引用新规将其充公。
3月23日,港府公布《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修订实施细则,称即日生效。该细则内容加入“在严重案件中充公被定罪者的罪行相关财产”条款,规定被裁定犯任何危害国安罪行而被判处终身监禁或者监禁10年或以上者,其“指明财产”(即在充公令作出当日属有效的冻结财产通知书、限制令及押记令所涵盖的财产)须予充公。
新修订具有追溯力,即使被定罪者干犯的罪行、被定罪或判刑在生效前发生,该新规定同样适用。
事实上,2020年7月公布的国安法实施细则,就已列明可将犯有国安罪行者的相关财产充公,新修订进一步制定了更具体的规定。
今年2月9日,黎智英遭港府指控违反国安法,被判囚20年。当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将会适时依法向法庭申请充公令,没收与罪行有关的犯罪得益。而早在2021年5月,香港保安局就冻结了黎智英的个人资产。包括他持有的市值约4500万美元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名下三家公司在香港本地账户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