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第一次进中办
#蹭网发推之一六二(下)
高潮个子不高,为人热情、谦和。我和他接触不算多,只记得他的太太从日本留学回来后,请我到他家西长安街阜成门一座高层楼吃了顿日式烤牛肉,还有酱汤。房子是中办分配的。他对我说:"以后你不用买牛肉、苹果,我敞开供应。"大概接触时间短,他的话并没有兑现过。
1993年初,我接连找过高潮,都是为王军涛,他在延庆监狱单独关押还传染上乙肝,同时患了心脏病。关键一次找高潮,是侯晓天给了我阜外医院开具的王军涛"T波倒置、心脏病四级"的证明。我很着急,那是1993年2月25日,高潮让直接送到他的办公室。我到了府右街中南海的西门,他很快就从办公楼下来,我把军涛病情证明交给他,就准备走了,没想到他一定要请我到他办公室坐坐,我犹豫片刻,说"我没别的事了。"他继续邀请:"我们这里宽松的很,你上来坐坐吧。"
他的办公室在三楼,是50年代一座苏式三层灰楼,楼梯宽大,楼层有4米多高,我们爬上三楼,他的单独办公室有40多平米,一进门他又说了一遍"我们这里宽松的很。"还指著一台粉碎机,告诉我:"刚安的。"他办公室好像没有沙发,我在他办公桌对面坐下来。
他先扔给我一份很厚的复印件,是江泽民在军委反腐倡廉会议上的讲话。我告诉他:"这个讲话香港东方日报已经整版报导了。"他带着微笑说:"太长了,我看5000字就够了。"(一年多以后我才知道,他认为这份需要大大压缩的讲话,他竟然打上"绝密级"下发。)
高潮看我已经知道这个讲话,就又扔给我一份很厚的复印件《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汇报提纲》,他特别指点我看了部委调整部分,我告诉他机构改革香港报纸吵得很热,我也用过香港消息,记不起来是否准确,我问他指点的地方可以抄下来吗?他回答'可以'。我再问可以公开吗?他也回答'可以',他说:'已经讨论两年多了,国内报纸都有报导了。'
很快这份纪要作为文件经高潮下发,《香港文汇报》全文刊登。
1993年4月5日高潮突然受大邱庄打死人案牵连被安全局逮捕。7月禹作敏被判20年有期徒刑,《法制日报》有关详细报导中,涉及了高潮。高潮曾经向禹作敏透露中共高层对禹的处理态度;接受禹馈赠的一条金项链、一千美金和大邱庄的两万债券。我和丁老师都为他惋惜。
我在赴美前两天被捕
"93年我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生院教务长给我发来的亲笔邀请函,邀请我去做访问学者。社科院三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这次总算认账,办公厅和保卫局很快就给我办理了出国手续。
我的机票是9月23日,途经香港。《镜报》、港记协给我安排了两个讲座。23日正是2000年奥运会投票的一天,我想那天全香港媒体都会把精力放在摩纳哥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101次全体会议的投票上,中国为了争取主办权,9天前刚刚释放了政治要犯魏京生。我担心这天到香港,会不会给大家添加不必要的麻烦?征得哥大的同意,我把机票改成10月4日。摩洛哥投票出来,已经是北京9月24日凌晨,2000年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中国差两票输给悉尼。
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改动机票,能不能够顺利赴美?
10月2日下午2点,几个彪形大汉闯入我家,给我出示一张刑事拘留证,罪名一栏空白,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被直接投进大红门安全局看守所。距离高潮被捕,已经半年。十天以后我转捕,罪名一栏依然是空白。
香港、海外舆论沸腾,铺天盖地的报章将我被捕和申奥失败相连系,我只引一小段:'申奥一失败,中共立即决定要动高瑜,高瑜是在香港和国际有重要影响的一位大陆记者,多年来她的文章主要是经香港转载于西方世界,产生重大冲击波。动高瑜主要则是向西方世界重做一次人权的强硬姿态,出一出奥运失败中郁积的恶气,同时也是要捞回向西方屈辱释放魏京生失掉的血本。'
"1994年4月,我的律师张思之先生告诉我,王军涛已经赴美治病,他从延庆监狱直接拉到飞机场,和父母家人见了一面就登机了。陈子明因为患癌,也将保外,我很欣慰。4月20日我被秘密开庭,公诉人依据1993年2-3月我给香港《镜报》、《华侨日报》的4篇评论(《镜报》内容占90%)和高潮一份完全颠倒黑白的谎言书证,以《反革命罪》中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对我起诉。我的两位律师为我做了'无罪'辩护。他们依据人大常委会的补充规定指出,构成'非法提供罪',必须是由境外机构提供金钱、设备、管道……,对于我根本不存在。张思之律师拿出54份和报纸一样大的物证,证明我的四篇评论根本不存在国家秘密,都是国内外报章同时期公开报导和讨论的内容。那位女公诉人据说是北京市检察院厉害角色,她出手死缓变死刑。我和她唇枪舌剑在法庭上干了一场,直到她向审判长提出'提醒法院注意高瑜动乱暴乱中的表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导致她今天犯罪。'我再回击:'公诉人的提醒违背事实,六四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北京市安全局对我1年4个多月的审查可以证明。'才结束了法庭辩论。
我的案子因为'证据不足',一再退回检察院重申。依照法律我最后的宣判日不能超过1994年10月10日。整个10月悄无声息过去。直到11月2日看守所早晨6点半唯一的一次新闻广播中,播出李岚清副总理结束访美回国,对访美成果没有下文。我知道复关谈判告吹了,涉及到我的因素:高潮、申奥、复关,齐了。我的宣判日期就要到了。"
以上是我2002年自传提纲中可以涉及到高潮的内容。下边我要讲一下我没有写过的内容。
与高潮决绝大红门
茶先生文中高潮说和我见最后一面是1994年11月10日。没错,这是我们一审宣判的日子。从被抓捕到这天,我经历了1年1个月零8天,他竟然经历了1年7个月零5天。我被带出看守所,看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车,还看见高潮已经在车前等候,他消瘦许多,精神萎靡,竟然没有认出我,甚至也没有看我这个一同上车的人。
他坐右排最前端,我坐左排中间,我一直盯着他,他竟然还没认出我。警车发动,我冲着他说:"你咬出我对你有什么好处?"他这才抬头看我,认出我之后,眼镜后流露出熟悉的热情。驾驶室的法警立刻回头干涉:"不许说话。"一路上我们不断连比划带说,驾驶室内发出的干涉不断。他说他单位估计他会判7年,减刑之后,5年多能出来。
到了北京中院,我和高潮被带进不同的审判庭。中国法律的硬性规定:"一切宣判必须是公开的。"但是我只见旁听席上坐着5、6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没有我的家属。律师辩护席竟然是空的。审判长将我的《反革命罪》里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改为《公务员渎职罪》里的"泄露国家重大机密罪",判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审判长问我是否上诉,我心里回答:当然!但是口头只说"再考虑"。
回看守所的路上,驾驶室里的法警不管我们了,我一把抢过高潮手里的判决书,他是因公务员泄密罪和受贿罪被判11年。泄密罪还包括他将十四大江泽民的报告提前一天提供给禹作敏。禹当时是政协委员,第二天就可以坐在大会堂里聆听。判决书几页犯罪事实都是他和禹作敏的违法情节。只在最后一行写到他向我提供两份"绝密"文件。这不是事实,他主动让我看的只是两份会议的复印件,当时根本没有任何密级,密级都是后来高潮定的。我把判决书还给他,没有说话,他说:"请老赵多关心我家,孩子还小。"我也没有回答。
茶先生文中高潮说他和我同一天离开大红门看守所。这恐怕是他凭空想像。依照他软弱的个性,他不会上诉。他下的是北京第二监狱,他的副处级属于"特管犯",减刑条件优于普通犯人。
我上诉后,再见到张思之律师,他告诉我他提供给法庭的54份物证没有再看到。他痛斥不让律师出庭宣判是严重违法行为。他说二审就不会了。张律师估计错了,二审就在大红门一个摆满皮沙发的巨大会客厅里。高院审判长是一个即将退休的老头(可能防备我再申诉,找都找不到他),带着一个小女书记员对我宣布维持原判。连法庭陈述都不让我做。旁听者只有一个大红门的副所长。
我的二审法庭陈述是一个看守偷偷给了我一支圆珠笔,我躲在厕所,避过偷窥,用半卷卫生纸写成。后来看守所给了我一天时间写陈述,我很快就写完了,我等于把储存于脑子里的内容做了一个抄件。手纸写的原件已经带出看守所,辗转交到程翔手中。
据说看守所看了我的陈述,领导决定:"高瑜一天也不能留!"1995年1月5日,我下到延庆监狱,成为该监狱的1号"特管犯",但是特管的优惠条件于我无用,因为我不认罪。
高潮在我人生中大概只能算作一个匆匆过客。不是茶先生写他,我几乎想不起他。我和高潮的关系,止于1994年的大红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