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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康:郑筱萸为什么非死不可


黄康:郑筱萸为什么非死不可

作者:黄康


北京时间2007年7月10日上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了死刑。这一天,非常的平静,我走在大街小巷并没有看到异样的情况,人们都面无表情的在生活的重担中煎熬着,似乎没有人关心北京有一个高官的脑袋被悬之于国门,和网路上的热闹相比,我非常的诧异,随便问了我身边的几个平时我都非常熟悉的人,大家对郑筱萸是谁都不清楚。

说实话,就我个人看来,普通民众对于郑筱萸并不是怒不可遏,也不是主流媒体所说的非要食其肉、寝其皮不可。倒是《人民日报》、《新华网》这样的喉舌,摆出的一副阶级斗争的态度,让我证明了广大网友包括我自己曾经对此事论述的正确性。

郑筱萸的贪污腐败是让人痛恨的,主流媒体的歇斯底里是让人恶心的。很难想像,当年,中国驻南斯拉夫的大使馆被美军袭击时,中国的主流媒体也没有用这么恶毒的话来攻击给我们造成严重人道主义灾难的罪犯。虽然,我们主流媒体一贯的嘴脸确实让国人甚至全世界人民所厌恶,但是这一次,我认为他们恶心的过了火,甚至说他们有的话简直不堪入耳。

或许,郑筱萸直到死前都没有想到对于他的死刑会来得如此之快并且果断得异乎寻常。甚至郑筱萸自己都在思考为什么用传统的非常手段来保存他这么一条风烛残年的老命是那么的无能为力。而我们从媒体近乎发狂的叫嚣中也听到了来自高层的声音。我承认,郑筱萸的所作所为让整个执政系统有苦难言,而现在他们只有牙齿掉了和血吞。他们恨郑筱萸恨得牙痒痒也是很正常的。

我一直相信,不寻常的态度背后肯定有着不寻常的理由。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让我们来分析分析为什么这一次郑筱萸非死不可,他的死到底会有什么影响。

我相信,在体制不改、民主制度尚未健全的今天,郑筱萸不会是最后一个贪官、前车之鉴。我们的官员要比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更为清楚,为什么当一个贪官落马后,我们的媒体总是说一样的话?而对于郑筱萸之死,他们说的是那样的怒不可遏。

当郑筱萸刚刚被判处死刑的那一天,就有有关评论员对此事发表评论,其中有一篇评论说得非常独到、非常有见地,我和他甚至是不谋而合。这篇文章是《郑筱萸案背后的黑色幽默》,其矛头直指现行的制度。有这样观点的人我认为不只作者这么一个。作者充分地论述了造成当今假药泛滥的根本原因。

提到郑筱萸,就不得不提到他搞的那一套GMP制度,中文学名是药品生产品质管制规范。这个GMP制度是现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药品生产管理方式。根据某些媒体的报导:“这套制度是郑筱萸从美国引进的。”而且这套制度在美国运作得相当成功。而为什么这一出美国的正剧到了中国来却造成了中国药品市场上假药泛滥,给无数普通民众造成深重灾难的悲剧呢?为何两者效果却大不相同?

让我们来看看美国是如何操作的。美国第一是要经过很长时间的专家审评机制,而且这个过程是透明的。据一些资料显示,在美国一款新药从研制到上市,其所经历的审核就时间而言大致需要六年,而在中国,仅一年而已。我们的郑筱萸就批了10,000多种新药,很大一部分医药厂商就把假药重新贴个商标,通过权钱交易的手段堂而皇之地就上市。另外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很大,而中国这方面力度欠缺。有专家说:在日本,为了加强药品管理,由厚生大臣任命517名专职和兼职医药学专家组成中央药事委员会。他们负责研究讨论药事方面的重要问题,并向厚生省提出建议。药务局及其所属的各课严格按药事法条文规定进行药品品质管制工作。

在中国,目前的一切权力部门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在,看病难、药价贵、假药泛滥深深地伤害了普通民众。由于大多数人对现行的制度缺乏了解,往往把矛头直指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而郑筱萸的所作所为让那些假药贩子成为合法的医药经营者。这就等于郑筱萸把中央政府变成了制造假药的罪魁祸首,把国家领导人变成了假药贩子的代言人。郑筱萸把共产党从上到下全部给卖了。同时,他的GMP制度彻底地否定了某些领导整天挂在嘴边的中国基本国情,对于现行的制度以强烈的讽刺,这也难怪他非死不可。

我本以为这件事当局会低调处理,可是《人民日报》这样的喉舌竟然在第一时间跳出来叫板。好吧,让我们看看《人民日报》都说了些什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名字叫《郑筱萸为害巨大依法当诛》,在文章最后的高潮部分说: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规定,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和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分子失去生存的土壤。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运行。要严厉惩治腐败,党内决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谁敢无视国法、胡作非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我很难想像象这样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作为我国最先进的人还须反复地教育,难怪象郑筱萸这位复旦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把别国利国利民的制度变成祸国殃民的闹剧,结果被判处死刑。甚至《新华网》上说:“搁到过去,上方的一声令下,立马推出午门,人头落地,一点也不冤。更何况,被抓后还抄出了那么多的“赃银”,等于又可以杀一次了。”我真不知道我们某些喉舌是否认识羞耻二字,到目前为止,满脑子还是封建专制、草菅人命的那一套。

郑筱萸死了,是以贪污受贿的罪名给处决的,党中央指着郑筱萸的人头告诉大家他才是卖假药的。可是广大人民群众会买账么?我看不会,因为无论你《人民日报》怎么叫嚣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那就是郑筱萸是被你们给选拔出来的。更何况这家伙犯罪时间之长,作为纪律检查部门竟然一点也没有发现。看了郑筱萸落马的始末,看到那些控告郑筱萸并且遭郑筱萸报复的人其时间也不短,难道相关部门竟无动于衷达很长时间就没有一定的责任么?

在发达国家,如果政府内部出了这样的事情,其整个政府系统都要引咎辞职、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的。当然了,我们考虑到我们的“基本国情”暂时认为还是与西方国家有一定的差距的。但是,作为党政干部选拔的组织部,还有纪检部门,至少应该出来向人民道歉,说说自己为什么所用非人和监察不力。另外,我认为非常有必要的是让我们敬爱的胡总书记、温总理立刻去那些被假药坑害的受害者那里给予他们衷心的慰问,并且告诉他们,做坏事的是郑筱萸,澄清我们和郑筱萸的关系,让广大民众相信我们可不是卖假药的头儿。所以,郑筱萸必须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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