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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局长、“小姐”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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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这篇《谁把“强奸犯”提拔成局长》的文章非常引人注目。读完全文,笔者才知文中主角王安武从“强奸犯”到局长的经历是如此的“惊世”!
    

    文中这样写道:“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中,23岁的王安武因涉嫌流氓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在被羁押前,王是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知情人回忆说,王安武被收审后,其所在的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随后对王安武作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服刑两年多后,王安武被释放回家……。出狱后,王安武成了一名小商贩;在‘下海’一段时间后,许多人惊奇地发现,王安武又成为五金交电公司职工。西乡县一些离退休老干部回忆说,王有个舅舅当年是县上的一名科级领导,后又官至副县级。王‘回原单位’可能和他舅舅的帮助分不开……”。
    
    无独有偶,去年,笔者在网上看到一则“从坐台小姐到宣传部长”的新闻,当时颇感震惊。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小姐”部长的经历与这位“强奸犯”局长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
    
    文中说:“陈丽,原名陈凤丽,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拾桥镇五八村人,1965年出生,上过高中(中途辍学)。1985年,陈丽与拾桥镇粮站职工陈某结婚,次年生一男孩。1987年正月初二,陈丽席卷全家的存款、现金离家出走。她曾在陕西、深圳等地打工。1992年以后,陈丽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又与荆门炼油厂职工刘某结婚,生一女孩。1996年陈丽到金龙泉啤酒厂啤酒屋做临时工,当过领班小姐,从事陪酒、陪唱、陪舞等活动;1997年因拨弄是非,被啤酒厂除名。1998年,陈丽又与后夫分手,与另一男子同居。1998年9月,就是这个陈丽,在离开金龙泉啤酒厂一年多后,竟然以正式党员、正科级干部身份和大学本科学历的条件,调入荆门市掇刀开发区工委宣传部,被任命为开发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并准备出任宣传部副部长……。据当地干部群众反映,陈丽在金龙泉啤酒屋做坐台小姐时与市委书记焦俊贤结识,后来发展成为他的情人,并口口声声说焦俊贤是她的‘干爹’。陈丽能冠冕堂皇地走上党的领导岗位,与时任荆门市委书记焦俊贤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理国等人的纵容、策划、帮助是分不一的。
    
     读了这两则新闻,笔者觉得,无论是王安武还是陈丽,他们不凡的“来历”都是源于他们家在市里、县里“有人”,只不过陈丽的人是“权色”交易得来的,与王安武的有所不同。但是,不管有多少不同点,他们俩相似的经历都道出了共同之处,就是只要官场上有“保护伞”,“权色、权钱”交易是很容易得逞的。
    
     所以,笔者就想,当前中国仅仅只有王安武、陈丽这两个“人渣”混到官场上来吗?如果不是,中组部要不要开展“官员身份”大审查活动来纯洁官员队伍呢?笔者以为,就当前如此严峻的反腐败形势而言,对“官员身份”进行大审查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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