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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北伐与国共关系破裂真相

由于孙中山力排党内非议,坚决主张“联俄容共”,1923年,国共开始了第一次的所谓“合作”。此次“合作”,如14年后的第二次“合作”一样,为中共提供了发展壮大的广阔空间。1927年4月,挥师北伐而“伐”到南京的蒋介石决定“清党”,意味着国共第一次“合作”破裂。从此,也就开始了国共两党长达十年的相互杀伐。

国民党的“清党”,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在两党“合作”期间,中共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大力从事社会活动,尤其是北伐开始后,中共在国民革命军经过和占领的地区开展的工农运动,是导致国民党下定“清党”决心的重要原因。国民党内部本有左右两派,蒋介石本属国民党内的“左派”。中共热衷工农运动,蒋本来并不反对。正如杨奎松指出的,蒋介石早年也受过激进思想影响,因而也长期赞成和拥护“扶助农工”的政策。所以,这时期,蒋介石与中共在此问题上的分歧,不是应否“扶助农工”,而是如何“扶助农工”。(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154页)

显然,这时期中共“扶助农工”的方式,以及所要达到的政治目的,令蒋介石无法认可。

中共视唤醒和发动工人阶级为基本使命。在此期间,中共在那些能够开展工人运动的大小城市,按照自身的政党理念,积极地行动着:组织工会、领导罢工、要求缩短工作时间和提高工人工资等。暴力冲突也时有发生。杨奎松在《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中透露,其时,作为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的鲍罗廷,甚至提出了必须依靠痞子、流氓做“革命先锋”的观点。

要发动那些老实本分、善良纯朴、循规蹈矩的工人农民起来“造反”,并不容易。这些底层民众,本有着他们心目中的“天经地义”、“天理人情”,对地主、资本家等相对富有者“造反”,首先意味着在自己心灵中完成对那些“天理人情”的摧毁,而这当然不可能没有心理上的障碍。痞子、流氓则不同,他们本就不认同社会主流价值,他们在心理上没有多少因此而形成的障碍,发动他们“造反”也就容易得多。用毛泽东和共产党人的话来说,他们的“积极性”要比那些惯常的 “良民”、“顺民”大得多,同时,他们“革命”起来,也胆子大、步子快,敢打敢杀、敢抢敢夺。有这样一些人行动起来,就能够让那些“良民”、“顺民”起而仿效。尤其是当本来的“良民”、“顺民”看到这类痞子、流氓在“造反”中腰包鼓胀起来、脸上红胖起来、腰板挺直起来了,难免生出羡慕之心。“学坏容易学好难”,是人性之常。“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这种场合特别适用。

杨奎松在《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一书中所说的赣州店员工会的情况,就颇能说明当时的工人运动到了何种程度。看这个店员工会的章程,今天的工人也会瞠目结舌。章程规定:“凡本会会员每日工作时间应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休息时间店主不得过问。”原来早就要求“朝九晚五”了!章程规定:店员 “休假当与各机关同,春节并应放假半月”。今天,春节的法定假期也只是三天,那时候就要求放半个月,是今天的五倍呢!章程规定:“每年还应准假3个月以探亲,外省店员则应准假4个月,最长者可达5个月。”“店员不愿回家者,此期间工资还应照原工资加倍发放。”“在店供职满一年者还应分享该店全年利润十分之二的分红。”章程还规定:“凡本会会员月薪还应增加3至4倍,原有月薪不足20元者应加至120元,不足30元者应加至140元;不足40元者加至160 元等等。”

这个章程若真的实现,今天全世界的“工人阶级”都会嫉妒不已,都会梦想着在1920年代的中国江西赣州当一个店员——当然,结果将是再坚挺的店铺,也会很快垮掉。

在农村,中共发动的农民运动也毫不逊色

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正是从正面肯定那时期的湖南农民运动的。虽然收入《毛泽东选集》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经过多次修改,仍能看到为当时的农民运动作了种种辩护。这份“考察报告”是这样评论湖南农民运动的:“的确的,农民在乡里颇有一点子‘乱来’。农民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这等于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把你入另册!’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打轿子。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劣绅!今天认得我们!’为所欲为,一切反常,竟在乡里造成一种恐怖现象。这就是一些人的所谓‘过分’,所谓‘矫枉过正’,所谓‘未免太不成话’。这派议论貌似有理,其实也是错的。”那时,国民党内对以湖南为中心的农民运动大不以为然者大有人在,中共上层也有对之忧心忡忡者,于是毛泽东便奉命回湖南“考察”。“考察”的结果,是写了这样一篇赞美农民运动的“报告”。

“报告”既然一心为农民运动申辩,当然就不可能把农民运动的过分之处说得很充分,但我们仍能感到其时湖南的农民运动是如何“波澜壮阔”、“如火如荼”。农民斗争、打击、掠夺的对象是“土豪劣绅”,但当时湖南农民运动中又流行着“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有点田产的都是“土豪”,穿长袍马褂者即为“劣绅”(《湖南农民运动资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版,第339页),都在斗、打、掠之列。毛的“报告”中说到“杀猪出谷”,意思就是冲进“土豪劣绅”家中,将猪呀鸡呀杀了吃掉,将粮食都抢走。“杀猪出谷”是运动起来的农民常用的方式。“考察报告”说到了农民“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但没有说到的是“革命农民”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时,还有些别的举动——湖南农民运动领导人之一的程学敬,后来撰文说那时“革命农民”在捉人游乡时,还会剪掉他的胡须,满脸抹上黑灰。至于“五花大绑”,更是理所当然了。既然“一切权力归农会”,那从杀猪、出谷、游乡发展到杀头,就是很自然的事。很快,捕杀“土豪劣绅”的事就频频发生,还要把“土豪劣绅”的祖坟挖掉,目的是破坏风水、斩草除根。

农民不但杀猪,还要杀人。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并没有讳言这一点:“宁乡的刘昭,是农民直接打死的。醴陵的彭志蕃,益阳的周天爵、曹云,则正待‘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判罪处决……”

这些行为不可能不让国民党当局焦头烂额,同时,国民党认为这直接妨害着正在进行的北伐。杨奎松在《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中说得明白:“不仅蒋介石,这时不少国民党地方军政大员都对工人运动深感头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军政当局既须要按照孙中山遗嘱,坚持扶助工人的政策,但它同时又必须确保社会安定以及经济生产的正常运行,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得到足够的税费收入,维持战费和地方军政的各项开支。而工人运动一旦兴起,往往无法控制其要求,以致商人、厂主不仅利益受损失,就连人身及财产安全都难保证,社会安定和生产经营自然难以维系。”北伐军在那里拼杀,后援却成大问题,这应该是当时令蒋介石十分烦心的事。

农村的乱局,也会给税收带来冲击。在那时,或许农村动乱对政府财政的影响更大。中共元老李维汉在《回忆与研究》中说到了这方面的情形:“土豪劣绅” 是农村重要的纳税人。农民的杀猪出谷、分田分地、逮捕残杀,就使得他们失去了纳税的能力,也失去了纳税的“权利”。农民擅自宣布的一些法令,严重影响着农村正常的经济运行。湖南农民禁止粮食输出,就使得乡村的粮食贸易无法进行,众多操贩粮之业者,本来也是要按章纳税的,现在生意做不成了,自然也就不再纳税。这样,各级政府都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4月版,第97—98页)

影响北伐军军心的,不仅是后援问题。李宗仁北伐时任第七军军长,他后来在回忆录中说,工农运动中的“过激的作风,早已引起军中官兵的疑虑。到(民国)十六年夏季,两湖军队愤懑的心情,已到无可压抑的境地。因当时中、下级军官多为中、小地主出身。其父母或亲戚在故乡都横遭工会、农会的凌辱,积愤颐。而各级党部竟视若无睹。纵使是革命军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的父亲,也被绑游街示众”。(《李宗仁回忆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 349页)自己在前方与北洋军阀浴血奋战,父母亲友却在家中遭受凌辱、迫害,心中当然不可能没有强烈的“愤懑”。这严重影响着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北伐大业。

导致国共“合作”破裂、蒋介石大举捕杀共产党人的原因是复杂的,任何简单化的理解都会偏离真相。但是,北伐期间,中共在各地城乡策动、主导的工农运动,无疑是促使蒋介石下定“清党”决心的重要原因,至少,给了蒋一个“清党”的坚实理由。

1927年4月12日,新任淞沪戒严司令部正副司令白崇禧、周凤岐,借助青洪帮的力量,解除了上海“工人纠察队”的武装。翌日,当工人游行示威时,白崇禧下令军队向工人队伍开枪。这标志着国共“合作”破裂的公开化,也意味着国民党“清党”的实际开始。广州其时也是中共的根据地。4月15日,在李济深的主导下,广州也开始了“清党”。国共“合作”了数年之久,如今要“清”,殊非易事。当初,有人指责农民运动“过火”,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这样为农民辩护:“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并且强调:“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现在,国民党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同舟共进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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