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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3)五福临门哪五福?

岂可随便就出家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太监不等于宦官

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道人”未必是“道士”

佛教是在东汉初年才正式传入中国,当时尽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态在民间广为流行,但并不像佛教那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与严密的组织。但是,道教源于古老的巫术与神仙方术,加上与先秦诸子中的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播植根于民众,传播范围也比较广泛。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采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词与说法。比如,佛教又称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够的资本来同道教抗衡,于是便逐渐放弃了以前借助道教传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称谓,才转用从古印度梵语中音译的“和尚”、“僧”等称谓词语。

不孝本有三,无后为最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著名的儒家格言。《十三经注疏》注释道:“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就是:依据礼教,有三件事情可以称作“不孝”: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拿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儒家认为,在所有的“不孝”行为之中,无后乃是最大的不孝。

孔子最重视的是伦理道德,他曾明确地要求做子女的对待父母应该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句话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内容:父母在世时,子女应该能“养”;父母临终时,子女应该能“送”;父母安葬后,子孙应该做到香火不绝,祭奠如仪。

五福临门哪五福

五福的说法,出于《尚书·洪范》。第一福是“长寿”,第二福是“富贵”,第三福是“康宁”,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终”。亦即寿、富、康宁、好德、考终命。长寿是命不夭折而且福寿绵长;富贵是钱财富足而且地位尊贵;康宁是身体健康而且心灵安宁;好德是生性仁善而且宽厚宁静;善终是生命即将结束时,没有遭到横祸,身体没有病痛,心里没有挂碍和烦恼,安详而且自在地离开人间。

只有五福全部拥有才是完美的,其余的各种情况都是美中不足,是有缺陷的福。在传统文化里,最重要的是第四福———好德。有着生性仁善、宽厚宁静的德,这是最好的福相。古代中国人认为德是福的原因和根本,福是德的结果和表现,随时布施行善,广积阴德,才可以培植其他四福使之不断增长。

“三长两短”捆棺材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未亡人”限制性别

“未亡人”,旧时寡妇的自称。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附庸”也可有“风雅”

“庸”的本义就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小城”,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当“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对“大”盲目崇拜后,“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鸡丁”前面冠“宫保”

“宫保鸡丁”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灵柩不是棺材

“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东西缘何称“东西”

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虚岁到底如何“虚”

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红得发紫”受艳羡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过,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

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大陆市场上流行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差强人意赞吴汉

“差强人意”,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比较。”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貌如花,虢国夫人素面朝天

宋代乐史在所著的《杨太真外传》中如此记载:杨贵妃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他们杨家因此鸡犬升天。杨国忠被加封为“御史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给钱十万,为脂粉之资。”唐玄宗看着杨家姐妹个个美貌出众,兴奋之下连化妆品钱都给出了,可见这位风流天子对美貌女人是多么体贴。

在杨家姐妹中,虢国夫人最为貌美、自信,唐玄宗对她更是青睐有加。她自恃长得出众,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见天子,真是既娇贵又大胆。是为“素面朝天”。这里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专指皇上。诗人张祐为此写过这样一首诗:“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按照这个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资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确切意思,这里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感情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他很有学问,在当时很有名气,可是他不愿意做官,一直隐居乡里,自食其力。梁鸿娶了同县孟家女儿孟光后,一起隐于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相敬如宾的典故来自《左传》。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见前朝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

应当说,孟光之妻和缺之妻对丈夫“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都是出于对丈夫的敬慕,敬其为人,慕其才学。她们都是实在的女人,不善于把自己对丈夫的深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把爱倾注在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专门用来描写夫妻感情甚笃的词语,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词的使用范围。

青眼白眼阮籍抛

“青眼”与“白眼”的典故,与“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按理,人家在灵堂哭拜,阮籍应该陪着哭。可是来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表情木然。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从小受父亲的教诲,胸怀大志,但当时魏国朝政由专横的司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经常与他的文学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对那些热衷于当官、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因此,现在人们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责任编辑: 宋云  来源:360doc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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