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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桥驳斥王丹“性器官特徵”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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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桥:你把以中国民运的名义接受的捐款比做你的性器官,把公众要求你公布属于公益事业的捐款收支状况类比成公众要求你公布属于你私人的性器官特征,将公器偷换成私器,然后「理直气壮”地倒打一耙∶“我不公布我的性器官特征,你们怎麽就能据此说我有强奸犯的嫌疑呢?”我们当然不能!我们对你的性器官特征丝毫兴趣也没有!也不会因为你没有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征就说你有强奸犯的嫌疑。我们只对你以中国民运的名义--或者说以“六四”先烈们的鲜血为招牌四处募捐而来的公款用在了哪里有兴趣!

9月11日,王丹脸书∶很多人劝我不必搭理这些无理的言论。但是我觉得还是要搭理,因为不是要搭理对方,而是要说明道理,要触动一些理盲的人,这本身也是推动社会啓蒙的一部分。

在诋毁我的言论中,有一种是质疑我为甚麽不公布捐款账目?还有人说,既然光明坦荡,为何不公布?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言论。

凭什麽我光明坦荡就要公布账目啊?逻辑在哪里?难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征,你不公布,我就说你有强奸犯的嫌疑吗?

我的原则很清楚∶账目我当然会保存,这个我怎麽可能不保存证据呢?但是只有三种情况我会公布账目∶1.法庭要求;2.选举的时候;3.捐款人要求。如果我是公开募捐,自当别论,问题是我不是。

至于别的随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当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简单∶我不能随便谁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凭什麽啊?

我可以公布账目,但是要求我公布账目的对方,要先证明你有资格与合法性来要求我公布,这不是基本的道理吗?


唐柏桥的(逐条)反驳∶

唐柏桥严厉驳斥王丹的谬论

王丹最近在其脸书故技重演,再次偷换概念,拿公共领域的事务和私人领域的事务相提并论,甚至气急败坏到把“性器官”都拿出来说事,以此做为他拒绝向公众说明他所接受的巨额民运捐款的去向的理由。从中可以看出,王丹已经语无伦次,黔驴技穷。鉴于他的胡言乱语还有一定的欺骗性,因此我觉得有必要予以严厉驳斥,以正视听∶王丹文∶

在诋毁我的言论中,有一种是质疑我为甚麽不公布捐款账目?还有人说,既然光明坦荡,为何不公布?这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言论。凭什麽我光明坦荡就要公布账目啊?逻辑在哪里?难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征,你不公布,我就说你有强奸犯的嫌疑吗?

驳斥∶

逻辑很清楚∶你是公众人物,你所接受的捐款无不是以民运的名义募来的。因此如果你光明坦荡,没有私吞或滥用捐款,对公众有所交代,乃天公地义。就如一个管财务的会计如果没有贪污行为,每年很自然就会做财务报告一样。还有甚麽比这更有逻辑的吗?!你的性器官一说,跟你前面曾反讽我们的“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没有贪污,你就是贪污犯”一样,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和强词夺理。你把以中国民运的名义接受的捐款比做你的性器官,把公众要求你公布属于公益事业的捐款收支状况类比成公众要求你公布属于你私人的性器官特征,将公器偷换成私器,然后「理直气壮”地倒打一耙∶“我不公布我的性器官特征,你们怎麽就能据此说我有强奸犯的嫌疑呢?”我们当然不能!我们对你的性器官特征丝毫兴趣也没有!也不会因为你没有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征就说你有强奸犯的嫌疑。我们只对你以中国民运的名义--或者说以“六四”先烈们的鲜血为招牌四处募捐而来的公款用在了哪里有兴趣!我们有权要求你公布你以民运的名义接受的捐款的去向。如果你始终拒绝做出说明,我们当然可以说你有贪污挪用公款的嫌疑!王丹企图通过这两个比喻说明,只要你们无法证实我贪污或挪用公款,你们就无权对我进行质疑和批评。如果是这样,中国全体网民都无权质疑和批评中国红十字会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中共各级官员都可以理直气壮地面对法官说,“你们无法证明我们的财产是贪腐所得,因此你们无权追究我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可是那些贪官没有你王丹那麽好彩,他们只要无法证明他们的财产来源正当,他们就会被定罪。当然,一个普通民众无法说明他们的财产来源,是不用问罪的。这就是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的不同,就如四处以民运的名义募款的你跟普通民众不同一样。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被你这样反覆狡辩,好像真的变得没道理了一样。你把大家当脑残,真正脑残的是你!

根据你的逻辑,中国红十字会的捐款去向遭到公众质疑和要求公布账目时,他们也可以像你一样“理直气壮”地回击∶“凭什麽我光明坦荡就要公布账目啊?逻辑在哪里?难道我要求你公布你的性器官特征,你不公布,我就说你有强奸犯的嫌疑吗?”他们要是这样说,你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吗?中国几亿网民会用吐沫将他们淹死!任何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公众人物面对公众的质疑时,正确的做法是给予正面的回应和说明,而不是像王丹现在这样狡辩犯横,只有不受任何制约的专制统治者会怎麽做。

按照王丹的逻辑,会计师可以不用做帐了,世界各地的官员不用公布私有财产了,各个民间公益组织不用向公众交代财务收支情况了,中共贪官可以不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了,中国的骗子都可以以民运和人道救助的名义四处骗钱而无需交代了┅┅王丹文∶

我的原则很清楚∶账目我当然会保存,这个我怎麽可能不保存证据呢?但是只有三种情况我会公布账目∶1.法庭要求;2.选举的时候;3.捐款人要求。如果我是公开募捐,自当别论,问题是我不是。

驳斥∶

王丹貌似在讲理,还装模作样地列出了好几条,实际上是完全不讲理。首先,这里的账目显然是指公款,而不是私歀。既然是公款,或属于组织和公司,或属于政府。王丹所接受的捐款只有属于组织这一种情况。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国家民间组织都属于非赢利机构,也叫非政府组织,也就是说是属于公益性质的团体。而公益性质的团体的财务收支状况是需要透明的,不仅对政府要透明,对公众也要透明。就如同政府开支也要公开透明一样(特别情报机构费用除外)。王丹列出了三种情况公布账目,却恰恰没有列出最重要的一种情况∶向组织成员或理事报告。当年他拒绝公布中国青年人权奖基金的账目,用的就是“只有捐款人有资格要求我们公布账目”这一理由,令其他天安门一代理事和成员气结!自盘古开天地以来,我们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组织的成员和理事无权过问其组织的财务状况。如果他认为没有捐款的人无权要求查看账目,为甚麽他当年做为中国人权的理事却伙同其他一些理事对中国人权主席刘青穷追猛打,要求刘青详细说明“人道援助”基金的去向,并提交所有相关收据,还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他为甚麽对别人一种态度,对自己又是另一种态度?!王丹为什麽明明知道事情应该怎麽做,为什麽故意要在这里反覆搅混水?他是否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他太小看我们了。

其实,任何人都有权质疑一个公益组织的捐款去向。记得9/11恐怖袭击后美国红十字会曾经在短时间内接受到数亿美元捐款,来自四面八方。他们本来是以帮助受害者家属的名义发起的募捐活动,后来由于收到的捐款太多,于是该会主席自做主张,决定将其中一部分用于其他行政开支。结果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全国一片谴责声,媒体纷纷要求该会公布所有开支账目并立即予以纠正。该会主席迫于舆论压力,被迫辞职,并公开向全国民众道歉!继任者立即纠正了这一错误,才使这一事件得到平息。否则,今天美国红十字会会跟中国红十字会一样遭到公众唾弃。而根据王丹的逻辑,这些质疑和批评美国红十字会的人都是“理盲”,都是无理取闹。

至于王丹说他不是公开募捐,又是公然撒谎。王丹公开募捐的次数还少吗?前不久还在台湾举办募款宴会,还多次通过网络公开筹款。大家上网随便查找一下就知道他的谎撒得有多大!

王丹文∶

至于别的随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当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简单∶我不能随便谁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凭什麽啊?

驳斥∶

我甚麽也不要说了,如果这句话有道理,那麽,中国红十字会,中共各级官员面对公众的质疑和批评时,尤其是面对国内民众越来越强烈的要求中共公布官员财产的呼声时,直接引用王丹的这句话就行了∶“至于别的随便什麽人要求我公布,我当然不予置理。道理很简单∶我不能随便谁要我干什麽我就干什麽,凭什麽啊?”如果是这样,那麽那些要求中共官员公布财产的国内民主斗士们的牢就白坐了!当然,我相信中共领导人也没有厚颜无耻到王丹这等程度。王朔笔下的“我是流氓我怕谁”中那个流氓估计跟王丹才有得一比!

王丹文∶

我可以公布账目,但是要求我公布账目的对方,要先证明你有资格与合法性来要求我公布,这不是基本的道理吗?

驳斥∶

中国红十字会和周永康们又笑了∶“中国的‘民主斗士’王丹都说了,你们要我们公布账目,你们得先证明你们有资格和合法性来要求我公布。你们这些“屁民”有甚麽资格要求我们公布账目和财产?“结束语∶从王丹一再发表的文字来看,他所有的辩解都把自己定位在最没有道义形象的位置。他总是在尽一切努力告诉世人他不是最坏的--尽管他自己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问题时,他为甚麽不向好的道义形像看齐呢?比如着名政论家辛灏年先生曾接受一位老华侨临终前的一笔巨额捐款,他用这笔捐款瓣了一本反共杂志《黄花岗》。每期杂志的显着位置都详细列出了财务收支情况,十年来从未间断!王丹为甚麽就不能哪怕学学辛教授之万一呢?既然不能做到其他民主斗士之万一,为甚麽还一定要想法设法充当“海外民运代言人”呢?我要是他,早就找个绳子自我了断了!

2014年9月11日

——原载唐柏桥脸书(https://zh-hk.facebook.com/TangBaiQiao)20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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