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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指控远志明强奸 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布调查报告全文

—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全文

本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和发布调查报告?

一、关于“13位华人教会牧师的回应信”

二、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出公开信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

 

第二部分: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包括四项调查内容:(点击此处直接阅读第二部分

一、万润南、苏晓康证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员朱女士曾指控远志明对其性侵;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顿被远志明强奸;

三、远志明被指控,2013年五月在德国某营会中,作为讲员,对一80后年轻姊妹有不当行为;

四、远志明被指控于2013年9月在巴黎,诱奸一位90后姊妹(未遂)的证言和相关证据。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

和发布调查报告?

 

一、关于“13位华人教会牧师的回应信”

 

早在2012年,柴玲开始在教会内部申诉1990年自己被远志明强奸一事。两年之后,由于在教会内部沟通与申诉无果,20141123日,柴玲在自己机构的网站(后于2014年12月24日经“曹长青网站”转载),发表了“柴玲关于远志明写给教会的信”。至圣诞节期间,影响扩大,网络中议论纷纷。

 

 

2014年12月25日,几位牧师开始为此事件交通、祷告,盼望教会能够对此有所回应,妥善解决,不致使主的名蒙羞,不致使神的教会受伤害。

 

 

同日,王峙军牧师与王永信牧师(远志明按牧团成员)联系,打电话并发电邮协商如何面对这件事情。

 

 

12月31日,四位牧师私下发电邮给远志明牧师,鼓励远积极回应此事件。未得到远的回复。

 

 

2015年1月1日下午,13位牧师联名致信柴玲(即“13位华人教会牧师对柴玲致教会公开信的回应”),此回应信同时抄送至远志明个人、远志明所在机构的董事会(委托神州传播协会办公室转),及远志明按牧委员会(委托大使命中心办公室转交远志明按牧团王永信牧师)。

 

 

这是一封内部回应信,不是“公开信”。信中鼓励“远志明牧师作为该事件的当事人,有责任给关心他的众教会一个清楚的交代”,并请求“远牧师所在机构的董事会,远牧师所在教会的牧者与长执会,远牧师的按牧委员会,以及湾区牧者联祷会,在寻求澄清该事件之真相方面,有责任为远牧师提供帮助,并且有义务监督远牧师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呼吁成立有公信力的调查委员会,对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13牧师的“回应信”于1月3日出现在“曹长青网站”(其资料来源并非透过13位牧师),因此被误认为是“公开信”。

 

 

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远志明按牧委员会、远个人,对此回应信都没有任何回应。

 

 

二、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出公开信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1.在18位牧者信发出之前

 

1月5日,王峙军牧师就此事件给教会和网络带来的困扰与混乱,再次打电话给王永信牧师,商讨如何回应。王永信牧师说他要与远在1月7日见面。但见面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因为王永信牧师此后没有与王峙军牧师联系。

 

 

1月23日,王峙军牧师再次致信给王永信牧师,指出,“远牧师和他的董事会可以选择沉默。但以晚辈之见,由您参与其中的远的按牧委员会,却不能对自己所按牧的人员采取同样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按牧委员会出于人情面子,也选择沉默的话,人们很难把按牧委员会和这个事件已经产生、将继续产生的恶劣影响,剥离开来对待。……现在看来,由按牧委员会出面(准确地说由王牧师出面),提议成立一个有公信力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势在必行。最后,让事实说话,让理性与良知说话,让圣经原则说话,给教会和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王永信牧师没有回应此信的呼吁。

 

 

1月下旬,不断有新的资料出现,数位牧师深感事态严重。

 

 

2月3日,王峙军牧师打电话到王永信牧师家中。无人接听。次日,王峙军牧师打电话给王永信牧师的一位主要同工,请其转达王永信牧师。没有回应。

 

 

2月5日晚王峙军牧师发电邮给王永信牧师,附上新资料,幷邀请王永信牧师担任调查委员会的“监督委员”。没有回应。

 

 

同样是在2月5日,下午,王峙军师母给按牧团的另一位成员陈道明牧师打电话。王师母从网上找到陈道明牧师教会的电话,教会的一位同工说陈道明牧师已经不在此教会,有时会来讲道。王师母问其要电话号码,这位同工说不方便,问是谁打的,让陈牧师打回来。王师母说:请转告说生命季刊王峙军牧师打电话,若陈牧师许可,请把号码给我们,我们打过去。

 

 

这位同工几分钟后打来,说陈道明牧师表示,如果是要谈远志明的事情,他就不接电话了。

 

 

王师母只好说:麻烦你转告,我们有新的资料,需要请教陈牧师。

 

 

这位同工几分钟后再打来说:陈牧师还是不接电话,说按牧团的意见也不一致,但按牧团已经决定保持沉默,所以还是不接电话了。

 

 

王师母最后请她转话:我们恳请按牧团帮助,需要按牧团在这个时期,特别牧养远志明牧师及他的家人。

 

 

至此,相关单位除了拒绝回应“柴远事件”外,对寻求妥善处理该事件的任何努力,反应也十分消极。

 

 

更糟糕是,一个多月来,主内肢体及教外公众在网络上争论不息,莫衷一是。也有主内肢体在网络中呼吁教会牧师们出来回应,帮助处理此事件。

 

 

2.“18位牧者致教会与公众信”的起因

 

 

对于损害教会的圣洁性、牧职的严肃性和弟兄姊妹之身心的人与事,任何基督徒都当予以关注,更不用说对教会负有守望之责的牧师传道人。柴玲指控远志明强奸之事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一时间给华人教会带来巨大的搅扰,给弟兄姊妹的信心与情感带来巨大的伤害,这是不争的事实。

 

 

而这个过程中所浮现出的指控有关当事人的多项新证据,更表明了事态的严重性。

 

 

圣经的教导是:“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摩太前书5:19-20)

 

 

有鉴于远志明牧师、神州传播协会一直保持沉默,与按牧团的沟通没有结果,18位华人教会牧者根据圣经原则,考虑到新的证据已经超过了两三个见证,感到有必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柴远事件以及此引发的其他指控进行调查。

 

 

2月10日,18位牧者联署致海内外华人教会及公众信。信中说:

 

 

为着主的名不受羞辱,为着主的教会不受亏损,故(我们)愿意组成“牧师团”,联署赞同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并推举与邀请资深牧者担任监督委员。调查委员会将本着客观、公正、诚实与负责任的态度,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给相关机构处理该事件提供依据,并对华人教会和公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

 

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

 

 

1.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组成

 

 

在牧师团的赞同下,18位牧者中的3位牧师与牧师团之外的另外两位同工,组成了调查委员会。牧师团中的所有其他牧师均为监督委员,负责监督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在此之前,我们曾经邀请18位牧师之外的5位资深牧者担任监督委员。其中2位表示赞同18位牧师的立场,但因某种原因不方便担任“监督委员”,1位婉拒,1位没有回应。

 

 

王永信牧师也在被邀请之列。直到2月16日,我们方收到来自这位长辈的电邮回应。回应中说,“按牧团同工们觉得目前已有了调查委员会,则按牧团无需再参与此事”,“本人现已年届九十,在思想与体力方面皆无法挡任‘监督’重任,也请一并见谅。”

 

 

王峙军牧师立即复电邮表示尊重和理解:

 

谢谢您拨冗回复晚辈的邮件。完全理解您关于按牧团“无需再参与”的考虑,也深知长辈在年近九十的高龄,不便行施“监督委员”之责。但我们相信,您几十年服事主的经验,对主和主教会的忠心,以及多年来铭刻于心的原则与良知,仍会对这个事件的解决,提供良性帮助。我们会继续为您的身体健康在主面前献上祷告。

 

最终,18位牧者自身承担起“监督委员会”的责任,“独立调查委员会”是在“牧师团”的集体监督下工作的。

 

 

2.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调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为:第一步,调查与核实所收到的证言等资料,给当事人双方同样的指证、确认或申辩的机会;第二步,向有关方面提交调查报告;第三步,向众教会汇报调查结果及有关机构的处理意见。

 

 

调查委员会对所有有关人员(共10位)进行了客观、负责任的调查,除了远志明牧师外,所有其他人员均积极配合了调查。

 

 

远志明牧师始终没有回应调查委员会的任何信件。

 

 

2月11日,调查委员会发电邮致远志明牧师,请他就4件指控他的事件做出回应:承认或申辩。与对其他人的调查一样,调查委员会要求他在3日内回应。

 

 

2月12日,调查委员会通过其他途径,间接请求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谢文杰弟兄帮助:确定远牧师收到电邮,并督促他回应。

 

 

2月14日,调查委员会发电邮致神州传播协会谢文杰弟兄,内容为:

 

 

2月11日晚间,我们发电邮给远志明牧师,希望他回应对他的4项指控,其中一件诱奸未遂事件,发生在2013年9月。我们盼望谢弟兄(作为神州董事会主席),能够帮助联系并提醒远牧师尽快回复调查委员会给他的电邮。(若远牧师选择不回复或继续保持“沉默”,我们会按既定程序,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谢文杰弟兄没有回应。

 

 

等待5天之后,远牧师仍然没有任何回应。2月16日,调查委员会致信给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和远志明按牧委员会(并抄送加州湾区牧者联祷会及18位联署牧者),并把调查报告作为附件,一并发出。该电邮提到:

 

 

在调查柴远事件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多项证言,证明除了柴玲指控远志明牧师性强暴外,还有另外3项针对他的指控:(1)远于1989年曾受到一位朱姓舞蹈演员的性侵指控;(2)远于2013年5月曾对一位80后姊妹有不当行为;(3)远于2013年9月曾诱奸一位90后姊妹(未遂)。

 

看到这些证据与证言后,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我们对当事人双方展开调查。调查委员在2月11日给远志明牧师发出电邮,请他就针对他的四项指控,做出明确的回应或申辩。调查委员会请远牧师在三天之内回应,否则视同放弃申述。

 

同时,调查委员会也发电邮委请神州协会董事会主席谢文杰弟兄,以及“柴远会面”的见证人徐志秋牧师等,提醒远牧师作出回应。

 

现在,自发出给远牧师的信件至今,已经五天,调查委员会没有收到从远牧师来的任何回应。我们所委托协助敦促远牧师回应的谢文杰弟兄和徐志秋牧师,也没有任何回应。我们只能认为:远志明自愿放弃了申辩的权利,默认了针对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至此,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已经告一个段落。现在,我们把调查报告呈现给各位(见附件)。

 

同时在这个电邮中,调查委员会提出了三项要求:1.请神州董事会和远志明按牧委员会,根据圣经原则,敦促远志明回应。2.由于“柴远事件”已经成为公众事件,给网路公众和海内外华人教会带来了混乱与困扰,神州董事会和远志明按牧委员会,要立即向众教会和公众公布处理结果。3.请按牧团和湾区联祷会的牧者,在这个特别时期,给予远及其家人以特别的关注、辅导与牧养。

 

 

调查委员会的电邮最后说明:

 

 

请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和远志明按牧委员会,在收到此电邮后,三日(72小时)之内,明确回复本调查委员会,提出有说服力的处理意见。若本调查委员会在2月19日晚10时以前没有收到回复的话,我们将向全教会及受此事件困扰的公众,公布调查结果,以示负责。

 

 

上述电邮发出后,除了谢文杰弟兄有一封回信之外,没有收到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回应。

 

 

谢文杰弟兄于2月16日发电邮给刘传章牧师,说道:“至于最新关于2013年6月诱奸未遂的指控,因涉及近年的事,神州传播理当处理,麻烦你将原指控材料转过来,我会处理。谢谢。”

 

 

刘传章牧师将谢文杰弟兄的信转给调查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于2月17日回应谢弟兄,告诉他详实的材料已经发给他了:

 

 

您2月16日的回应信,刘传章牧师已转至柴远事件调查委员会。

 

相信此时您已经读到了独立调查委员会于2月16日中部时间晚间10时发给神州和远志明按牧团(同时抄送湾区牧者联会)的信件,里面附有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这四个指控,时间跨度长达24年,牵涉到不同地方的女性,但指控都针对同一个人,这样的机率实非巧合,需要慎重对待和严肃处理。

 

本调查委员会是由18位牧者联署推举成立的(如附件所言)。您所熟悉的刘传章牧师即18位牧者之一;他同其他牧者一起负责监督调查的工作。调查委员会乃是获18位牧者团的授权,负责同相关单位联络并发布调查的报告。您有任何问题及跟进的回应,欢迎直接发到这个调查委员会的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致调查委员即可。

 

至于您信中所提及的关于2013年9月发生的远志明诱奸事件,连同其它资料,请参考前信的五个附件并回应。

 

我们深信,天上的神关注他教会的圣洁和见证高于一切人的工作。这两年陆续被揭发的教会领袖弊案应该成为我们的鉴戒。

 

2月18日,调查委员会又一次同时向远志明牧师、谢文杰弟兄发电邮,请谢弟兄催促远牧师回应。致谢文杰的电邮内容如下:

 

我们相信您已经收到调查委员会2月17日的覆信,也相信您可以联络到远志明牧师,并促使他对指控做出回应。

 

在这封信中,我们盼望您转告远志明牧师:调查委员会在2月11日给他发了邮件,并要求他在收悉后三天内回应针对他的四项指控。但至今调查委员会未收到他的任何回应。我们希望他回应指控;否则,调查委员会视同他放弃为自己的申辩,默认了对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这封信,同时抄写给远志明牧师。

 

 

2月19日,神州传播协会董事许基康弟兄打电话给生命季刊董事会主席丁同甘长老,说:“你们这样的做,我们要告上法庭。”

 

 

当日下午谢文杰弟兄与丁同甘长老在通话中说:王峙军将调查委员会的结果登在生命季刊的网路上,这是不合法的(注:事实上,调查结果还根本没有在生命季刊的网络上登出)。

 

 

丁同甘长老回应:这个调查委员会是由18位牧者成立的,目的是要将真相报告出来。不是生命季刊的单独行动。而且生命季刊也有义务知道实情(即生命季刊作为主内媒体,有权利对影响教会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与报道)。

 

 

谢文杰弟兄说,按美国的法律,在未判决前,是不可以定人有罪的。

 

 

丁同甘长老说,这个委员会决无偏袒任何一方,乃是要查明实情。

 

 

谢文杰弟兄说,他们“要告上法庭”。

 

 

谢文杰弟兄还说他们也要对新的指控进行“调查”,但抱怨调查委员会没有给他们当事人名字。事实上,调查委员会已经在2月16日把翔实的调查报告提交给谢文杰弟兄(但调查委员会不能把当事人的个人资料随便转告他人。调查委员会有责任保护投诉者)。

 

 

按照常识,神州董事会如果真有“调查”的诚意,他们是可以随时开展“调查”的,因为当事人远志明就在他们的眼前。但遗憾的是,当独立调查委员会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他们后,他们的反应却是“告上法庭”。

 

 

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远志明牧师,一直对各项指控证据与证言,采取拒绝回应和保持沉默的态度。但拒绝回应是无法否定这些指控的,保持“沉默”也不能抹杀证据和事实的存在。

 

 

现在,我们决定将这份调查报告,向众教会和受此事件影响的网络公众发布。

 

 

 

第二部分: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

 

(本报告包括对四项指控的调查)

 

一、万润南、苏晓康证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员朱女士曾指控远志明对其性侵

 

1.2015年2月12日,万润南先生提供给调查委员会的证言:

 

“1989年七、八月间,许多流亡者暂时聚居在巴黎南郊一个叫玛西(Massy)的难民营。期间,有一位从上海来的舞蹈演员朱XX,曾经指控远志明对其性侵犯。当时我忙于民阵的筹备工作,就委托苏晓康去调查、了解、处理这件事情。苏晓康把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朱因此很失望,不再和大家来往了。记得有一家香港刊物曾经披露过这件事情,但没有点名。”

 

 

2.2015年2月13日,苏晓康先生提供给调查委员会的证言。

 

以下内容为苏晓康先生叙述他在2014年6月30日与柴玲在电话中的谈话内容:

 

我当时向柴玲陈述1989-1990年期间(准确日期完全想不起来了)发生在巴黎的某女士指控远志明强奸她的事件,讲了几个要点:

 

1、我完全不认识这位女士,只在最初到巴黎时,在难民营见过她;也只接触过一次,就是我和远志明买了牛仔裤,太长,远志明请她帮我们改一改。我至今只记得她好像姓朱,而且不清楚她流亡到巴黎的原因是什么。

 

2、我和远志明离开难民营之后,我再也没见过这位女士。有一次,我从欧洲某地回到巴黎,当时的民阵秘书长万润南叫我到总部去,跟我说,有记者到民阵来采访,说有一位女士说她被远志明强奸了,万润南要我去处理这件事情,因为远志明当时任《民主中国》杂志主编,我是社长,是他的上司。我问万:“我怎么处理?远志明现在又不在巴黎。”万说:“你开个记者会说明一下嘛。”

 

记者会就是在民阵总部办公室举行的,当时我对记者们陈述了两点意见:第一、某某说远志明性侵她,只是单方面指控,远本人目前外出,不在巴黎,我们无从核实;但如果警察局现在就出面侦查处理这件事,进入刑事调查,我们民阵立刻就会表态。第二、某某女士和远志明,两人都不是未成年人,而且那位女士比远年纪还大几岁,所以强奸的事实不容易认定。这时候,那些记者才“哄”的笑起来。

 

以下是苏晓康先生回答调查委员会关于“朱女士指控远志明强奸一事有无后续发展”的陈述内容:

 

事后我也向万润南汇报了结果。更主要的是,这个事件,没有什么后续的发展,既未成为刑事案件,也没有什么记者大做文章;据说港台什么杂志对此有过报道,那也很正常,因为当时巴黎是“六四”流亡者和民运的中心,各种负面报道层出不穷。

 

柴玲信中引述万润南称“苏晓康把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未知真假。我不知道假如当年万自己来处理此事件,怎么能让这位女士不“失望”?

 

我记得,后来远志明回到巴黎时,事情已经平息。我当然还是要他说明事情真相。我记得,他安全不相信这位女士会指控他“强奸”,但他也没有正面回答,他跟这位女士的关系到什么程度——这当然也不是我所要问的。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远志明好像说,他有什么事情没能替这位女士办妥,对方在要挟他。

 

调查朱指控远强奸,是民阵秘书长万润南委托我办理的,朱本人从来没有直接跟我接触过,至于她是否直接向万提出这个指控的,我不知道。

 

记者会以后,我没有再听到关于这件事情的任何新发展。也就是说,民阵和万润南没有再找我谈此事;也没有记者再来民阵采访此事;也没有听说朱本人提出新的指控。

 

 

3.有关证据:调查委员会存有上述万润南先生、苏晓康先生证言的原始电子邮件。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顿被远志明强奸

 

1.2015年2月11日,柴玲提供给调查委员的陈述:

 

 

在1990年八月底,九月初,我从中国流亡来到美国,刚刚搬进普林斯顿的一个公寓里。傍晚,有人敲门,开门后那男人自称是远志明,是“河殇“的创作人之一,我就很自然地相信了。他说要给我看一个电影,我以为他又有什么大作。没想到他拿了一片黄色电影来放给我看,当时我意识到是黄色录像时很快觉得不好意思,要他停止离开时,他来抓我,我没法向屋外跑,只好转身要往里屋卧室跑,希望可以关上门,把他挡在外边。但他从背后抓住我,用体力强行把我按到在卧室门边外刚买来的地毯上强暴我,并把我挣扎中被撤掉在地上的外衣盖住我的眼睛。直到今天,我始终不能忘记那在天花板上的电灯在没被盖住之前是那样的刺眼……

 

他当时提起裤子时,似乎像个没事人一样,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随意地说:“柴玲,你们的天安门屠杀算什么。你不知道中国的计划生育,那血淋淋的强迫堕胎,很多小孩堕下来还是活着的,护士马上把他们的头按到水桶里,小孩挣扎几下就不动了……小孩子这样被堕掉的多的不得了。他们认为小孩的眼球可以做药,就把孩子的眼球挖出来,堆得像小山一样……”

 

我痛苦地坐在地上,用衣服盖住我的被玷污的身体,痛苦极了。不光为我自己,也为那些不幸的母亲和孩子们。

 

当我万万没想到,在我逃出追捕,失去家人,失去国土,失去一切,心灵身体极其破碎的时候,我会被远志明强暴。那时我为了保护民运的声誉,决定不把远志明报告归案。回头看来,这样也免了远因强奸罪入狱十年剥夺自由的惩罚。

 

 

2.2015年2月11日,柴玲回答调查委员会提问时的补充叙述:

 

 

  • 我当时没穿睡衣,因为是傍晚,还不是睡觉的时候;

 

  • 我根本不知道远志明的电话,也不记得我的电话是否安上;因为刚到普林斯顿安顿;

 

  • 远志明从来没有帮我搬家;也没有带我去买东西。那都是他的谎言;

 

  • 远志明抓住我后事情发展地很快,因为我一点也没有防备,我在十月被通缉逃亡中经常被人,被异性掩蔽,转移,保护,他们是信佛,信道教的,他们很尊敬我,从来没有人欺负我;我在被压倒在地起不来,他力量很大,我很痛恨他也痛恨自己没能成功地阻挡他,心里恨不能想要死掉的感觉;

 

 

3. J姐妹提供了她在2011年5月听到的柴玲版本的证词:

 

 

2011年5月,柴玲向我提起了远志明在1990年秋天强暴了她。柴玲说要把这件事情写进去她即将出版的书里面。我当时告诉她不应该把远志明强暴她的事情写进去书里面。

 

2011年10月,柴玲来见我,说神要她原谅远志明。我要柴玲写个电邮给远志明,告诉远,是神要柴玲原谅他的。

 

柴玲就给远志明发了电邮,并告诉他,她已经赦免了他。柴玲说远志明第二天就回电话了,问她说是否有将这事告诉其他人,说如果她那样作的话,对她是没有好处的。他否认了强奸她的事。柴玲听了远志明的话非常生气。柴玲还提到,远志明说他不需要为自己在信主前所作的事向任何人来道歉,因为他已经是个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了。我听了之后,告诉柴玲,说她已经作了神要她作的了。

 

英文原文:

May2011

 

Chai Ling told me that she had been raped by Yuanzhiming in the fall of1990 at Princeton. She talked about maybe including it in her book and I felt that she shouldn’t include that in her book.

 

Oct.2011

 

She told me that…God showed her to forgive Yuanzhiming. She came to me and told me that God wanted her to forgive him. I told her to email him and tell him the Lord wants her to forgive him.

 

Oct.2011

 

She wrote the email to say she’d forgive him. He called back the next day and asked her who she had told because it would be bad for her. He denied he had raped her.  She was very upset. He said he didn’t need to apologize to anyone for things he had done before he was a Christian because he was a new creation now and the past was gone. I told her she had done what God had wanted her to do.

 

 

4.2015年2月14日,柴玲提交了远志明私下给她的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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