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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为黑历史划界:邓小平陈云最终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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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重新上台后,提出了“拨乱反正”的口号。应当“反正”到哪个年代,在中共高层是有很大分歧的——有人主张肯定十七年,有人主张肯定前八年,有人主张肯定前四年。经过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1979年的理论工作务虚会,1980年的四千人大讨论,最后由邓小平和陈云拍板,将“正”的界限定在1957年。

陈云与邓小平,左右中共80年代的两巨头(图源:VCG)

一、八十年代:暧昧的“改革”

从“拨乱反正”到“改革”

粉碎“四人帮”近一年后召开的中共十一大,在华国锋的政治报告中既没有谈“改革”,也没有谈“开放”;而是继续赞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找寻其中有正面价值的东西,是极为稀少的,譬如说“必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迅速发展生产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但报告中所提到的“促生产”的方法还是“抓革命”——“抓住学大庆、学大寨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期内,把全国三分之一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三分之一的县建成大寨县”。

邓小平重新上台后,提出了“拨乱反正”的口号。1977年9月19日,他在与教育部主要负责人谈话时,否定了1971年毛泽东画圈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中的“两个估计”(即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教育战线是“黑线专政”,知识分子的大多数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提出恢复高考招生,主要抓两条:第一本人表现好,第二是择优录取;决定恢复科研人员的职称,大专院校也应该恢复教授、讲师、助教等职称。

“拨乱反正”基本上是一个“还原派”的口号。首先判定文革是一场“动乱”,需要“拨乱”,这就与“凡是派”肯定文革的十一大路线划清了界限。其次是承认文革前十七年是“正”,是“红线”而不是“黑线”,不管毛泽东是否画过圈,都要实事求是地“反正”。恢复高考,恢复职称,这是回到1966年;高考政审主要看“本人表现”而不是“家庭出身”,这就回到1950年代了。应当“反正”到哪个年代,在中共高层是有很大分歧的——有人主张肯定十七年,有人主张肯定前八年,有人主张肯定前四年。经过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1979年的理论工作务虚会,1980年的四千人大讨论,最后由邓小平和陈云拍板,将“正”的界限定在1957年。

到1978年,邓小平开始谈“改革”。他在4月30日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谈话时说:“八级工资制需要做些改革。还有行政人员的工资级别,也有一个改革问题。奖金一定要搞,问题是怎么搞得更合理。”这里所说的工资、奖金改革,其实还是一个“拨乱反正”的问题,不过是回到1957年以前的制度。

1978年9月17日,邓小平在听取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汇报工作时,谈出了改革的新意。他说:“我们太穷了,太落后了,老实说对不起人民。我们现在必须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只凭上级指示或中央发的文件,或省里补发的文件,能解决所有具体问题吗?要提倡、要教育所有的干部独立思考,不合理的东西可以大胆改革,也要给他这个权。”在这个时候,很大一部分高级干部通过出访欧美发达国家,深切体会到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即使用1957年以前的那套办法也无法赶超。因此,邓小平提倡各级干部都来打破“禁区”,“大胆改革”,由此逐渐形成1980年代“放权、让利”的一套改革思路。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说:“现在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任务,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时机和条件都已成熟。”这就不是“还原派”而是“改革派”的言论了。但是“改革派”邓小平受到“还原派”陈云、胡乔木、邓力群、王任重的阻击。1980年10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宣部部长王任重在一次会上说:“根据乔木同志建议讨论波兰事件的经验教训,波兰的教训很值得吸取。我们存在与波兰相类似的问题,发展下去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小平同志讲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不要再宣传。”10月25日,邓小平与胡乔木、邓力群谈话时说:“我们不能实行以党治国的办法”;“现在愈来愈看得清楚,我们过去的那一套不适应今天和以后的任务,非改不行。这个问题,国际上,比如波兰提出来了,国内也提出来了。要真正想办法改变。”这个谈话被胡乔木、邓力群二人完全屏蔽了起来,直到今天,也没有收入《邓小平文选》。

在1980年年终,体制内外在改革问题上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方面,是首都和全国各地许多高校中展开的基层人民代表竞选运动,竞选人演讲和大字报中提出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政治改革、社会改革以及全面改革的主张。另一方面,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引用了四个青年人上书中“抑需求,稳物价;舍发展,求安定;缓改革,重调整;大集中,小分散”24字方针,提出“改革要有利于调整”,“调整意味着某些方面的后退,而且要退够”。邓小平表示“完全同意陈云同志的讲话”,同意把“调整”放在“改革”的前面。他还说:“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方针必须坚持,但是,方法要细密,步骤要稳妥。总之,不能使一切确实还能为党做工作的同志不工作。基层单位领导制度的改革,要先在少数单位进行试点。没有制定和颁布完善的条例以前,一切非试点的基层单位,一律执行原来的制度。”由于“完善的条例”始终没有出来,“步骤要稳妥”就变成了止步不前,一切照“原来的制度”办了。

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作政治报告。在这个报告中,71次提到“革命”,而仅有18次提到“改革”,可见改革还没有成为十二大的基调。该报告要求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正确方针”,还被胡乔木、邓力群等人塞进了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大段论述。

1983年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四化建设与改革问题》的报告。他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我们党是用什么样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进行工作的呢?就是:拨乱反正。……如果说拨乱反正为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前提条件,那么,改革——也就是破旧创新,必然为夺取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提供可靠保证。”“要搞四个现代化,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没有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改革要贯穿四个现代化的整个过程。”改革要“全面而系统地改”,“一切战线,一切地区,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有改革的任务,都要破除陈旧的、妨碍我们前进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风,都要钻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立新章法。”《人民日报》按照这个报告的精神进行了宣传。2月16日,胡乔木找《人民日报》负责人胡绩伟、秦川、王若水谈话,批评《人民日报》的改革宣传。他说:“十二大要宣传共产主义,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胡耀邦报告“全文与十二大没有联系,有同十二大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十二大才开几个月,十二大算数不算数?”3月17日,在中央财经小组向政治局常委的汇报会上,陈云也对胡耀邦发难,指责胡“说‘一五’时期搞156项是走了弯路,这种看法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唯心主义。”他责问胡耀邦:“连‘一五’都要改?”“还要不要十二大决议?”邓力群在既没有向邓小平报告也没有向书记处请示的情况下,就在新华社国内工作会议和《红旗》杂志联络员会议上传达了陈云对胡耀邦的批评。胡乔木、姚依林在书记处尚未决定的情况下就向各省、市和中央机关发出了召开批评胡耀邦的中央工作会议的通知。由于赵紫阳习仲勋、万里、胡启立等人不支持“倒胡”,邓小平讲了“胡赵格局不能变”,上述中央工作会议才没有开成。

现在许多人有一种成见,以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就成为党内主流。其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年中,改革派与还原派的斗争极为激烈和曲折。胡耀邦在1983年3月因为鼓吹改革差点丢掉总书记职位,现在知道这一史实的人已经不多了。一直要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谈改革才蔚然成风。而该决定只是说“全面改革经济体制的条件已经具备”,至于胡耀邦所说的包括“一切战线”的“全面改革”,要等到他下台以后的十三大,才被写进中央文件。

“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从1985年开始,邓小平多次讲:“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现在我们搞的实质上是一场革命”。又是改革,又是革命,这种表述的暧昧性质,很值得人们玩味。

一方面,邓小平想要表达与“我们过去的那一套”——“斯大林-毛泽东”发展模式分手的意思。到1970年代末,邓小平已经看得很清楚,三十年来,“跟着美国的国家地区都富强了”。“如果固守成规,照过去的老框框一模一样地搞,没有一些试验、一些尝试,包括受一些挫折、有一些失败的尝试,肯定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标。”赵紫阳的十三大政治报告顺着邓小平的意思说:“改革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又一次革命。”

体制外民主力量,在1978~1981年间,早已表达了实行人权、法治、宪政等一系列政体革命的主张,对于体制内领导人表示愿意进行“革命性变革”,当然持欢迎的态度。他们当时能够接受用“改革”的形式来达成“革命”的实质,是基于对体制内领导人的一种分析。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既是中国“斯大林-毛泽东”模式的共同缔造者,又是该模式的受害者。在1980年代,人们普遍相信,觉醒后的受害者起来拆毁曾经加害于他本人的旧模式、旧体制,是有可能的。这种“二重性”,对于现在的领导人是不适用的,他们并不是现存“改革体制”(秋风语)的受害者,而完全是该体制的缔造者和受益者。

另一方面,邓小平又想用“中国第二次革命”的说法来强化它与“中国第一次革命”的连续性、继承性,用前者的成绩来巩固后者动摇中的合法性。这是许多人所不能接受的,因为他们不愿意变相肯定所谓的“中国第一次革命”。

有些人打了一辈子的仗,他们以为战争就是革命,流血牺牲就是革命。其实,战争与革命完全是两回事。北洋军阀一直在打仗,但是这些战争与革命毫无关系;俄国十月革命根本就没有开几枪,但确实是发生革命了。中共在历史上先后提出过三个革命口号。第一个是“苏维埃革命”,1936年以后中共自己放弃了,后来也没有再提过。第二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如果按照毛泽东在1945年9月的说法,这一革命的目标是建立“自由民主的中国”——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以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显然,这个目标与国民政府的建国目标也没有多大差别,因而国共内战本身并不具有社会革命的含义,而只是一场传统意义上的革命即改朝换代而已。这个革命并没有结出自己的果实,因为在中共夺取全国政权后,毛泽东本人就抛弃了“新民主主义”。因此,所谓“中国第一次革命”,只能是中共提出的第三个革命口号——“社会主义革命”。从1953年至1956年,中共推行了“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邓小平、陈云不愿意否定“中国第一次革命”,所以他们把拨乱反正的界限划在1957年。

但是,中共内部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对“社会主义革命”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共应当回到1952年以前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于光远是这一思潮的理论代言人,他在1989年第1期《求索》杂志发表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一文,以后又出了书。他说,中共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一个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毛泽东是后者的始作俑者,但是在1949年以后,刘少奇成为其主要代表。刘少奇在1951年提出,要有十年二十年的“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阶段”,在此阶段,“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又提出,“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三年准备”之后,“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二十年恐怕不要”,再“采取社会主义步骤”,也就是说要到1962年、1967年或者1972年了。毛泽东本人在1949年9月政协会议期间也说过,“大概二三十年”才到社会主义,但是到1951年年中,他的想法就变了,他严厉地批评了刘少奇的观点,随后形成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短短五年内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于光远说:从1950年代初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1980年代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这两个‘论’本来有可能是连续直接起指导作用的”,“可是建国以来的历史却使这两个‘论’直接起作用的时间出现了断裂”。导致了这种断裂的其实就是“社会主义革命”。

体制外的观点更加明确。1989年“风波”以后,陈希同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揭发:“去年12月7日,由《走向未来丛书》副主编金观涛担任顾问的‘北京大学未来学会’,举办了‘未来中国与世界’的大型讨论会,金观涛在发言中说:‘社会主义的尝试及其失败,是二十世纪人类的两大遗产之一。’”同样由金观涛担任顾问的1988年热播电视片《河殇》,承认“改革开放”是从“黄色文明”转向“蓝色文明”的一场深刻的革命,而不屑于“中国第一次革命”,把1949年的改朝换代和此后的“社会主义改造”统统算作传统“黄色文明”的组成部分。

邓小平对于“中国第一次革命”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坚持,使得他无法把“改革即革命”的逻辑贯彻到底,最终导致了他与体制内外真正的“改革即革命”派分道扬镳。

唱衰改革的“危机论”

体制内外真正的“改革即革命”派的目标,是从专政走向宪政,而邓小平意义上的“中国第二次革命”,只是从极权走向威权。按照新权威主义宣传者的定义,东亚国家类型的威权政治,是由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的政治强人或组织力量建立起来的权威政治。一方面,这种权威政治由于具有明确的现代化变革导向,而不同于传统专制政治;另一方面,出于它具有强制性的、高度组织化的行政军事力量与权威意志,作为其稳定社会秩序、推行其现代化方针的基础,因而又不同于民主政体。对于新权威主义的质疑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如何保证政治强人确实“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第二,“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的政治强人能否解决政治继承问题?到1980年代后期,邓小平的威权改革模式在这两个问题上都出现了麻烦。

1988年3、4月间,邓小平在听取李鹏汇报后,决定强力推行价格改革(简称“价格闯关”)。事后,李鹏向政治局传达了邓小平关于加快价格闯关、“长痛不如短痛”的意见。8月19日清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一条重要新闻:8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从当天起,各地就出现了“抢购风”,银行存款急剧下降。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决定转而开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这一次“价格闯关”及其迅即流产,只能由邓小平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他党内领导人和各个智囊团体,均对“价格闯关”持反对、观望和迟疑的态度。但不论是“党内民主”机制还是“舆论监督”机制,都不能改变“政治强人”(同时也是“政治老人”)的决心。邓小平下决心的依据,并不是所谓“现代化意识与导向”,而是他对“发挥我们的真正优势”——“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铁的纪律”、“集中力量办大事”等“党组织优势”的信赖。

1987年年初,“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的领导人胡耀邦被以“文革式非程序权力更迭”(严家其语)搞下台。1988年年底,香港媒体风传另一个“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的领导人赵紫阳的地位也岌岌可危。这就使人们怀疑,1980年代的改革,在邓后还能不能延续下去。

在召开改革十周年(即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纪念大会的时候,四五运动的勇士、思想解放运动的先锋、民主墙运动的积极分子、理论工作务虚会的主持者和参与者,绝大部分都被排除在外,其中有些人被监禁(如魏京生),有些人被监控(如王军涛),有些人被开除党籍(如张显扬),有些人被撤职(如胡耀邦)……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十年前人们所热情期待的“改革”,此时已经变味了。在1988年12月《经济学周报》刊登的严家其与温元凯关于时局的对话中,提到了“勃列日涅夫式的停滞”,提到了改革的“困境”、“危机”、“泥潭”。严家其说:我现在感到有这样一种“危机”,有些对改革一直有抵制的人看着中国坏下去,把中国的困难看作是取得权力的机会,准备“收拾残局”,使中国出现一个长期的停滞或倒退的阶段。对这样的人要警惕,这种人把中国的灾难当作自己的希望。要警惕这种人,利用中国的动乱制止改革。“停滞比失败更严重”。出现一个勃列日涅夫式的二十年的停滞,中国的现代化将要推迟五十年,甚至更长的时期。

1989年年初出版的三本书,反映了当时中国知识界的一种危机心态。一本是陆一主编、百家出版社出版的《一个世纪性的选择:球籍》。这本书汇集了上海《世界经济导报》开展“球籍”讨论的文章。该书的作者们大声疾呼:中华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国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差距在继续拉大,“再过五、六十年,中国将重现鸦片战争时的状况——外国人洋枪洋炮,中国人只有大刀长矛”。李洪林在书中写道:“人们不能不痛苦地承认,这几十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竞赛,我们比分落后了”。“前几局是清朝和民国输的,这一局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输的,而且它还不单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这就在全世界面前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社会主义到底有没有生命力?能不能在地球上站住脚?”一本是何博传著、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山坳上的中国》,苏绍智在新书发布座谈会上说:“本书最大的贡献在于以相当的事实根据和科学论证说明我国目前存在着危机——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环保、人口等方面都存在着危机,给全国同胞以‘危机意识’。”“我觉得作者大胆地找出一切危机之源,即‘政治生态危机’,是一个创见。在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一切社会生活无不受政治的领导和干预,国家之盛衰兴亡无不与领导党和政治决策人有关。实际上,政治因素往往成为决定的因素,‘政治生态危机’已成为一切危机之源,解决‘政治生态危机’才有条件解决其他危机,‘政治生态危机’的具体表现就是官僚主义以及与之相连的腐败。”一本是黎鸣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的危机与思考》。该书是在民办北京社会与科技发展研究所赞助下,由几十位各领域的专家参与撰写的。黎鸣指出:“中国当代的危机,既沉积于历史,又起因于现实,既流布于心理、自然、社会各个领域,又纵深于现象学、生成学、结构学各种层次。”“政体改革才是社会改革的核心。”他警告说:“在得不到政治体制、国家行政职能的相应主动的改革之前,仅经济系统的‘放开’都只能是极冒风险的盲动,都必然招致权力向金钱转换的大裂口,一发而不可收。……政治行政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也将加速腐败,社会将愈来愈成为靠薪水生活的普通劳动者的‘雪山’、‘草地’。”

到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知识界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已经摆脱了邓氏改革观的束缚,将“改革即革命”的目标锁定为民主宪政。曹思源提出了以“社会主义议会制”为核心的修宪建议。温元凯提出了“推行民主政治”的一系列主张,包括“建立宪法委员会实行违宪审查”,“直接选举人民议员”,以及“党理党务——执政党和其他党派应在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党的事务,参与国家、政府和社会活动”,“党筹党费——执政党(以及其他党派)都不能随意由国库支取活动经费;在现阶段,凡由国库支取的党派活动经费应予公布;党组织和党员应对党的活动承担经济责任”,“党正党风——正党风首要正党内和上层,尤其是高级干部及其子女”,“党容党派——执政党要容忍其他政党(包括遵守宪法的反对党),切实实行多党政治合作;党内应允许不同派别(包括遵守党章的反对派)共存”,等等。王军涛与何家栋在《经济学周报》的评论员文章中写道:“现代化进程是工业革命引起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制度结构及人们心态剧烈变动的过程,必须建立一种机制,适时适度地适应变动,进行自我调整,有效地公平地整合各类利益;从而实现政治稳定。这种体制,只能是民主宪政。所谓民主宪政,主要包含如下原则:(1)以个人作为政治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与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2)代议制与普选,(3)责任内阁的行政政府,(4)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5)党派斗争公开化、合法化、规则化、非暴力化与结社自由,(6)社会生活领域多样化与政府权力有限性,(7)舆论自由与出版自由及信息开放。对于中国而言,主要指重新界定各类政治设施(党、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公民等)权限,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制定各自的运行规则。”

责任编辑: 吴莉亚  来源:领导者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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