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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临终鸣不平 称黄永胜不过是毛泽东的替罪羊

虽然黄永胜是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不是黄永胜能说了算的。彭德怀的问题,中央早已经定了调子,除了毛泽东本人以外,任何人对此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改变。黄永胜个人同彭德怀没有什么恩怨,他在这个位置上只是替中央或毛泽东办事而已。其实,当时的各个专案组的工作,事无巨细都由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周恩来负责。大一点的事情,要由毛泽东来决定。

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专案组不仅令人谈虎色变,而且其具体的操作更是罕为人知,中央专案组的结构和作为迄今难于见诸公开出版物。据林彪“四大金刚”之一吴法宪在临终前出版的《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一书中披露,“从一九六七年九月开始,到我(吴法宪)被捕时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个中央专案组。”吴法宪在书中还特别指出,“虽然黄永胜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以下为书中相关章节全文摘录。

黄永胜,彭德怀专案组主管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包括刘少奇在内的许多中央领导人被打倒了,为处理他们的问题,中央陆续成立了一些专案组。除了这些中央专案组以外,下面各省、市、自治区,国务院,军委各总部和各军、兵种,以及各地、县直至基层单位,都分别设立了自己的专案组。有的虽然没有专案组之名,确有专案组之实。总之,“文革”期间的专案组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

据我所知,从一九六七年九月开始,到我被捕时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个中央专案组。当时,决定成立什么专案组、由谁来分管、选派专案组工作人员等,这些问题都是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由周恩来亲自提出,经大家讨论同意,再由周恩来签名报毛泽东、林彪批准。

中央军委专案组成立以后,还下设了三个办公室。第一办公室主任是汪东兴,办公地点在中央办公厅,下属一共是七个专案组;一、刘少奇专案组;二、王光美专案组;三、“薄一波等六十一个叛徒”专案组;四、陶铸专案组;五、陆定一专案组;六、张闻天专案组;七、彭真专案组;

第二办公室主任先是杨成武,后来是黄永胜,副主任是我,办公地点在军委办事组,下属一共是三个专案组,一、彭德怀专案组;二、贺龙专案组;三、罗瑞卿专案组。

第三办公室主任是谢富治,办公地点在公安部。下属四个专案组;一、“五一六”专案组;二、抓叛徒专案组;三、叶向真专案组;四、其他一些人的专案组。

每个专案组的领导都分为两层,最上一层是中央文革碰头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掌握着中央专案组工作的是周恩来、江青陈伯达、康生四个人。比如在中央专案组“一办”里,主管刘少奇专案的是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主管王光美专案的是陈伯达;主管薄一波等人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陆定一专案的是陈伯达,我和谢富治是陆定一专案组的成员;主管彭真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陶铸专案的是江青。又如中央专案组“二办”里,主管彭德怀专案的是黄永胜;主管贺龙专案的是康生;主管罗瑞卿专案的是江青。中央专案组“三办”里的各个专案,主管都是谢富治。

专案组的具体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由军委办事组,根据中央文革碰头会的决定从部队选派。专门抽调了一批军、师一级的干部。每个专案组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我记得前后一共从部队抽调了三次,一共大约是五百多人。所抽调的人员在北京集合以后,就由周恩来带领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召集他们开会,讲话,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布置工作。周恩来每半个月就在人大会堂的东大厅,主持召开一次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四、五百人全部到会,然后由每个专案组依次汇报工作。会议常常一开就是一夜,从晚上的八、九点钟一直开到第二天的拂晓,大家累得不行就散会,几乎每一次都是这样,其实好多人都是陪会的。

据我所知,从我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七日开始参加中央文革碰头会议起,一直到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捕时为止,这一段时间内,除了刘少奇以外,中央再也没有正式开除过一个人的党籍,整个专案组的进展都不大。由于弄来的材料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无法判定,时间一长,办专案的人就越来越不积极。而这时上面就来压,就批评工作人员“右倾”,要求他们严格审查呀!认真调查呀!赶快作结论哪!然而不管上面如何压、如何批,进展还是不大。本来嘛,都是些冤、假、错案,又从哪里搞得到过硬的材料呢?!

关于几个专案组我还记得几件事情,在这里说一说。

第一件事情,关于刘少奇被定案的问题。一九六八年十月八届十二中全会前夕,汪东兴突然拿了一份材料到中央文革碰头会上,说是专案组的工作人员从武汉一个外国领馆搞来的。然后,凭着这份材料,给刘少奇安上了“叛徒、内奸、工贼”等一大堆帽子。最后,由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写了一个报告,经中央文革碰头会讨论通过,并由周恩来签署,上报毛泽东、林彪批准。后来,就据此“证据”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给刘少奇定了案,“永远开除”了他的党籍。

第二、关于彭德怀专案组的审查报告。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整理出了《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报告说:“彭德怀一贯反党、反毛主席、里通外国,罪行累累,证据确凿。在被审查期间,态度不老实,时而出尔反尔。我们建议,撤销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报告送上来以后,黄永胜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日批示:“同意。”

这些年里,经常能看到一些报刊和书籍上说,黄永胜在这个报告上写下的“同意”两个字,是他“残酷迫害彭德怀的一个铁证”,是他的一个“反革命罪行”。而黄永胜一直只承认,当时他只是同意上报党中央。

关于当时的这个报告还在,我已经找到了。节录部分如下:

时间是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

此报告的开头写道:“永胜同志,遵照您对彭德怀结案材料可以上报的批示,现整理好,呈上,请审示。”

黄永胜的批示:“同意”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日

按照我们当时的作法和理解,黄永胜当时批示的意思,应当是同意上报中央。

由于黄永胜已经去世,我不得不在这里替他说几句话。虽然黄永胜是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不是黄永胜能说了算的。彭德怀的问题,中央早已经定了调子,除了毛泽东本人以外,任何人对此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改变。黄永胜个人同彭德怀没有什么恩怨,他在这个位置上只是替中央或毛泽东办事而已。其实,当时的各个专案组的工作,事无巨细都由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周恩来负责。大一点的事情,要由毛泽东来决定。这是当时党内一般的组织原则,也是一个常识。对彭德怀这一类人物的处理,别说黄永胜对此没有任何决定权力,就是林彪、周恩来,也是作不了半点主的。

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黄永胜对彭德怀的问题是没有决定权的。当时中央专案组上报的文件太多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有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签字。我想这些文件应该都还在。为什么只算没有决定权的黄永胜的帐,而不算有决定权的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帐呢?

第三、关于为罗瑞卿做手术的问题。一九六八年七月罗瑞卿因腿伤的问题,住到了解放军总医院——三〇一医院。由于伤口长期不愈合,几次做手术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他本人要求截肢。之后,总医院组织有关专家会诊以后,写了一个报告,也建议为罗瑞卿做截肢手术。这个报告经中央文革碰头会研究后请示林彪,林彪回复:“到秋天以后再动手术为好。”他的考虑是,八月上、中旬天气太热,伤口很容易感染,而截肢是个大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出问题不好。再一个就是罗瑞卿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要抓紧时间搞一点材料。于是,专案组根据林彪的意见写了一个报告,建议将罗瑞卿的手术推迟到秋凉以后再进行。这个报告上报中央文革碰头会议,由周恩来主持研究通过。

以后给罗瑞卿做的截肢手术很成功。关于这次手术,我看到一篇报道是这样写的:“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由总院副院长曹根慧主持罗瑞卿大将的截肢手术,手术医生是骨科副主任党光博和主治军医王一德、麻醉科主治军医宋运琴、手术室护士张晓媛。外科主任陆唯善到场指导。整个手术进行顺利。当时罗瑞卿平躺在手术台上,头对着门,脚对着窗户,陆唯善主任从侧门进入手术室,一直站在手术台边,视察了整个手术的过程。手术做得不错,手术以后恢复良好。但是因为股骨头已经坏死,所以截肢以后又进行了切除股骨的手术。当时的病例至今都保存着。”我认为这个描述基本属实。但不知为什么,三〇一医院给罗瑞卿做手术的几个医生,“九一三事件”以后也都被捕了。我认为,他们为罗瑞卿做手术是认真负责的,在罗瑞卿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责任。

罗瑞卿专案组始终没有搞出什么材料,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可以搞的。一次,专门从海军调来负责罗瑞卿专案的张晓山对我说:“对罗瑞卿确实搞不出什么材料,东拼西凑的还是不行。”

一九五九年以前,罗瑞卿一直任公安部长,在这期间他曾搞过几次反侦察工作。专案组实在找不到什么材料,就把这些也拿来当作材料。比如,一次驻厦门一个高射炮兵师的师长跑到了台湾,并在那边升了官。罗瑞卿利用我们控制下的一个台湾特务,向台湾发了一个假情报,说那个人是假投降,结果台湾就把我们跑过去的那个师长抓起来枪毙了。还有一次,当毛泽东南巡的时候,负责保卫工作的罗瑞卿怕台湾潜伏大陆的特务搞刺杀行动,于是就要浙江省公安厅利用我们控制下的一个台湾特务,发报给台湾,说毛泽东已经到了杭州,问怎么办。台湾方面立即回电说,应当怎样怎样。这样,我们就掌握了台湾方面的情况,很快就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这些都是我们反侦察的工作,当然不能算作罗瑞卿的“罪行”,到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因此,一直到我被捕以前,对罗瑞卿的问题也一直没有作什么结论。

第四、关于陆定一的专案问题。陆定一的问题,是由他的妻子严慰冰引起来的。一九六六年二月,彭真约陆定一谈话,拿出一叠材料交给他,并告诉他,这是由公安部转来的一批写给林彪的匿名信照片,公安部进行了调查,核对了许多人的笔迹,确认这是他妻子严慰冰写的。彭真还说,林彪是党中央副主席,给他写匿名信,这个问题被认为是政治问题。另外,这许多匿名信的署名都是王光X,发信的地址也是用王光美母亲所办的托儿所地址,这自然会被看作是挑拨中央常委之间的关系。而且,不少信是用明信片的方式发的,这等于是公开的传单。

过了几天,彭真又告诉陆定一:“关于严慰冰的问题,中央常委讨论过了,认为严慰冰是个危险分子,中央常委决定要保护你,要你离开严慰冰,住到医院里去。严慰冰的案子由中央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毛泽东不在北京,在北京主持工作的是中央常委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显然,是他们委托彭真把这一情况告诉陆定一的。

为了避嫌,陆定一于一九六六年三月六日离开北京前往南方视察工作。四月,中央专案组要中宣部一位副部长以约严慰冰谈话为名,将严慰冰带出中南海增福堂的家,到怀仁堂前,要她坐上一辆黑色的“吉姆”车里,一直送到了炮局胡同一号看守所里予以关押。一九六七年初,又将她送进了秦城监狱。

严慰冰在匿名信中究竟写了些什么呢?后来我才知道,严慰冰在匿名信中说:“叶群在结婚的时候不是处女,以后又跟别人乱来,生下了两个小杂种。”还说:“叶群是王实味的情妇。”林彪见了这些匿名信非常生气,为此专门于一九六六年五月向中央写了一个证明:“我证明:一、叶群在与我结婚的时候是纯洁的处女,婚后一贯正派。二、叶群与王实味等人根本没有恋爱过。三、老虎、豆豆是我和叶群的亲生子女。四、严慰冰的反革命信里所谈的一切全是造谣。”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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