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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村庄集体强奸汤兰兰案 《南方周末》被枪毙文章全文

一审判决书列举庭审参与人员时,四名证人分别为苏少军、贾德春、丁天亮、曹延忠;但在列举证据时,当庭作证的四人为苏少军、王俊伟、丁天亮、曹延忠。

司法材料显示,贾德春、曹延忠二人时为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警。刘万友告诉说,出庭的是苏少军、王俊伟、丁天亮、曹延忠等四人,曾负责讯问本案被告人。

爷爷死于看守所

在一审判决书中,警察曹延忠等16名证人做了同样的证言——在审讯被告人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情况。其他相关证据包括,看守所出具的说明,值班记录及入监健康检查表记载被告人无外伤。

一审开庭时,10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并称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诱供。本案多名被告人及曾被调查的人员称,庭审时,汤继海突然从袜子里掏出一颗牙齿,当庭表示是被警察提审时打掉的。法庭对此未予采纳。

唯有徐俊生一人部分认罪,他否认两起强奸犯罪,辩称“我只是用手摸了摸被害人阴道”,未与被害人发生过性关系。而其辩护律师也称,徐第一次被讯问时,侦查人员存在引导、诱惑的嫌疑。

刘万友说,徐俊生之所以承认猥亵,是一种“辩护策略”。不过,徐最终还是被定了强奸罪。

2018年1月7日,已刑满释放的万秀玲、陈春付、于东军均表示,他们的有罪供述源于在公安局和看守所遭遇刑讯逼供。

万秀玲称,2009年5月,她在五大连池看守所被“检察院和公安一起提审”,“公安提审时,我跪着打我嘴巴,承认了;检察院再提审,我就说没有这事;接着公安提审,我就认了;检察院提审,我再翻供。来回四五次,每次提审都超过12个小时,实在受不了了。”

一次提审途中,万秀玲要求见女儿,未获允许,情绪激动的她从二楼跳下,摔断四根肋骨。万秀玲坦言,她未能拿到“看病的片子”证明此事。

刘万友、陈春付等人称,在提审时,他们曾被塑料袋套头、打上背铐、用沾水的皮带抽。于东军则称,有天晚上他被打得心脏病犯了,警察给他找了药,吃完后又打,又称,转入看守所后被要求“盘铺”,“‘盘铺’就像打坐一样,身体紧绷着,动一下就挨嘴巴子。”。

陈春付表示,他刚转到某县看守所时,同监舍人员问管教,这个怎么处理,“管教说照旧,他们把我按在便池上浇凉水。”

前述曾与于东军共处两年的栓子说,“于东军每次提审回来就哆嗦,我想你们怎么总挨揍?我就纳闷了。”

五大连池市朝阳乡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说,他跟于东军在本地看守所同屋近一年,曾目睹于东军被冲凉水,“有次提审回来,他耳朵流脓,说是被打得耳膜穿孔,我看不下去还给他擦了。他挨打之后,人‘栽愣’的。”

声称遭刑讯逼供的,还有本案中未被追究刑责的人员,如汤某某的叔叔汤继彬、表哥丁福(姑姑汤玉英之子)和奶奶李秀芝,他们三人后来被监视居住。

爷爷汤瑞景情况最差。据李秀芝的控告信,2008年10月29日,62岁的汤瑞景被公安机关从家里带走。11月30日,家属曾递交某结核病医院的诊断书。

汤瑞景女儿汤玉梅说,父亲患有肺结核,被带走前几天刚从结核医院检查回村,“我们带着诊断书和病例办保外就医,警察说诊断书是假的,办不了。”

12月13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通知家属:汤瑞景已死亡。黑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死者汤瑞景生前系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死者右枕部、右臂皮下出血为陈旧性出血,系非致命伤。

“后来孩子就跑了,不知道去哪了”

从写举报信到接受询问,汤某某多次指称爷爷曾强奸她,有一次“感觉时间也挺长”。奶奶看到后不但没阻止,反而曾以按手、擀面杖捅下体等方式逼其就范。

黑河中院工作人员曾问,为何之前说的是早晨不愿起来奶奶才拿出擀面杖,汤某某说:“我记混了。这次是对的。”

汤某某还称,叔叔汤继彬曾用斧子威胁她,告诉奶奶,奶奶却说,这不可能;表哥丁福性侵她时,他妈(即大姑)撞见,“乐呵呵地走了”。

按汤某某的说法,叔叔和表哥有对象或结婚后,才停止对其性侵。事实是,他们均未受到刑罚。二人均称自己也是“零口供”。

律师付建掌握的材料里,汤某某曾接受公检法三机关的9次询问。公安和检察院各4次,法院1次。检察院有2次询问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同参与。

从侦查、起诉到审判,被害人举报的人和事最终被认定的少了许多。实际上,公检法三机关在询问时曾反复核实,提醒前后陈述不一等问题,汤某某多改口或表示年代久远、当时年纪太小记不清了。

在检察院询问时,汤某某曾指梁利权要求“刺激一下”,拿蔬菜塞其下体,谁拿茄子、谁拿辣椒、谁拿黄瓜等细节说得很具体。但此前公安询问时,她说谁提议谁干的想不起来。

前后陈述较一致的是,她说自己只记得梁二(梁利权绰号)有胸毛,其他人的身体特征记不得了。

付建认为,一审判决物证奇缺,缺少DNA鉴定等关键证据,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且被害人所述事实在现实中很难实现。

一审时,各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多名律师指出,本案相关证词之间有明显矛盾甚至虚假之处。法庭在判决书中则称,被告人供述能够互相证实,对辩护人提交的相关事实证据不予采纳。

刑罚结果为,汤继海犯强奸与强迫卖淫两罪、且参与数次多人性侵,无期徒刑;参与多人性侵的刘长海等6人,10年至15年不等;徐俊生、陈春付分别获刑8年和6年;于东军被定了嫖宿幼女罪,5年;万秀玲10年。

所有被告人都提起了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月14日,细碎的雪花飘进村庄,四野白茫茫一片。49岁的村主任刘万友望着窗外的白色,形容自己“稀里糊涂进去,稀里糊涂挨揍,稀里糊涂出来。”

“如果这事是真的,整个村子都禽兽不如,都该千刀万剐。”刘万友说。事发之后,整个村庄脸上无光。

判决生效后,刘长海放弃减刑,让妻子汤玉梅为其伸冤。此后,汤玉梅开始不断往返哈尔滨和北京。小学老师陈春付则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也拒绝减刑。

出狱第一天,万秀玲就开始寻找女儿汤某某的下落,“派出所说我女儿户口已经迁走了,不告诉你迁到哪儿了。”

万秀玲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不知道”。“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知道啥原因在里面待了8年8个月,不知道孩子为啥告我。”万秀玲说,她一定要找到孩子,问个明白。

汤某某当年的代理律师庄某则表示,采访要征求汤某某的意见;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不接受采访。

王凤朝说,汤某某外出上学后,每年过年都到他家过年,但两年前开始便没再回来。

“孩子现在上海工作,她的电话是公安局保密最厉害的,不能告诉你。上大学前,手机卡都是公安局办的,人家直接说了,谁也不能告诉。”王凤朝说。

庭审期间,曾有多位L村村民给法庭写联名信,表达他们对于此案的不解,“深切请求司法机关做细致调查”;另一个诉求是“请汤某某出庭”。

对于汤某某的下落,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我们公安局专门派人到学校轮流保护她,但“后期小女孩乱说,有的没有的也说,后来又要钱,不给钱就告你,村民就联合告小女孩,后来孩子就跑了,不知道去哪了。”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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