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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彤爆六四黑幕:披露李鹏栽赃罪名

1986年,赵紫阳鲍彤(右)合照。小图为李鹏

六四29周年在即,美国《纽约时报》中文网刊载文章,由毛泽东前秘书李锐的女儿李南央披露,在过去1年与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对谈中,有关六四事件背后的中共高层政治斗争黑幕,以及一些从未曝光的细节。本文中鲍彤首次讲述了他被捕前后的细节,爆出李鹏要栽赃他的罪名。

李南央在这篇题为〈鲍彤再看六四(二):我是如何被抓进秦城的〉的文章中写道,1989年5月28日,当局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将鲍彤抓走。除他之外,行政改革局副局长高山和他的两个秘书也被抓走。鲍彤忆述,两名秘书查不出甚么事情,几个月后就被放了,高山则可能判了一两年有期徒刑。「不知道(罪名),反正他随便造个罪名,目的是为了给我加罪名嘛。」鲍彤透露,最后给他加的罪名,就是「泄露了党的机密」。

鲍彤说:「给我加这个罪名是为了要圆谎,圆李鹏最初给我定的罪名。」那是在一次人大常委会上,李鹏代表国务院做报告,其中讲到鲍彤在5月17日开了个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会,会上泄露了「军队即将戒严」的机密。但鲍彤反驳说:「这个罪名不能成立,因为我不知道军队将要戒严,不知道的事情,怎么能泄露?我知道军队戒严是在5月19号,是在电视上听李鹏讲的,要说泄露,是李鹏泄露给我,我才知道的。」他们没法圆下去,就把罪名改成「泄露了党的机密」——赵紫阳辞职。

5月17日政究所的那个会是怎么回事呢?鲍彤说,当日,他和赵手下一名兼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的秘书,在赵紫阳的办公室等他。赵下午开完会回来,看到他们俩,说:「你们两个人都在。刚才在小平家里开了个常委会,做了个决定,打了场官司,姚依林赢了,我输了。甚么决定我不能告诉你们,因为要保密。紫阳没说要戒严,我怎么会知道呢。」赵紫阳当时说:「我在会上提出来,根据我的认识水平和精神状态,由我来组织执行这个决定是不合适的,是要误事的。我在会上说了:『我要求辞职。』小平说:『总书记还是你。』回来在车上我想了一路,我想还是得辞职。你们给我起草一个辞职报告。」

于是鲍彤就写了这份辞职书,只有几句话:「今天下午常委会的决定,根据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和认识水平,由我来执行这个决定会误事的。我要求辞去总书记。」当时他问赵:「你是辞几个职务?军委第一副主席辞不辞?」赵说:「辞,两个职务都辞。」因此他记下:「我请求辞去总书记和军委第一副主席的职务。」上面的抬头是:政治局并小平同志。赵提醒他:「我这个辞职你得保密呀。」又指有人说他泄密了,鲍彤当即说(用手指敲桌面):「谁说我泄密了?不会有别人,只有李鹏。别人讲话都是负责任的,李鹏讲话是不负责任的。」赵紫阳说:「人家可是说了有根据。」当晚鲍彤再回到体改室,因为他觉得显然是李鹏在常委会上提出他泄密的问题了,但甫进门,他的秘书就带着他去开全体会议。

鲍彤到会上后,就明白自己是要被审查了。他说,查记录,开会的13个人统统都查了,统统都作了回忆,没有甚么泄密的话。因此就一直挂着他,挂到1991年,抓了他两年以后,开除他的党籍。3月份开除,4月份起诉,检察院、法官都来了。他当然不承认泄密的罪名。就抓了1个人,行政局的副局长,叫高山,审问他,一直逼他,最后逼得他没办法,就说了:「我怀疑赵紫阳出了问题,跑去问鲍彤:『赵紫阳的事儿甚么时候向大家传达?』鲍彤回答我:『那总要传达的。也许两个礼拜,也许一个月』。」结果就拿了高山的这句话定了他的罪,罪名是泄露党的机密:赵紫阳下台。李鹏随后在国务院向人大常委的报告中,指鲍彤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为了圆谎,最后定了个泄露「赵紫阳要下台」的党的机密罪。

李南央在文中说:「我的父亲李锐是挂着毛泽东秘书的职务被清除出党的,鲍彤先生是在总书记赵紫阳秘书的位置上被捕的。他的叙述让我看到中共要让一个人垮台所用手段的卑劣,而这个人如像鲍彤先生一样拒不认罪,给你安上个莫须有的罪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毛泽东时代如是,邓小平时代如是。如果习近平时代仍然如是,到底还有甚么『新时代』?」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纽约时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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