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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门抄斩: 亲属同遭中共杀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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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奋先生在《南京“12·10”公判四十年祭》一文中(见《记忆》2010年第22期),饱含激愤之情谈到在南京“一打三反”运动中母子同遭处决的事件。方先生写道:“这对母子,正是我年仅26岁的挚友李立荣,和他六十岁的母亲林舜英。”方先生感慨说:“古今中外数百年来,从未有过同时处决母子政治犯的案例,那一天的公判大会,给了十万观众大饱眼福的机会。也给当代历史创造了一项‘中国之最’。”

过去中国古小说和传统戏剧中,常有“满门抄斩”、“诛九族”的说法。不过,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这种“满门抄斩”、“诛九族”,也随着满清王朝的结束而退出历史舞台。不料,在“伟大的毛泽东时代”,这种近似于“灭门”的同时处决一家亲属的作法,竟然“以革命的名义”复活了。

以笔者掌握的资料,在“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北京,早于南京几个月就出现过类似的夫妻被同罪处决,父子同场被处决的“中国之最”。

夫妻同杀——王守亮、杨淑辰夫妇

文革中,当局以法律名义、用国家机器对一家亲属同时判处并执行死判的,不同于文革初期在“文革思潮”及“暴力文化”作用下的群众暴力行为造成的情况(如北京大兴县及湖南道县的杀“黑五类”全家)。

1970年初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对北京25中教师王守亮、杨淑辰夫妇的处决,是笔者所见资料中最早的一例。略有不同的是,夫妇两人的处决,是一前一后相隔了两个多月。

最先被处决的是妻子,48岁的杨淑辰。对她的处决,是在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正式下发之前,北京市的“一打三反”运动还处于“预热期”的1970年1月27日。

笔者在《遇罗克的处决令是谁签署的》一文中,提到过的“北京市公法军管会”于1月9日发布的那份《通知》所列的20人名单,排第一位的就是这位杨淑辰(名单上遇罗克排第10,另两位著名“女性文革思想者”王佩英排第11,马正秀排第15位)。在《通知》正文中,还特别提到,“现将杨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组织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云云。

在这份《通知》上,当局介绍了杨的身份及“罪行”,全文如下:

一、现行反革命犯杨淑辰,女,四十八岁,北京市通县人,地主出身,国民党员。其母系地主分子,被遣送原籍。

杨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杨犯于一九六六年充当外国特务,大肆盗窃我国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并领取了大量特务活动经费。仅一九六七年三月杨犯出卖情报数百份,同年四月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递交情报时,当场被我抓获。

看来,当局将杨身份定为“外国特务”,“罪行”是“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出卖情报”。笔者曾在《遇》文中对此表示质疑:杨一个无业无职的普通中年妇女(笔者当时尚不知其夫是普通中学教师),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在一月内(1967年3月)窃取数百份“我国机密情报”并出卖。其时,全球尚无电子文本,任何情报都是纸文本。机密材料一般十数页或几十页,几百份材料须装几大箱。要在一个月之内窃得数百份机密文件并完成转手“出卖”,以一个人之力,即使是美国中情局或苏联克格勃”的超级特工,也不可能做到。何况一介无职无权、无特殊背景的普通妇女。她从哪个途径或渠道,能一月内窃取几百份“机密情报”?

因此,笔者在文中推断,这位杨淑辰出卖给“外国驻华使馆人员”的所谓“机密情报”,不过是当时北京街头随处可见的文革小报、传单和其他文革资料之类。杨收集来向驻华使馆人员售卖并因此被捕。“一打三反”运动正式开始前,北京市奉命为全国树“样板”,杨也作为“反革命犯”典型,被定性为“外国特务”惨遭处决。

(本文完稿后,有幸从《记忆》上读到周七月先生的文章,证实了笔者的推断。3月5日与遇罗克一起在北京处决的19人中,有一对情人,他们是北京挑花厂的医生、医士田树云和孙秀珍。2月11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通知》中,当局给出的罪名是,“窃取我大量重要情报,先后在国际俱乐部、友谊商店等处,由田犯掩护孙犯将反革命信和情报投入外国驻华使馆汽车内十九次”云云。周七月关押中与田、孙相识,与田尤熟。周七月在近著《四十年前的死刑回忆》(《记忆》2011年第1期)中说:“以他们的职务(挑补绣花厂医生和医士)和社会地位,不可能接触到罪状名单上公布的所谓‘窃取我大量重要情报’。”又说:“据田树云说,他们投递到某些社会主义国家驻华使馆汽车里的仅仅是社会上公开卖的红卫兵报和首长讲话之类。”杨淑辰卖的所谓“情报”,亦应是此类。)

1970年1月27日,这位杨淑辰与材料上除遇罗克之外的19人(包括王佩英、马正秀),在北京当局10万人公审大会后被处决。

之后的3月24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发出了当年的第三份类似《通知》。让人没料到的是,这份《通知》中,杨淑辰的丈夫,北京市第25中教师王守亮也“榜上有名”。

北京市第25中,虽不如高干子弟云集的第101中学、北京4中一样是首都名校,文革中却一度十分出名。甚至被一些史家称为“上山下乡”运动的“策源地”。文革高潮期的1967年7月,北京25中高三学生曲折(上山下乡时改的名字)发出一份创办“红卫兵大学”倡议书,两天内,有300多人报名。正式“上山下乡”时仅剩10余人,被安排到内蒙古锡林格勒草原插队落户。当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发文赞扬此“革命行动”。此事被视为文革中知青下乡运动的先声。第二年底,《人民日报》传达了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全国正式掀起了大规模知青上山下乡运动。

《通知》中对王守亮身份及“罪行”的介绍,几乎就是其妻杨淑辰“罪行”的翻版,甚至原文照抄。

五、现行反革命犯王守亮,男,四十七岁,山东省人,地主出身,系蒋匪军上尉军官、国民党员,原北京二十五中教员。

王犯自一九六六年以来,伙同其妻杨淑辰(外国特务,已处决),大肆盗窃、出卖我国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仅一九六七年三月,王犯就伙同其妻出卖我国重要情报数百份,并领取了大量特务活动经费。

看来,当局认为仅仅将杨淑辰处决,似乎还不够,还未能充分显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于是这次将其丈夫王守亮株连治罪。而且,特别在简介中注明,其妻杨淑辰系“外国特务,已处决”字样,表明了这种株连治罪,必须“重罪施重刑”的意图。

笔者收藏的这份经某位权势人物批注过的《通知》原件上,这位王守亮所谓“罪行简介”后,被黑笔批有“死。”字样,表明将之正式列入下一批处决名单。

由此,可以认定,这位北京市25中教师,与“北大才子”沈元等,于1970年4月18日北京市当年第三次集体处决行动中被处决。离其妻杨淑辰被处决,相距两个月零21天。当局至此完成了“夫妻同杀”之举。

也不知这位北京中学教师王守亮、杨淑辰夫妇有无子女?子女其后遭遇、经历如何?王、杨夫妻两人此案文革后是否得到“平反”?深望知情者提供相关信息。

父子同杀——侯坤、侯建民父子

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另一起类似案例,是北京通县的侯坤、侯建民父子两人,于1970年3月5日被同时处决。

北京市公法军管会于1970年2月11日发出的当年第二份《通知》中,有其父子二人的情况及“罪行简介”。全文照录:

九、现行反革命杀人犯侯坤,男,五十二岁,北京市通县人,系反动资本家。

现行反革命杀人犯侯建民(侯坤之子),男,二十三岁,北京市通县人。

反革命杀人犯侯坤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抗拒社会主义改造,长期在其家埋藏铅二千余斤,并散布反动言论,向其子女灌输反动思想。侯犯为对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唆使其子,反革命杀人犯侯建民于一九六八年五月六日夜,将其家中八口人全部砍杀和威逼跳井、跳水坑致死。

笔者认为,侯坤、侯建民这个案例,应算是文革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有双重研讨价值。所说“双重研讨价值”,一是说其作为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父子同天同场被处决。二是侯氏父子杀人“罪行”,发生在1968年5月,而且所杀及所逼其自杀者,均为自己家人。

其时正是中共搞的“清队”运动大规模开展之际,出身资本家的侯坤,是迫于“清队”运动的恐惧,况又被抄出“长期在其家埋藏铅二千余斤”的“罪证”,不惜让全家人集体赴死的。此案由此也成为了研究“清队”运动中,被清对象决心“自我寻死”作为全家人最后“出路”的典型案例。侯坤是资本家,也算有知有识阶层,身上肯定有古代士大夫阶层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心理和意识。其家躲过了文革初期的群众暴力,却躲不过其后的“清队”。当然,更躲不过再其后的“一打三反”。显然,侯氏父子,在杀了家人(或逼家人投井跳水坑自杀)之后,其两人也是打算身死的。

但不知何种因素影响,父子两人未及自杀,或相互杀死即被捕。但在狱中足足关押了近两年,才被当局在“一打三反”中拉出来同时处决。

笔者保存的那份2月11日《通知》,亦是被权势人物批注过的原始文本,侯坤、侯建民父子“罪行简介”之后,黑笔批有“死刑”二字。在姓名之前,亦被红笔划了“√”记号,表明为已经决定处决(可见所谓交群众讨论实属当局走过场)。

1970年3月5日,侯坤、侯建民父子,与遇罗克、顾文选等人一起被处决于同一个刑场。

马正秀夫妇:另一种形式的“灭门处决”

马正秀,女,1931年出生,原籍重庆市,是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一位有独立意识的知识女性。其丈夫赵光远,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著名作家艾芜的学生。

艾芜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回忆说,赵光远在1940年代是他当年在重庆育才学校的学生,中共地下党员。曾听过艾芜在“社会大学”讲文学课,并在重庆《大公报》上艾老主编的《半月文艺》上发表过散文。1950年代初赵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因病退伍后,是艾芜帮他在北京找到工作,即进入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戏剧编辑室任编辑。1960年代初,赵曾担任过在全国影响甚大的剧作家孟超的剧本《李慧娘》的责任编辑。

马正秀在文革中因反对乱批乱斗,反对打倒一批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反对打倒共和国主席,于1967年9月16日被捕,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在狱中马正秀也始终拒绝认罪。由此,在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正拟拉开帷幕时,其与遇罗克、王佩英等“文革思想者”一起,上了北京市公法军管会1970年1月9日《通知》所附的20人名单。该《通知》对马正秀的介绍如下:

十五、现行反革命犯马正秀,女,三十八岁,四川省人,商人出身,学生成份,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其父系历史反革命分子,其长兄系军统特务被我镇压。

马犯思想反动透顶,刻骨仇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经常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一九六七年八、九月间,马犯多次书写和公开张贴反革命标语、传单,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穷凶极恶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马犯在押期间,仍疯狂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革命气焰嚣张至极。

这份名单上的20人,都是当局内定的“处决犯”,《通知》发出后仅十多天的1970年1月27日,除遇罗克一人因故暂时“刀下留人”外,马正秀随其余18人一起被处决。

从《通知》上的文字介绍看,马正秀的亲哥已于1950年代初的“镇反”中被处决。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马正秀的丈夫赵光远,已于一年前的“清队”运动中,在所谓“工宣队”进驻人民文学出版社时,于1969年3月15日,因妻子马正秀被捕及所谓“社会关系复杂”,遭到审查拘押。不堪压力,从四楼上跳楼自杀身亡。作为妻子的马正秀,又惨遭处决。由此,笔者认为赵光远、马正秀夫妇遭遇的是另一种形式的“灭门处决”。

也不知赵、马夫妇有无子女?马正秀被处决后其子女遭遇如何?老作家艾芜文革后曾著文《夜深我走在北京的街头》,深情缅怀追忆这对年轻的“文革遇难者”,感叹他们遭遇的不幸。

1980年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对马正秀一案做了改判。1981年秋,重庆市与北京市公安局在重庆殡仪馆联合举行马正秀追悼会,为其彻底平反。

著名诗人屠岸,曾是马正秀丈夫赵光远的同事和好友,两家有十余年的交往。屠岸先生于2000年底发表长诗《迟到的颂歌》,这首68行的长诗,全诗就是献给马正秀的。其中有这样的诗句:“三十年前一个凛冽的寒夜里/罪恶的枪声响了,她倒在血泊中!”“啊,布鲁诺、张志新式的女英雄,/让我用歌声伴你到永久,马正秀!”

“镇反”运动中一家三口跪成一排被处决

笔者在《周恩来与“一打三反”运动》一文中,谈到一直被当局尘封了几十年的一桩史事——毛泽东在“一打三反”中说过:“我们不是靠杀人来统治。”

其实,从“镇反”运动和文革中对所谓“反革命”(“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的各类处决事实来看,一直以来,都是在“靠杀人来统治”(当然还借助范围更大的“劳改”和“劳教”)。

笔者收藏的资料中就有,中共执政初期的上海市,在“镇反”运动中陈小毛(父)、张金庭(母)及陈磊(子)一家两代三口同场被处决的图片资料。时间是1951年4月30日,地点是上海市郊某刑场。

临刑前的照片显示,夫、妻、子三人被反缚双手,从左到右跪成一排,头顶上高插着特大的写着其“罪名”的“死刑标”。当局给出的罪名分别是:父陈小毛,“特务、汉奸、恶霸”;妻张金庭,“特务帮凶”;子陈磊,“特务、汉奸”。(见《上海公安画报》第2期)

其实,这陈家两代三口,仅是当天全上海被处决的285名“反革命分子”中的三人而已(另有资料说上海市当天处决数为294人——《建国以来大事纪实》第9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1951年4月30日,(上海)“市军管会军法处将被判处死刑的285名反革命分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此前两天的4月27日深夜12时(实为28日凌晨),在“上海市镇压反革命行动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上海当局出动3.5万名军警、干部,及工农、学生组成4445个行动小组,实行全市性大逮捕(捕人数不详)。两天后即有这次“大处决”(见山西《党史文汇》1997年第8期)。从被捕到处决,其间仅两天(有的甚至不到两天),可见未经认真证据收集及审讯,几乎是即捕即杀。

“二战”后非战争状态下的和平时期,一个城市一天处决285人(或294人),不知是否是创造了一个方子奋先生所说的“中国之最”,或者说是“世界之最”?此前,人民共和国的“处决纪录”是一个月前的3月5日,北京市处决199人。3月29日,天津市处决193人(《建国以来大事纪实》第93、94页)。“上海纪录”出来后,北京市又于5月20日至22日,三天分批处决221人。不过,仍未能赶超“上海纪录”。

关于上海“镇反”成果,资料显示,仅高潮期“自1950年10月中央下达‘双十指示’至1951年10月,一年间,(上海)全市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5100余名,其中依法被判决死刑2546名”。(见山西《党史文汇》1997年第8期)。

大概为了显示“镇反”对社会的震慑力,在死刑执行前几分钟,将陈家三口单独跪成一排照了一张照片,而且是“特写镜头”。然后发表在《上海公安画报》上,向社会公布。

笔者曾多次审视这张照片。惊奇地发现,即将被处决的父母子三人,竟然表情相当平静沉稳。既没有通常所见临死前的激烈挣扎甚至反抗,或大喊大叫,也没有被吓得半死,缩成一团。三人都是直起腰跪在那里,任行刑队士兵在身边忙活。尤其是父亲陈小毛,那脸色之平静,超乎想象。只有妻子张金庭神色阴郁,多少有点怒目而视的样子(也许她平时就是这神情)。儿子陈磊大概20多岁,眼神多少有些茫然,身上穿的竟然是当时的“干部服”(可能被捕时即如此装束)。

中国历代的“灭门”,大都是杀男不杀女。被株连对象,是年满一定年岁的男丁,而家族中的女人,是没为“家奴”,或发配充军之类。“毛泽东时代”的“灭门处决”,却是“男女平等”。不管是夫妻,还是母子,只要定性为“反革命”,一律“格杀勿论”。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到底发生过多少这样的案例,恐怕已经很难统计了。

2010年12月18日于自贡危楼书屋

《记忆》2011年2月28日

原标题:文革中亲属同遭专政机关杀害的案例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记忆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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