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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条例香港当局妥协 英国加拿大发表联合声明

香港特区政府大楼

香港正准备修改《引渡条例》,消除向中国大陆引渡嫌犯的法律障碍。鉴于社会上批评声音强烈,香港当局作出小的妥协,也强调引渡嫌犯时会保证他们在中国大陆享有法律权利。另一方面,英国和加拿大5月30日发表联合声明,对香港修例一事表达关注。

5月30日,英国和加拿大发表联合声明,就香港政府近期正在推动的《引渡条例》修订表达忧虑。声明说,两国关注他们在香港居住的公民的权利可能受到的影响,也关注香港从商环境和香港的国际声誉。声明表示,有关的条例修改,有可能对中英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在一国两制基础上保障港人的自由和权利造成负面影响。

声明还表示,两国已向香港政府表达了关注,也呼吁香港政府在修例之前,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不同声音。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5月30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当局调整了有关草案的内容,包括符合引渡条件的最低可能刑期,从原来的三年改为七年,以及引渡申请必须由国家级司法单位提出,而不是可由地方法院提出。

旅居美国的中国维权律师彭永丰解释说,最低刑期七年,是撇除了大部分经济犯罪:

“那可能就是把大部分经济犯排除在外了,更有针对性地,对准那些政治犯了。”

香港政府提出修改《引渡条例》,曾受到香港商界的反对,一些香港商人认为,在中国经商时,小额行贿无法避免,因此容易构成犯罪而遭到引渡。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还解释说,修改的草案中,还会强调必须保证被引渡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开审判、会见律师、不被强迫认罪、上诉权利等等。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就修订《逃犯条例》提出多项额外措施,当中包括提高移交罪行的刑期门槛至7年以上。(资料图片)

香港资深时事评论人士刘锐绍认为,这些根本无法在中国大陆获得保证:

“加拿大那个公民被判死刑,是中共和加拿大外交上的讨价还价,这是公开的秘密了。所以还有什么司法公正可言。”

他强调说,香港市民之所以反对《引渡条例》修订,是因为对中共的司法制度和实践毫无信心,这也包括中共的最高法律机关:

“现在说是要中央政府提出申请,好像地方政府就不行。但实际上大家是对中共的司法制度不信任,所以这个修例草案如何修补都无济于事。”

为表达反对意见,4月28日香港有十多万人上街游行,有关人权组织目前正在计划在6月9日发起更大规模的游行抗议行动。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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