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毛泽东与田中角荣会晤
一个现代主政者,行事理应通情达理。然而,毛泽东的重大决策往往令人莫名其妙,1972年轰动世界的拒绝日本战争赔款事件正是这样。
莫名其妙之一,国家战争赔偿是一笔巨款。1946年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估计,日本赔款不下620亿美元(按当时价格计算),1972年为1200亿美元,21世纪初约合6000亿美元——也就是说,中国人均近500美元!
莫名其妙之二,战后进行战争赔偿是世界史惯例。请注意:二战结束后,只有几百万人口的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
莫名其妙之三,有国际法作依据。1945年2月,英美苏首脑举行雅尔塔会议时,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给予盟国战争赔偿的原则——这是符合国际法的,甚至对于追随德国与盟军作战的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芬兰四个帮凶国也提出了赔偿要求。
莫名其妙之四,亚洲各参战国都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根据国际法的规定,战败国的赔偿对象是参战国。亚洲各参战国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日本战争赔偿如下:缅甸1.4亿美元,菲律宾5.5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3亿美元,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10亿日元……需要指出的是,缅甸在二战中的地位很特殊:一方面国土受到了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反英独立运动又投靠日本,给亚洲主要的侵略者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使反法西斯同盟——特别是中国,受到了极大伤害。更需要指出的是,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未统一前南越要了3900万美元,统一后又要了85亿日元。
莫名其妙之五,未参战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马来西亚2500万新元,韩国3亿美元。需要指出:韩国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开始索要赔偿,日本政府援引国际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继续索要,不依不饶,1965年终于如愿以偿。
莫名其妙之六,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
莫名其妙之七,日本的帮凶国——泰国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次大战前,亚洲只有三个独立的国家:中国、日本和泰国。中日战争爆发以来,泰国一直宣称严守中立,虽然泰国表面上中立,但实际上亲日。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泰国和日本签定了“日泰同盟条约”;1942年1月25日,泰国在日本之后也向美英宣战,后来日本战费不足,泰国政府还借给日本一笔巨款;作为报酬,日本将占领的英国殖民地缅甸、马来亚的一部份土地割让给了泰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泰国政府在1945年8月16日宣布:“1942年1月25日的泰国对美英宣战宣言无效”。尽管如此,泰国也得到了150亿日元的战争赔款。
莫名其妙之八,外蒙古也得到了战争赔偿。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莫名其妙之九,强找理由的新加坡也得到了战争赔偿。新加坡政府以日军在新加坡屠杀中国人为借口,持之以恒地索要赔偿,1967年获得日本2500万新元赠款。
莫名其妙之十,最大的受害国——中国却拒绝了赔偿。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其中,恰恰中国是受战争创伤最惨重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一共不足7年,而中国被日本侵略却长达14年!
莫名其妙之十一,1972年的日本非昔日可比,具备雄厚的赔偿资本。应该说,中国的毛泽东时代极其幸运,1968年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到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时,已经具备了完全赔偿的超强能力。
莫名其妙之十二,日本政府已经做好了理赔的准备。1972年5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开辟了道路,一时日本国内要求中日友好的呼声空前高涨,于是田中内阁应运而生。上台伊始,田中角荣便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复交当做外交第一要务,自然战争赔偿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日本已经做好了赔付的一切准备,朝野异乎寻常的一致。为此,田中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信使,试探中国政府意图。7月25日竹入访华,结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闻讯也欣喜若狂——因为毛泽东拒绝了日本赔偿。
莫名其妙之十三,难道中国对日本有什么愧怍吗?中日交往数千年,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前,中华民族一直是大和民族的学习榜样,只有恩德,没有歉疚。
莫名其妙之十四,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自己的损失。按1972年价格计算,在日本侵华14年期间,中国直接损失12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
莫名其妙之十五,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中国人民的血肉代价。侵华14年,日本强盗杀死中国军民2100万!致伤致残1400万!还有难以数计的中国妇女被奸淫!——这是一笔用金钱无法偿还的血肉账!
莫名其妙之十六,死于日本军刀之下的2100万中国人,只能得到一句免费的“反省。两位死于法国戴高乐机场坍塌事故的中国公民,获得了400万元的赔偿。
莫名其妙之十七,对毛伟人的“英明”决策,连少数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学者TOTSUKA指出,中国拒绝日本国家赔偿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还有最大的莫名其妙,如此重大国是,为什么毛泽东一人独断专行?
“一人做主,中国老百姓白让人欺负,是谁在出卖国人的利益?卖国兴党天理不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