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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戡乱时期 苏联向中共提供上百万人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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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苏联公布的数字,即70万步枪,12000挺机枪,4000余门各种炮及600辆坦克等,按当年中共东北野战军的配备,已足够装备上百万人的部队了。

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前苏联档案所讲当年苏军转交的武器数,既包括给东北野战军的,也包括通过东北方面转交给华北、乃至西北等关内部队的,因此不能像刘文那样,只拿东北野战军自身的武器增长情况来判断苏方资料的可信与否。关于此点,《恩怨》一书中其实已有所说明,在此仅具体补充三点资料以引起重视。一是1945年9月21日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曾谈到晋察冀军区聂荣臻部来电,内称:苏蒙军本月底将从察哈尔撤完,军用品一部交我,并愿今后助我。

[16]实际上,这时来自晋察冀和晋绥军区的这种电报还有不少,大都谈到与苏军合作及获取武器帮助的问题。二是曾克林回忆提到,9月及10月,他所在部队曾不止一次地将他们在沈阳、锦州等地接收的大批武器弹药,转运给了关内的部队和山东的部队。

[17]三是1946年5月20日东北局曾致电中央,说明苏军坚决支持东北野战军死守四平,并已经指示驻朝苏军立即提供弹药应急,并劝中共在关内另辟战场以减轻东北压力,为此希望中共能够组织海上运输,从东北向山东运送武器弹药,说要多少给多少。随后驻朝苏军即向中共东北野战军提供了第一批武器弹药。5月28日,第一批82挺轻机枪,32挺重机枪,43万发子弹和一万箱炸药及大量电器材料等即由海路运往山东。至6月下旬初即已运送三批。以后运送则更为频繁,数量也更大。到8月间,步枪已达数万支,机枪达上千挺,最多一次朝鲜苏军即提供了上百车皮武器弹药。对此,刘统先生并非完全不了解,但却断言这些事情只发生在1946年底1947年初中共部队最困难的一个短暂时期,并且坚持说苏联和朝鲜的态度大相径庭,苏联不仅两度拒绝帮助,后来同意也是要求以粮食作为交换,而朝鲜方面却“无偿赠与和无代价帮助我们装运”。然而已有的资料却显示,至少在1946年,苏方提出希望能够得到粮食已经是10月下旬的事情了,此前除了中方发现苏军好饮酒故建议山东军区找些白兰地过来以联络感情之外,并未见任何以货易货的问题提出。

与此同时,除开始两三个月以外,中方从朝鲜政府方面获得的,也主要是其炸药厂生产的炸药,并且是用朝币买的,虽然价格低廉,但说完全“无偿”,似乎也不尽然。以上情况都表明,计算苏方转交武器数,不能只拿东北野战军武器装备增长的数字来对照苏方数字,必须考虑到这些武器装备的相当部分已转运到关内去了。

其次,计算苏军当年转交中共武器数,不能只拿1945年底以前的个别数字做论据,也不能只计算1946年5月至1947年4月之间的差数,甚至不能简单地拿不同时期东北野战军实有武器数相加减,还应考虑到因种种原因受到损失的数字。事实上,刘文提到李运昌部从叶柏寿及马三家向锦州那次运送枪弹物资,路途上被截留、偷盗和私拿就相当多,“大部武器在运送过程中遗失”。我们不能因为黄克诚部仅得1200支枪,就无视苏军当时曾转交12000支枪的事实。

[18]类似的情况在中共军队出关最初的一年里发生得相当多。不考虑这些情况,仅以1945年底以前的两个电报中的数字作为根据,断言苏军转给中共的武器“少得可怜”,显然是过于轻率的。况且,只举出9月21日和12月30日两封电报中提到的武器数,也并不能据此就断言说1945年底以前中共所得武器只有这么多。注意一下刘文所引彭真12月30日的通报文字:“运赴锦州方面的各种弹药物资(七九子弹40万发在内),三八子弹达80万发,手榴弹15万个”,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所以把“七九子弹40万发”括起来,显然是因为在前面已有过通报。这至少说明,在1945年9月21日至12月30日之间,绝非只有这两封电报谈到过苏方转交武器弹药问题。

事实上,刘文随后所举李运昌之报告也能够说明,彭真12月30日电报所提到的李运昌部运送的那批武器弹药,也并非就是当时苏军在东北转交中共武器之全部,因为它不过只是总部离沈阳后,将原存沈阳总部的物资西运至“叶柏寿及马三家”的那一部分而已。再仔细注意一下刘文所举李运昌报告黄克诚师得到的武器当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有些武器就不是刘文所举9月21日和12月30日那两份电报中所列的东西。[19]很明显,仅仅依据9月21日和12月30日两封电报,要证明苏军转交的武器“少得可怜”,是无法成立的。要说明1945年底以前到底有过多少苏援,不说明1945年9月下旬以前中共出关部队得到武器的情况,和1945年9月下旬至总部离沈,即至11月下旬之间所得武器的情况,是不行的。

1945年9月下旬以前出关部队得到过多少武器呢?仅据曾克林回忆,当该部被苏军迎入沈阳后,苏军就已将沈阳兵工厂,及沈阳、抚顺、辽阳、本溪等地的军火库、军需被服仓库等交给了该部,甚至把日本关东军最大的苏家屯仓库也交给了该部。当然,9月下旬苏军态度转变,又将这些仓库大部收回。但该部还是运出步枪20000支,轻重机枪1000挺,和156门各种炮,不仅装备了出关部队,“还将一部武器支援了后续部队和原抗日联军以及关内其他解放区部队”。

此后,该部仍陆续利用没有交回的仓库取运武器,包括拉出一批军火于10月前后“发给三五九旅和山东鲁中部队、胶东部队和延安来的教一旅等部队”和“用船向山东龙口送去一批武器、弹药,其中有500万发子弹、炮弹”。[20]该部甚至还完整接收了一个日本航空大队。[21]与此同时,进入承德、滦平、叶柏寿、朝阳和山海关、绥中、兴城、锦西、锦州、锦县、北镇、黑山、新民等地的中共军队也得到了大量武器。仅进驻锦州担任卫戍任务的周家美部500余人,就在苏军的协助下,通过解除锦州伪满军队一个旅5000余人的武装,获得火炮28门,轻重机枪216挺,步枪3200余支,手枪150余支,炮弹100余箱,子弹500多万发,汽车20辆。另外,“苏军还从缴获的日伪武器仓库中,交给卫戍司令部大批武器弹药,计有各种火炮50余门,轻重机枪480余挺,步枪1万支,手枪200余支,各种子弹500多万发,以实际行动援助中共军队。”[22]曾克林一部原仅4000人,一举发展到数万人,并仍能以大量武器装备运送给其他出关及关内部队,可见中共这一时期所获得的武器数量绝非“少得可怜”。

同样,彭真等到沈阳后,也仍旧陆续得到大批武器。除9月21日电所报告之数字外,其9月30日又告“用各种方法得枪万余支”,次日再告发现新的武器库,“搜得山炮八十门,迫击炮百余门,子弹稍多”。特别是10月3日与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苏共中央军委委员会见后,整个情况更加乐观。正如东北局4日致中共中央电称:“苏军已下最后决心,大开前门,此间家务全部交我,因我力量微小,现只能接受一部分,允许在一月内替我保存。”[23]这里的所谓“此间家务”,指的就是在东北的全部日军武器。所谓现在只能接受一部分,是因为这个时候在东北的中共部队还不够多,几十万装备拿不了。即便如此,也还是拿了一部分,这就是《恩怨》书中所讲会谈后一次得到的步枪30000支,机枪100挺,大炮15门。也正是基于这种情况,考虑到苏军即将撤退,只能代为保存一月,东北局因此明确电告中共中央,说这里的武器数量极大,全部交给我们确系远方(指苏共中央)决定,要求中央下最大决心抽调30万主力于一个月内赶到东北,以便接收“大批武器”。

到25日,东北局更进一步致电中共中央,说明苏军要求中共速派人接收东北工业中心城市及其各工厂,苏军除已搬走者外,都交中共,除已交中共的飞机和有一个日本航空大队全部人员可以使用外,仅抚顺一处便有300万发炮弹可供使用。苏方建议中共赶快接收,同时抓紧编练炮兵和生产大炮。而兵工厂及武器库也最好保留一部分,分散一部分,以免遭到轰炸。在此期间,中共陆续运出了一些武器弹药,但因各地出关部队还在路上,大量的武器库也只是派兵看管而已。随后因11月17日国民政府撤退东北行营,苏军态度改变,致使许多已经接收到手的武器库和兵工厂等,又重新被苏军收了回去。因此才会有黄克诚等部虽赶来东北,却未能很快获得想象中的大批武器的情况。

但此后自1946年3月初起,苏军态度再度转变,并且十分强硬,坚持中共应该全力阻止国民党进入东北,为此特将沈阳以北地区全部交给中共接收,不向国民政府办交待。中共因此再度得到大量武器装备。只要比较一下刘文所举1945年底与1946年5月这两个时期东北部队的武器装备增长情况,就不难了解在此期间中共得到了多少武器。据刘文称,1945年底中共出关部队的武器数为:步枪39641支,轻机枪1139挺,重机枪105支,掷弹筒59支,迫击炮64门,其他“能够用于战斗的重武器如榴弹炮、坦克、飞机,更是一无所有”。[24]几个月后,部队有长枪160881支,轻机枪4033挺,重机枪749挺,各种炮556门。[25]两相对照,在此前后各部队得步枪超过12万支,得轻重机枪3500余挺,得掷弹筒近千支,并得各种炮492门。而尤其需要了解的是,1946年5月底这一统计数字,是在东北部队几乎全部主力在四平及本溪作战遭受严重失利之后的数字,必须把战争中损失的装备数加上去。而此次作战,仅人员损失就将近20000人[26],不少部队甚至丧失了战斗力[27],再加上撤出战斗时极其艰难紧张,北撤时又遭受追击,以致“散的散,叛变的叛变”,逃亡现象十分严重[28],武器装备的损失自然很大。如果把战争损失的武器,和林彪等战役发生前所报尚未装备部队的库存武器数加上去[29],1946年初的几个月里中共得到的武器数显然是颇为可观的。如果在此基础上,把刘文所列1947年4月部队装备增长的各项数字加上去,再把1946年以后陆续运往关内的武器数,和1947年以后我们还不十分了解,但明显存在的其他可能的武器数加上去[30],说苏联在解放战争期间为进入东北的和在华北的中共军队提供了足够装备几十万人的武器弹药,似乎并不为过。

应该说明的是,笔者并不认为前苏联公布的数字一定就是中共接收到的数字。笔者之所以强调苏方提供(不论有偿还是无偿)的武器足够装备几十万人,就是对前苏联的数字有所保留。因为前苏联公布的数字,即70万步枪,12000挺机枪,4000余门各种炮及600辆坦克等,按当年中共东北野战军的配备,已足够装备上百万人的部队了。[32]但这并不等于说苏方的数字一定是编造的。在这里,真实是相对的。因为在当年那种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势下,苏军一会儿把一些武器库交给中共,一会儿又把一些武器库收回来;今天将一批武器交给中共,明天又将一批武器搬往北方;在察哈尔、热河这样做,在东北诸省那样做,在北朝鲜又是另一种做法,如此等等。再加上初时苏军纪律松弛,实际负责看管或上报的单位五花八门,一些人责任心不强,甚或有心邀功,上报数字与实际有较多出入并不奇怪。对后来的俄国人来说,他们只知道当年已经把统计表上的这些日本军火都交了出去,至于这个数字准确与否,每次交给了谁,何时何地怎么交的,是不是确实交给了中共,移交或搬运中是不是有所损失,其中多少已是废品,对他们来说都不重要。真正有必要关心和弄清这个问题的,首先应当是中国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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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黄花岗》杂志

1946年苏军因在东北支持中共叛乱而被国军所俘

 

 

苏军将清点后的日军武器全部交给中共发动内战

中共逢会必挂苏共党旗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节选自《关于解放战争中的苏联军事援助问题——兼谈治学态度并答刘统先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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